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系列專家解讀之二十五
作者:中國農業大學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教授 朱啟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對扎實推進鄉村建設行動、進一步提升鄉村宜居宜業水平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從脫貧攻堅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除了采取一系列措施促進脫貧人口持續增收外,鄉村建設理念也必須隨之更新。我們要落實鄉村振興為農民而興,鄉村建設為農民而建的要求,從精準施策向共享發展成果過渡,實現從特惠到普惠的有效銜接,讓廣大農村農民有更多的獲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追求幸福生活是鄉村振興的根本目的,只有鄉村產業興旺,更好滿足鄉村居民生活需求,才能提高農民的幸福指數。
新時代鄉村振興的一個重要特征是要同步實現農業和鄉村的現代化,這就需要清楚現代農業與現代鄉村的關系。我們知道,傳統鄉村是圍繞農業生產需要而發展的,在漫長的成長過程中,鄉村發展出一系列適合鄉村產業興旺的功能,構成與鄉村產業密不可分的關系,而且在相互促進和彼此適應過程中形成了特定的農業文化和鄉村產業類型。以往的經驗告訴我們,不了解農業生產與鄉村的關系,把鄉村建設與農業發展本來不可分割的整體人為割裂開來,既削弱農業發展,也難以把鄉村建設成安居樂業的家園。為此,我們提出建設適宜鄉村的理念。所謂適宜鄉村,是指把鄉村建設成既適應生產,又適合生活;既生態,又宜居;既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又便于鄉村治理的新型空間形態。適宜鄉村建設一方面不能固守傳統,另一方面也不能想當然地模仿城市,而是遵循鄉村發展規律,在尊重傳統基礎上與時俱進。
首先,鄉村要適合農業生產。鄉村在成長過程中始終遵守適合生產原則,有什么樣的生產就會有什么樣的與之相適應的村落,“近地原則”就是農業生產對村落與農田距離的基本要求。也就是農民住宅要盡可能地建在離自己耕地最近的地方。因為“近地”給生產帶來方便,節省往返時間,節約運輸成本。在現代農業條件下,適度規模的家庭農場依然需要遵守“近地原則”。農民的住宅不能遠離耕地,農業生產配套設施、農具、農資、農機存放等空間也必須就近解決。
其次,鄉村建設要有利于庭院經濟的發展。庭院經濟是鄉村產業興旺的重要內容,農民房前屋后不僅可以種蔬菜、栽果樹,飼養家禽家畜,還可以發展多種多樣的手工業,如編織、釀造、織布、印染、手工藝品制作等,既豐富老百姓生活,也增加農民收入。庭院經濟盡管在空間上是有限的,但在時間利用上呈現出靈活性和時效性,把種植、養殖、手工、土地、房舍、勞動力和時間資源綜合利用到極致。庭院經濟的內容十分豐富,一切村落可利用的自然資源和非自然資源都可以在庭院經濟發展中找到位置,是實現鄉村產業興旺的重要空間,也是豐富農民生活的重要路徑。未來,鄉村建設要特別警惕壓縮農業生產空間、削弱農業生產條件的行為。
最后,鄉村是可持續農業的重要條件。中國人種地越種耕地越肥沃,得益于循環利用文化傳統。循環利用只有在鄉村環境中才最安全和最容易實現,這是鄉村的特點所決定的。以秸稈利用為例,傳統鄉村秸稈利用出路有三個方向,一是通過發酵把作物秸稈、雜草等變成有機肥;二是為農戶取暖、做飯提供燃料,燃燒后的草木灰再作為有機肥還田;三是作為家禽家畜的飼料,秸稈過腹還田。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人們以秸稈為紐帶形成多種農業循環模式,如“秸稈—基料—食用菌”“秸稈—成型—燃料—農戶”“秸稈—青貯飼料—養殖業”等。鄉村的存在還為沼氣綜合利用提供了可能,將人畜排泄物、農作物秸稈、雜草、枯枝落葉、廚余垃圾、生活污水等作為沼氣基料處理,產生的沼氣作為燃料,沼液、沼渣作為有機肥。推行“豬—沼—果”等循環模式,形成上聯養殖業、下聯種植業的生態循環農業新格局。
鄉村是一個集生產、生活、生態、文化與特定社會關系等多種功能的有機集合體,推進鄉村建設,可以從任何要素作為切入點,但都必須始終把鄉村作為有機整體來對待,特別是要清楚鄉村的生產、生活與鄉村空間結構的關系,只有從空間結構、社會結構、文化傳承等方面整體推進鄉村的全面發展,才能把鄉村建設成幸福美麗家園。
“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系列專家解讀
經濟大家談 |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初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