作者: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 王若磊
“扎實推動共同富裕”是黨在完成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之際作出的重大戰略延展和莊嚴承諾。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開局期和“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歷史交匯期推進這一重大任務,必須準確理解共同富裕的政策意涵,要在不斷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健全收入分配機制、完善稅收征管體制、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上著力,扎實推動共同富裕。
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普遍性地大幅提高人民收入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前提。首先要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不斷提高勞動報酬,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同時要優化收入結構,著力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增加中低收入群體的要素收入,并不斷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努力實現中等收入群體顯著增長,確保居民可支配收入與GDP同步增長。
健全收入分配機制。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是實現共同富裕的根本。一是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有效提升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二是改善收入分配格局,把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作為重要政策目標,并不斷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使更多普通勞動者通過自身努力能夠跨入中等收入群體;三是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四是完善再分配機制,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和精準性,合理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
完善稅收征管體制。完善累進稅制度,適時考慮將個人所得稅區分為勞動所得稅和資本資產所得稅,降低勞動所得稅稅率,征收資本資產所得稅;完善財產稅制度,強化稅收征管公平性,防止高收入者以各種看似合法的方式進行避稅,減輕中低收入者和普通勞動者的稅負。
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的公共服務及其均等化供給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基礎。一要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二要強化公共服務的均等化供給,優待弱勢群體、防止福利倒掛、保障實質平等;三要提高民生福祉,不斷提升就業、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水平,著力解決托幼、養老、家政、住房等影響生活品質的新問題;四是暢通社會流動、防止階層固化,讓人民享有更多公平感、幸福感和認同感。
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防止金融手段和新技術成為影響公平分配的重要要素。國家支持平臺企業發展和高科技創新,但要依法規范發展。要加強規制,提升監管能力,堅決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縮小利用技術和資本優勢導致的巨大收入差距。
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城鄉區域發展差距是實現共同富裕的結構性障礙。一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進一步解決相對貧困問題;二要提高農村居民收入,縮小城鄉收入差距;三要提升城鄉生產要素的流動性,促進農村土地資源高效流轉,提升農村居民財產性收入占比;四要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推動多中心、郊區化發展,建設一批產城融合、職住平衡、生態宜居、交通便利的郊區新城,使農村居民在新城安居樂業;五要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加快欠發達地方發展,推動邊疆、老區、民族地區發展。
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共同富裕不僅指物質層面,同樣包含精神維度。精神富足是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重要面向。一是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基準推進社會文明禮儀行動,使人民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身心健康素質得到明顯提高;二是形成理性、友愛、務實、堅韌、正氣的社會氛圍,實現公民精神自足富足;三是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水平,使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豐富;四是不斷提升中華民族的文化自信,努力使中華文明為世界文明作出重大貢獻、贏得世界尊重。
經濟大家談 | 全面準確理解“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內涵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