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農工商結合傳統與農工商互補經濟
中國是一個農業文明古國。在漫長的農業文明歲月里,中國創造了世界無與倫比的農業文明,同時又伴隨著農民的普遍貧窮,存在世界最為突出的農民問題。造成這 一歷史悖論的原因很多,其中最為重要的原因之一是人多地少。呈幾何級增長的龐大人口堆積在有限的土地上,人均占有的土地資源不斷細碎化,所獲得的產品也十 分有限。人們只能在有限的土地空間內尋求生存的可能。由此形成在家戶基礎上的農工商結合傳統。
一家一戶為單位、自給自足的生產方式是中國農業的基本生產方式。所謂自給自足,就是農村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物品主要,甚至完全依靠自已。而人們的需求是隨 著生產的進步和產品的增多而擴大的。最初的需求很簡單,主要是吃飯穿衣,即通常所說的溫飽生活。要維系簡單的溫飽生活,除了農業生產以外,還需要手工業勞 動。這就有了“男耕女織”。手工勞動是農民得以滿足基本生活需要的重要條件。除了家庭內部手工業以外,家戶以外的務工并以此獲得勞務收益是農民生活的重要 條件。特別是在缺乏土地等生產資料的家庭,勞動力處于剩余狀態,需要通過出賣勞動尋求生路。首先是在本家戶附近為大戶幫工,其中有時間較短的“短工”,也 有長年累月為他人做工的“長工”。這種務工盡管主要是農業勞動,但不是勞動者為自己的勞動,而是通過為他人勞動交換自己所需要的收益。當然,這種勞動收益 取決于勞務供給。如果當地不能提供更多的勞務供給,便會出現進城或者到外地務工。如農忙季節專門的從事割麥子的“麥客”。遠走他鄉尋求生存之道的“走西 口”、“闖關東”、“下南洋”等。
除了務工以外,經商也是農民獲得收益的活動之一。這種活動最初或者普遍的是簡單的產品交換。因為農民的日常生活不可能做到完全自給自足。許多生活物品是本 家戶難以生產和滿足的,如作為生產用品的鐵器,作為日常生活必需品的鹽等。農民需要通過市場交換,獲得必要的生產和生活資料。因此,集市貿易成為農村普遍 的經濟活動,也是維系農民日常生活的必要條件。為此,有學者認為,中國農村社會又是一個集市社會。[31]正是在這一基礎上,使農民萌發了商業意識。一部 分人脫離或者半脫離土地專事商業活動,有的甚至遠離故鄉或故土。如“走西口”、“闖關東”、“下南洋”的相當一部人是從事商業活動。
農業基礎上的打工經濟和經商活動在中國由來已久,人們并不只是固守土地和固守單一的農業活動。特別是這種農工商結合是建立在家戶基礎上的,是家戶生產經營 和生活延續的重要條件。務工經商是對家戶農業經濟的重要補充。中國的家戶實際是一種農工商結合的生產和生活單位。農工商結合是中國家戶制的重要特點,維系 和推動著中國農業文明。
首先,農工商結合為農民提供了更多的生存機會,維持了家戶經濟基礎。在古代中國,不僅人多地少,而且土地流動率高,人口占有土地極不均衡。除了一部分自耕 農可以勉強維持生計以外,相當一部分農民缺乏,甚至沒有生產資料。即使是有土地等生產資料的成員,也有可能因為天災人禍而陷入困境,甚至絕境。務工經商可 以為農民提供更多的生存機會。特別是那些人多地少的家戶,只有從事務工經商活動才能貼補家用,維持生計,使他們在殘酷的生存條件下有一條活路。所以,在中 國,愈是人多地少的地方,愈是人多地少的家戶,農工商結合,特別是工商活動就愈活躍。如人多地少的中國東南沿海地帶便是民間工商活動最活躍的地區。很難想 象,如果沒有工商活動作為補充,中國的家戶制能夠長期維系。
其次,農工商結合為農村人口發家致富提供了希望,成為家戶發展的動力。一般來講,以勞務為主的務工活動和簡單的經商活動收益十分有限,只能簡單貼補家用, 維持生計。但是,有些特殊的務工活動,特別是經商活動,可以獲得較高的收益,甚至發家致富。在中國,許多地主得以成為地主,是依靠從事工商活動積累的資 本。純粹依靠農業勞動去購買田產幾乎是不可能的。而地主又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土地主,即純粹依靠從土地上獲得收益的地主;一類是工商業兼地主,即從事工 商業活動并獲得收益的地主。前者不僅收益小而且風險大,如果農業生產歉收或者絕收,地主也會陷入破產。后者不僅收益大而且風險相對小,因為有多種收益。因 此,工商業地主成為地主經濟的發展方向。盡管在古代中國,由于發展空間有限,發家致富的可能和希望并不大,但是它畢竟為人們提供了一種可能。這種可能性為 人們的勤奮勞作提供了動力和示范。在中國,一方面是安土重遷,故土難離;另一方面是許多人離土離鄉,別妻離家,外出務工經商,一旦成功便可家族興旺,光宗 耀祖。在古代中國,一批批,一代代人“走西口”、“闖關東”、“下南洋”,除了生活所迫外,也不乏發家致富的希望。因此,農工商結合為中國農村發展注入了 活力,并進一步鞏固了家戶傳統。
