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是以“善治”為核心的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治理所要實現的重要目標之一,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決定因素。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20次提到“公平”一詞,充分說明公平在現代治理理論與實踐中的重要意義。習近平總書記在2014年新年賀詞中明確指出,“推進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讓國家變得更加富強、讓社會變得更加公平正義、讓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 2015年4月28日,在慶祝“五一”國際勞動節暨表彰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指出,“在前進的道路上,我們要始終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而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中,也對“機會公平”“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等有所論述。此前發布的“十三五”規劃綱要中,則進一步地提出“必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從實際出發,把握發展新特征,加大結構性改革力度,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
當前,測度中國縣市經濟社會公平度現狀,總結縣域地區在公平發展方面的成功經驗,發現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對于了解和改善中國縣域地區經濟社會公平程度,以及推進整個國家經濟社會更加公平的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現實指導意義。這也是我們在過去一段時期一直堅持對縣市經濟社會公平度展開測評的主要初衷。同時,處于省(直轄市、自治區)和縣市之間的地市一級,在區域經濟調控、要素資源配置、產業結構調整、城鄉發展統籌等方面有著異常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對其經濟社會公平程度的研究和評價同樣不可忽視、不可或缺。
在甘肅省所面對的一系列發展問題面前,改善全省貧困的省情是發展的重點。甘肅省政府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深入推進“1236”扶貧攻堅行動,圍繞持續增加貧困人口收入,堅持整區域推進與到村到戶相結合,堅持連片開發與重點推進相結合,堅持資源開發與生態保護、防災減災相結合,堅持增加財政投入與發揮市場作用、引入社會力量相結合,更加注重轉變發展方式,更加注重增強內生動力,更加注重金融支撐,更加注重創新體制機制,推動扶貧開發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不僅如此,甘肅省政府為做好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甘肅重要指示,圍繞省第十二次黨代會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全省把轉方式調結構放在更加重要位置,著力推進改革攻堅,著力強化創新驅動,著力加強風險防控,著力抓好扶貧開發,著力保障改善民生,著力推進依法行政,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奮力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在推動經濟社會更加公平的發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人民論壇測評中心在所構建的以縣市為測度單位的經濟社會公平度測評理論模型基礎上,通過對具體指標進行進一步修正和完善,建立了中國地方經濟社會公平度評價體系。現根據2015年甘肅統計年鑒等提供的公開統計數據,對甘肅省14地市(州)的經濟社會公平度進行了測評、排名、比較和進一步分析。我們寄希望于通過這種系統性的研究,對各地市(州)的主要做法、有效經驗進行探索,并為各地市(州)今后促進經濟社會公平度進一步提升,提供參考和建議。
指標體系的構建原則、依據與數據的選取
在構建經濟社會公平度測評理論模型的過程中,我們主要遵循了全面性、敏感性、可比性、可操作性和動態性五個基本原則,以用最適宜的指標來客觀評價公平程度為導向,以我國地市一級目前所處的實際發展階段和經濟社會狀況為根本前提,最終選擇了阿瑪蒂亞•森的正義觀和馬克思的公平分配理論作為依據,搭建了功能公平、可行能力公平以及結果公平三個維度,確定了底線公平、機會公平和分配公平三個一級指標。而在指標數據選取方面,則是充分建立在數據的可獲取性之基礎上,具體指標選取的理論依據以及所選擇的指標數據說明如下。
底線公平
