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教授,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 鐘茂初
為更好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國經濟發展造成的影響,中央和地方及時出臺相關投資、消費政策,推動經濟盡快復蘇并恢復正常經濟秩序。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擴大有效投資。重點支持既促消費惠民生又調結構增后勁的‘兩新一重’建設。健全市場化投融資機制,支持民營企業平等參與。要優選項目,不留后遺癥,讓投資持續發揮效益。” 在目前經濟情勢下,把傳統基礎設施建設、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事業基礎設施建設作為此類政策實施的重點領域,將為經濟發展帶來新的增長點,也為我國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投資政策要實現的目標
為加速經濟復蘇出臺投資政策,歸納起來,其要實現的目標有:其一,增強全社會對國民經濟的信心,促使各經濟主體對未來經濟發展形成良好預期。以此為推力,帶動各經濟主體發揮市場作用的能力,推動市場機制逐步恢復正常。其二,通過投資特定產業領域,產生較大規模的人力資源需求,增加就業崗位并帶來相應的收入,為國民經濟的復蘇和發展提供穩定的社會環境。其三,通過投資建設擴大對中間產品的需求,帶動關聯產業的復蘇和發展。其四,較大規模地投資建設未來產業發展所需的基礎設施,為未來經濟發展儲備增長動能。
投資政策實施領域之一:傳統基礎設施建設
從理論和歷史經驗來看,與交通運輸、能源及資源開發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是首選領域。一是這些領域的投資建設,短期內對關聯產業的帶動作用明顯,對就業的拉動較大;二是這些領域投資建設所形成的產業能力,可以解決制約許多產業發展的瓶頸因素,為未來產業發展提供高水平的基礎性條件;三是這些領域是各產業共同的中間需求,具有投資規模大、投資周期長、土地征用難等特點,由政府投資或政府政策扶持下進行投資較為有效可行。
在當前經濟形勢下,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建設,依然是經濟復蘇相關政策的重要著力領域,特別是經濟欠發達地區,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建設是制約其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對于交通、能源等傳統基礎設施依然是其產業發展瓶頸,且生態環境承載能力能夠承受的區域,可以適當選擇傳統基礎設施建設作為政策領域。以傳統基礎產業作為投資領域,要重點防范的是產能過剩的回彈問題,比如,欠發達地區原本有一定市場需求的產業,在交通約束條件消除情況下,有可能盲目地擴張產業規模,導致產能過剩之類的新問題。
投資政策實施領域之二: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針對未來產業朝著數字化轉型、智能化升級、融合創新技術方向發展的趨勢,理論和實踐部門已經把基礎設施建設范疇拓展到“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簡稱“新基建”),主要包括:信息基礎設施、融合基礎設施以及創新基礎設施。在新的發展階段,這些領域的基礎設施無疑具有帶動未來產業發展和經濟發展的巨大潛力。
推進新基建要考慮以下方面的問題:
其一,新基建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要防止盲目投入和過度投入而造成產能過剩。其二,新基建最為重要的目標是為未來發展提供新動能。而能夠將其產能真正轉化為增長動能的是使用企業。所以,其通用標準、建設標準、建設節奏等制定,要真正成為企業發展所需的基礎設施,真正成為能夠迅速起效、并不斷激發新增長潛力的基礎設施。
新基建,能否為未來發展提供不斷擴張的動力,關鍵在于能否使廣大經濟主體都能夠自然而然地融入其中,因此要為企事業機構、個人消費者使用設計好相應的融入方式。新基建,能否為未來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動能,關鍵在于能否持續地升級換代,因此,我國的新基建要與全球技術發展趨勢、全球主要技術標準相對接,要為未來新技術和新技術產業升級換代預留“接口”。新基建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短期效應是可預期的,但要避免“一哄而上”而過度投入;不能脫離產業企業可預見的需求;不能盲目超前。
投資政策的實施領域之三:社會事業基礎設施建設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堅持和完善的制度中,關于社會公共服務體系、社會保障體系方面主要包括:健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注重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的促進機制,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強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等。完善這些方面的制度是保障國民經濟體系穩定運行、持續增長的必要前提。這里所提出的完善,除了社會公共服務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制度政策層面的完善,還要有相應的社會事業基礎設施與之配套,才能真正使這些目標得以實現。
從對經濟復蘇的推動作用來看,社會事業基礎設施“補短板”的專門投資,也同樣能夠起到投資于傳統基礎設施建設的作用,同樣能夠以投資建設帶動關聯產業和整體經濟的復蘇和增長。當然,傳統基礎設施建設、新型基礎設施與社會事業基礎設施“補短板”,也不是完全區分的,傳統基建、“新基建”的發展也可以為社會事業發展提供更好的基礎條件,如,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基建”,能夠為醫療衛生、應急管理、儲備等領域的高質量發展提供技術支撐以及更加可行的路徑。
因此,完善對社會事業基礎設施建的專門投資,應包含以下領域:
其一,各項社會事業(科學技術研發、通用教育與職業教育、公共文化普及設施、醫療衛生健康、養老事業等)相關的基礎設施的配套建設與完善,關乎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基礎設施的配套建設與完善。
其二,各項社會事業相關的人才隊伍和人力資源隊伍的系統化專業化培養以及職業化隊伍的完善,特別是具有實戰能力和實戰經驗的人才隊伍與人力資源隊伍的養成。不僅包括專業技術人員,也包括相關領域專業的組織管理人才與人力資源。
其三,與信息化、網絡化、智能化相結合的各類社會事業系統的完善,如應急管理系統,重要資源的儲備與調配系統等。這些社會事業基礎設施的建設與完善,通過其投資建設活動既是促進經濟增長的一個重要方向,也是保障整個國民經濟體系及其經濟活動長期正常穩定運行的基礎構建。
此外,把社會事業基礎設施建設“補短板”作為投資政策著力領域,還可以為未來強化社會發展作好前期準備,為“十四五規劃”強化社會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強化社會事業及其基礎設施的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并不是“此消彼長”的關系,而是相輔相成的關系。社會事業及其基礎設施的完善,能夠為各經濟主體提供良好而穩定的發展環境與條件,為各階層、各區域、各群體共享中高收入階段發展成果提供有力保障,為包容性發展提供效能。同時,從強化社會事業發展的各項具體目標中,還能夠尋求到更多的經濟增長新動能和產業企業創新路徑。
原文責編/李懿 王茂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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