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積極主動參與國際貿易規則制定
國際貿易規則重構正在深刻影響各國經濟戰略目標的調整和實現。面對更趨復雜的國際經濟環境,我國要增強緊迫感,要積極參與其中,以自身發展去適應規則變化,以自身發展去引領規則重構。“十三五”期間,我國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基本形成。《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強調,堅持開放發展,必須順應我國經濟深度融入世界經濟的趨勢,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發展更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和公共產品供給,提高我國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的制度性話語權,構建廣泛的利益共同體。
所謂制度性應是指在制度層面、機制層面上的安排問題,提高制度性話語權,就是提高在全球性重大事務中設置議題或議程、確立制度框架、制定相關規則、國際經濟組織的頂層設計等方面的建設力和影響力。提高我國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的制度性話語權,將對未來我國定位自身國際角色產生深遠影響,也將是我國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建設的著力點,體現出我國從全球經濟參與者到構建者、引領者的轉變。
積極參與新一輪國際貿易規則重構,是提高我國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的制度性話語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在參與規則重構中要著眼于兩個大局:一是要在促進世界經濟治理結構改革方面發揮更為積極的引領作用,推動完善國際經濟秩序的規則制定,使其更加公平合理地體現各國利益,更加有利于全球經濟的持續發展,為我國的長遠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制度環境。二是要在國內體制改革與參與國際貿易規則重構上取得平衡,確保在貿易規則談判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同時,要與國內改革開放的總體進程相結合,準確反映我國的利益訴求,有力支撐國內產業發展,服務于全面深化改革和發展更高層次開放型經濟的戰略需要。
第一,全方位積極參與國際貿易規則重構。深刻理解和接納基于全球價值鏈和可持續發展制定寬范圍、高標準貿易規則體系的理念,以開放、包容、與時俱進的態度客觀認識貿易規則重構的影響和作用。作為世界第一大貿易體以及世界貿易體系的受益者,中國要更積極主動地參與國際貿易規則重構,前瞻性地思考全球貿易自由化問題及我國的全面對外開放戰略,將開放包容、合作共贏、平衡發展的理念體現其中。堅持世界貿易體制規則,堅持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積極維護多邊貿易體制在推進全球貿易投資自由化中的作用,對符合WTO規則、有助于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制度建設持開放態度。全方位積極參與國際貿易規則重構,爭取把我國不斷提高的綜合國力逐步轉化為規則制定中更加有力的話語權,努力構建公平的規則環境。
以開放、自信、有為的姿態參與和國際貿易規則重構有關的討論與制定,不回避敏感問題的討論,主動提出完善國際貿易規則的主張、倡議及方案,在相關國際規則中注入中國元素,更加有力地開展圍繞規則制定的國際協調工作,提升對國際經貿規則制定的影響力,為國際經貿新規則的形成做出應有貢獻。中國既要堅定維護自身的核心利益,也要承擔與大國地位和自身實力相稱的國際義務,善于求同存異,追求各方共贏的“包容性利益”,在促進國際經貿規則不斷完善方面體現出更大的政治意愿,付出更多的努力。與此同時,要將自主開放與對等開放結合,積極穩妥地推進“一帶一路”、高標準自貿區、自貿園區建設、中美中歐投資協定、世貿組織多邊談判等重大開放舉措,把握對外開放的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