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互聯網經濟研究院副院長 歐陽日輝
數字經濟是繼農業經濟、工業經濟之后的更高級經濟階段,正成為全球競爭新的制高點,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現實路徑。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推動制造業升級和新興產業發展。電商網購、在線服務等新業態在抗疫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要繼續出臺支持政策,全面推進“互聯網+”,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在此背景下,我們應積極推動互聯網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做大做強數字經濟,建立具有強大生命力的數字經濟治理體系。
數字經濟是新時代的經濟形態
數字經濟是新一輪科技革命的產物,是全球未來的發展方向。數字經濟以數字化的知識和信息為關鍵生產要素,以數字技術為核心驅動力,以現代信息網絡為重要載體,通過數字技術深度融合應用,不斷提高傳統產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構經濟發展方式與政府治理模式。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發展數字經濟,信息技術向農業、工業、服務業各個環節廣泛滲透;中國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加速推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推動了企業生產方式、組織形式、管理方式和商業模式的創新變革,取得了驕人的成績。具體來說,有以下幾方面:
高度重視網絡信息技術與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大力推動實施“寬帶中國”戰略、網絡強國戰略、國家大數據戰略、“互聯網+”行動計劃,加強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滿足網絡信息技術與經濟社會各領域融合發展的需求;推動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等與經濟社會融合發展,促進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工業互聯網、中國智造和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此外,要積極推進區塊鏈和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加快區塊鏈和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等前沿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推動區塊鏈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利用區塊鏈技術探索數字經濟模式創新,探索“區塊鏈+”在民生領域的運用,推動區塊鏈底層技術服務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相結合,等等。
高度重視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2018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會議上系統地闡述了發展數字經濟的思路:“要發展數字經濟,加快推動數字產業化,依靠信息技術創新驅動,不斷催生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用新動能推動新發展。要推動產業數字化,利用互聯網新技術新應用對傳統產業進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鏈條的改造,提高全要素生產率,釋放數字對經濟發展的放大、疊加、倍增作用。要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加快制造業、農業、服務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
高度重視數字經濟發展中的治理問題。在2019年G20大阪峰會的數字經濟特別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共同完善數據治理規則,確保數據的安全有序利用;要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融合發展,加強數字基礎設施建設,促進互聯互通;要提升數字經濟包容性,彌合數字鴻溝”。數字經濟蓬勃發展,深刻改變著人類生產生活方式,對各國經濟社會發展、全球治理體系、人類文明進程影響深遠,發展數字經濟需要推動全球互聯網治理體系向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邁進。
構建數字經濟的治理體系
新的經濟形態勢必對舊有的體制和業態提出挑戰,促進數字經濟健康快速發展需要正視新挑戰。縱觀我國數字經濟發展,存在數據治理、平臺治理、數據安全、制度滯后、治理模式和數字鴻溝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制約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與經濟社會融合發展,阻礙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
數字經濟是一種生態系統,從廣義上來說,數字化治理也是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數字化治理,包括明確治理責任、創新治理模式和治理機制、利用數字技術完善治理體系、提升綜合治理能力等。建立完善的數字經濟治理體系可包括以下方面:
黨委領導下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數字經濟治理體系。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數字經濟制度體系,加強發展數字經濟的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數字經濟治理效能,建立全球領先的數字經濟治理體系。
政府負責做好數字經濟治理的框架體系設計。按照系統性的理論和協同治理的理念,中央政府全面深入考慮數字經濟治理,從市場準入、市場競爭、知識產權、信用體系、稅收等方面設計治理框架和體系,明確中央與地方發展數字經濟的權責利,平衡政府、企業、消費者、用戶、平臺各方利益,平衡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的利益,探索形成鼓勵和促進創新、安全與發展并重、多利益相關方共同參與的治理體系。
民主協商完善和創新數字經濟治理體系。數字經濟治理體系應該采取共建共治共享的方式,建立健全數字經濟治理體系需要政府、行業組織、企業(傳統企業和互聯網平臺)、從業人員以及消費群體共同參與,協商市場規則、平衡利益分配和保障各方權益,有效解決新經濟領域發展不平衡、規則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問題,根據市場發展需要促進數字經濟創新發展。
社會協同形成數字經濟治理強大合力。數字經濟是多元主體參與的經濟,多元參與、協同共治是時代發展的要求。網絡信息技術促進萬物互聯、智能互聯,相互滲透和依存日益加深,唯有協同合作才能實現共贏。數字經濟治理應該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數字經濟治理體系應該調動第三方、同業、公眾、媒體等監督力量,努力形成多元協同、共同治理的新格局。
公眾參與為數字經濟治理貢獻智慧。數字經濟是一個新事物,數字經濟治理更是一個新問題,需要專家、學者、企業家和監管層等主體一起,共同研究數字經濟及其治理問題。要建立和完善公眾參與數字經濟治理的渠道,發揮依靠人民推動國家發展、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顯著優勢,敢于創新,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數字經濟治理效能。
法治保障為數字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數字經濟治理是我國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完善現代市場體系的基本要求,更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應有之義。加強制度和法律體系建設,包括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市場壟斷、個人隱私保護、數據共享和利用、網絡安全等法律法規建設和標準規范制訂,為數字經濟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科技支撐提升數字經濟的治理效能。治理現代化需要科技支撐,實現治理手段的智能化是數字經濟的內在要求。充分發揮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在數字經濟治理中的作用,構建數字化、智能化、在線化治理模式,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管理和服務,可以增強數字經濟治理的執行力,提升數字經濟治理效能,從源頭上發現并解決問題。
原文責編/蔡圣楠 司文君
中國經濟大家談系列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