早期與公平有關的評價指標體系中,多以最低生活水平以下人口的低保參保率來衡量底線公平。對于這一點,我們有不同的看法,其具體原因如下:第一,福利經濟學的基本理論與有關的實證研究均表明,過分追求最低生活水平以下人口的應保盡保率,會削弱這部分人口中很多人的勞動積極性,在一定程度上滋生等、靠、要等消極思想;第二,類似“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的道理,長期來看,與其給予最低生活水平以下人口基本的生活保障,倒不如加快完善相關的就業政策、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讓這些人能夠通過自身的勞動和努力來擺脫貧困。由此,我們沒有選擇最低生活水平以下人口應保盡保率,轉而將貧困率確定為衡量底線公平的一項核心指標。在此基礎上,結合數據的可得性,最終選取以一個市(州)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參保人數占該市(州)年末(常住)總人數的比重來近似衡量這一指標。
機會公平
進入本世紀以來,我國大多數人的溫飽問題基本得到解決,這推動了人們需求層次的相應提升,使人們更加關注個人的發展機會問題。而綜合西方的人力資本理論以及我國地市一級經濟社會的實際發展情況,我們推定,在地市層面,九年義務教育、中高等教育在培養和提升人力資本方面有著基礎性的地位,特別是中高等教育,近幾年來在這方面的作用持續提高。通過查閱相關文獻,我們發現,關于這方面的推定,也被大量與人力資本有關的國內外研究所證實。為此,我們選取以一個市(州)的中學教育完成率來衡量該市(州)人口在發展機會方面的公平程度。結合數據可得性,中學教育完成率以普通中學當年畢業總人數與三年前普通中學招生人數之比來代表。
分配公平
要全面而系統地衡量經濟社會公平程度,除了需要考慮底線公平和機會公平外,還需考慮收入分配上的公平。改革開放以來,通過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以及“效率和公平并重”兩個具有階段性特征的分配原則,我國的經濟社會取得了飛速發展,但同時,城鄉、地區、行業、職位間的收入差距也被拉大。從整個國家層面來看,用以衡量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數,進入本世紀就開始超過“0.4”這一國際警戒線,盡管其近幾年來出現一定的緩和趨勢,但仍處于較高水平。因此進入本世紀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注重和實現公平,成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和重點。“十三五”規劃綱要更是明確提出要“正確處理公平和效率關系,堅持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增長同步、勞動報酬提高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持續增加城鄉居民收入,規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調節力度,調整優化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努力縮小全社會收入差距”。
有鑒于此,我們選擇了以初次分配公平度和再分配公平度兩個指標,來衡量收入分配上的總體公平度。在此基礎上,結合數據的可得性,進一步選取以一個市(州)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的百分比以及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占公共財政支出的百分比,來反映該市(州)經濟社會初次分配公平度以及再分配公平度。其中,在測算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我們借鑒了《中國經濟周刊》中國經濟研究院所曾采用的做法,即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城鎮人口占比。
指標權重的設定方法與結果
已有的研究或采取專家調研法,即從主觀上為指標設定權重;或采取客觀賦權法,也即采用層次分析等統計方法,從數據的分析和統計中求得權重。雖然客觀賦權法更能增強指標的解釋力和獨立性,但我們仍決定采用主觀賦權法。正如我們在之前經濟社會公平度測評報告中所指出的,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我們希望突破以往過分重視與收入有關的因素這一思維定勢,更多地強調公平發展理念,而客觀賦權法無法很好地實現這一點。具體來講,這種主觀賦權法能夠體現以下兩方面理念:第一,與效率相比,更加重視從公平的角度來審視問題;第二,合理權衡底線公平、機會公平和分配公平三者的重要性。
在權重系數調節的具體操作上,我們采取有事先提示的專家調研法,即邀請經濟、社會領域的專家學者各15名,以及15名在綜合管理崗位上任職的黨政干部,讓他們分別給各指標打分,并且明確告知他們要更多地考慮公平發展的理念。指標權重的計分方法是:我們列出待賦權重的指標,要求專家對同一層級的指標進行兩兩比較(如果專家認為甲指標比乙指標重要,那么就給甲指標計1分,乙指標不得分)。在這一過程中,一個指標“打敗”其它指標的次數越多,所得的分數就越高。當然,這樣的打分工作是在一、二級指標層面同時展開。將這樣的打分工作進行五輪后(在開展下一輪打分工作前,我們都將每個指標在上一輪打分中所得的平均得分告知打分者,以供其參考),我們將各指標在每輪中的得分相加,再進行相應調整,就得到了各指標的權重系數(見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