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經典傳播學那里,最基礎、最玄妙、最隱秘、最具有哲學甚至詭辯意味的傳播環節是“自我傳播”。傳播主體一分為二,主客兼容于一身,主體的“我”與客體的“我”之間構成一個最基本的傳播單元。一般情形下,常人所做的傳播乃是在衣食物欲驅使下的本能謀生行為的另一種角度的觀察結果,或是在道德、法律的規范下,或是基于對輿論(或心理暗示)的壓力(尤其是自身選擇確定為自己真實的“精神空間”的那些構成要素,如好友、父母、老師等的觀念系統)的服從、跟從,或是延續某種行為習慣,轉換時間、空間來體現,而本質上是對一種行為模式的重復。在這樣的傳播行為中,主體意識也許并不強烈,并沒有非常清晰地感知,“我是誰?(環境?角色?職能?)我為何傳播?傳播目標是什么?傳播手段是什么?傳播方案有多少選項?優選的依據是什么?我能預判按照什么樣的傳播方式,會產生什么樣的傳播效果?如何規避不理想的傳播結果?上述所有問題的推演、問答邏輯是什么?”也就是說,并沒有形成嚴格意義上的標志傳播自覺的傳播者“我”(I)。而對于傳播受體的賓格的“我”(me),一般人更是隔了一層。能將自我剝離,外在化、客觀化、對象化,把“自己”當“他者”,本是人區別于一般具有低級意識的動物的根本標志。人通過平靜的水面、人造的鏡面,能自覺到“我”就是“他”,“他”就是“我”。人能“反”觀自己,是“思”之起點,“反思”是自我傳播的最本質表現。一般人能夠識別自我生物形象的外在投射,建立起對自身鏡像的視覺認知與評價,以及產生基于此形象的修正行為。但是對于每個個體的內在因素,自身未必具有準確識別的能力,甚至很難形成相應的識別動機。例如,一個完全被憤怒所控制的殺人者,對自身的殺人動機也許并無察覺與反思的環節,只是聽信了一位友人的一則信息(實則是謠言):XX殺了你母親,于是發生最符合本能的反應,迅速地將XX殺死以復仇。在這個行為過程中,沒有分離出一個理性的、清晰的傳播主體“我(I)”對信息進行甄別,也沒有覺察到一個信息傳播的受體me,并對其行為動機、接受信息的過程與狀態、行為后果等進行描述與評價,就在高度混沌的狀態下,完成了殺人的行為。而在一般日常生活、工作狀態下,人們也是很難完整地形成“他(實際也是自己)是誰?他在干嘛?他為何要干?他一般的行為傾向是怎樣的?性格如何?為何會形成這樣的傾向、性格?這行為會有何結果?是善是惡?有利有害?”這樣的系統認知,更難形成“我”對“他”(賓格的“我”)、“超我”對“本我”“自我”、“彼時之我”對“此時之我”、“彼地之我”對“此地之我”、“彼態之我”對“此態之我”的“傳—受—反饋”關系,形成傳播閉環。
在傳播技術并不發達、信息稀缺的古代,人們更有時間和耐心,更容易認為有必要從相對簡單的人生經歷中,從較少的信息中去挖掘更豐富的信息、感受,并以強大的想象力去創建一個更完整、更博大的甚至是終極的世界圖景與道德體系、知識體系。所以“冥想”“內省”在人際傳播、大眾傳播欠發達時代是人進化的必修課,是天資聰穎、有慧根的個體超越生性遲鈍、根性不利的人的基本門路,是一個人超越常人成為精英的最重要的方法,因為他能構建一個清晰的自我傳播框架,冷靜客觀地觀照自我,審察、評價、教諭、修正、提升自我。而當傳播技術日益發達、信息海量爆炸之后,人們對外界龐雜的信息處理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如潮水一樣涌來的二手信息、三手信息把每個人的原始信息、個體感知大大擠壓了,人們在一波一波的信息沖刷中被迫沖浪,對傳播行為中的主格“我”與客格“我”來不及分離,來不及梳理,來不及評價,來不及修正,只是“跟著走”,“完全停不下來”,這種狀態愈發固化了自我傳播的無能。在這樣的傳播語境下,人自身與自身的對話機遇減少,傳播的表層化、格式化、盲從化傾向加強,自我理解能力削弱,“將心比心、換位思考”的對他人理解能力與動力都隨之削弱,人與人之間的隔膜、族群與族群之間的隔膜反而加大,社會共識更難形成、社會風險加劇。人類面臨的尷尬如此明顯:VR、AR、MR、人工智能等概念代表的傳播科技以令人震撼的速度狂飆突進,而不同宗教、種族、利益團體、社會階層之間的認知鴻溝未見彌合,在某些方面還有進一步擴大之勢。傳播學,本是為人類更好的生存與發展,探尋傳播之本質、真相與規律,提供人類問題更優、最優的傳播解決方案的學科,當下面臨前所未有的機遇與挑戰。未來人類的傳播會有什么樣的形態?為了人類福祉,我們應該有什么樣的傳播形態?回答這一系列的問題已經成為傳播學的重要使命。而在自媒體時代,這些問題也是每一個擁有特定傳播工具的個體面臨的真實問題。對于歷經各種自媒體沖擊的專業傳播機構,這些更是從機構利益與社會福祉兩個方面都要回答的現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