農工商的分工分業是一般規律,但不同國家有不同表現形式。與人多地少的中國相比,俄羅斯恰恰相反是人少地多。遼闊的土地為人們提供了更多的生存機會。相對 中國而言,俄羅斯人的生存壓力更小。在俄羅斯農村發展歷程中,也存在農業與手工業的結合。但在村社體制下,農業和手工業是在村社單位基礎上結合的。在村社 勞動組合中,有的人從事農業,有的人從事手工業活動,是一種專業化分工。人們從事農業和非農業活動所獲得的收益沒有太大差別。而在村社基礎上的農奴制下, 農奴為主人提供的勞務是無償的,自然也是被迫的。由于生活相對平均且有一定保障,俄羅斯農民沒有外出務工的沖動。而且,村社制也限制了社會成員外出務工經 商。因為一旦人們離開了村社,就會失去村莊組織的保護。他們“緊抱著村社不放,甚至不敢想象沒有村社自己能否生存。”[32]村社農奴主不允許農奴離開村 社,否則他就無法生存。“農民的農奴化是通過剝奪農民的自由遷徙權、將其固著在領地(村社)上來實現的。”[33]特別是俄國統治者為了鞏固作為統治基礎 的村社制,從法律制度上嚴格限制農民外出。因此,俄羅斯農村猶如靜靜的頓河一樣,是一個相對靜止的社會。
印度農村也存在農工商活動。但在村社種姓制下,村社成員是按照家庭種姓從事不同產業活動的。高種姓家族的人從事高級活動,低種姓家庭的人從事的是低級活 動,是一種種姓職業化分工。這種分工由于種姓因素世代傳遞。本來,職業化分工有利于產業發展和生活改善。但是,低種姓世世代代從事的是低級職業,甚至被認 為是高種姓不會從事的低賤的活動,所獲得的收益也自然是十分有限的。這就決定了他們無法改變其世代受窮的悲慘命運。村社種姓制下,高種姓的人不愿意也不允 許低種姓的人離開村社外出務工經商。因此,盡管低種姓的農民從事的是非農業活動,但并不可能通過這種活動改變其命運,其生活狀態猶如恒河一般是固定不變 的。
農工商結合是中國農村家戶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中國農業文明不斷累積的動力源泉。但是,在古代中國,工商業活動空間有限,農工商結合畢竟是低層次的,絕 大多數農民仍然處于貧困狀態。正因為如此,進入20世紀以后,家戶制被視為落后的傳統而被拋棄。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人看來,家戶小農經濟盡管延續了數千年, 但農民依然貧困,為此選擇了走集體化道路,其方式是極具俄國特色的公社體制。由于生產和生活的需要,農村也存在農業、手工業和商業活動。但與家戶制的農工 商結合不同,公社體制下的農工商活動是在公社組織基礎上的內部分工,類似于俄國村社的勞動組合的專業分工。無論是從業農業,還是非農業生產活動,都是以工 分的方式取得相差不大的報酬。從事非農業生產活動的人與從事農業活動的人一樣缺乏生產自主性和積極性。在公社體制下,農村社會成員根本沒有自己外出務工的 可能。由于國家實行統購統銷體制,主要商業活動為國家所控制,家戶個體的商業活動受到嚴格限制。在極左的“文化大革命”年代,集市自由貿易作為“三自一 包”的“修正主義路線”受到批判,連農民賣雞蛋以換日常生活用品的活動都被之為要割掉的“資本主義尾巴”。這極大地影響了農民正常的生活。
但是,傳統的力量是無限的,并會自己不斷開辟前進的道路。在生存空間有限且有務工經商傳統的東南沿海地區,家戶個體性的工商活動從來沒有停止。許多家庭內 的一些成員通過外出務工做小買賣來貼補家用。出于生存壓力,基層干部也默認這種活動。這種農工商結合的歷史傳統隨著公社制的廢除和家戶經營制的興起而復 興。這就是鄧小平所說的:鄉鎮企業的異軍突起。
改革開放以來,農工商結合的傳統不僅煥發了歷史活力,而且跨越到新的高度,形成農工商互補經濟的農村發展道路。農村實行家庭承包以后,農民擺脫了饑餓狀 態,過上了夢寐以求的溫飽生活,但農民的生活還不寬余。因為要在人均耕地只有2畝多的條件下僅僅依靠農業是很難致富的。改革開放以后中國出現的“富裕村” 都不是依靠農業而致富的,且這類富裕村人口僅僅占中國農村人口的極少數。外出務工因此成為大多數農民家戶的選擇,也成為農戶的重要收入來源。農村以家庭為 單位,適合于外出務工經商的人外出務工經商,或者農忙時務農,農閑時務工。自1990年代以來,非農收入開始成為農戶收入,特別是家戶現金收入的主體部 分。這對于鞏固家庭經營體制起到了巨大作用。根據馬克思主義理論,小農經濟由于其脆弱性,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很難避免破產的命運。因為,市場經濟是貨幣經 濟,而小農戶是最缺錢的。他們在以實物為主的自然經濟條件下面臨的風險更小,在貨幣經濟條件下面臨的風險更大,貧富分化也更突出。這正是馬克思主義經典作 家希望改造家戶小農經濟的重要原因所在。改革開放以外,農民通過外出務工經商,進行自我“以工補農”,成功地避免了大量家戶陷入困境甚至破產的命運。而改 革開放以來的中國農業發展,是以一個個沒有破產的家戶為重要支撐的。
農工商結合傳統不僅鞏固了家戶經營制,為家戶經濟帶來了活力和動力,而且富裕了農民,促進了農村發展。隨著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市場化,農民的生存和發展空 間迅速擴大。賺錢效應吸引著農民離開土地務工經商,并發家致富。中國數億農民背井離鄉在外務工,經歷著千辛萬苦,基本動力便是改善家庭經濟狀況。中國農民 不僅進了城,而且出了國。許多農民家庭由地道的農戶成為專門從事工商活動的專業戶,有的迅速發展成為“農民企業家”。而工商經濟活躍的沿海地區也成為中國 農村率先進入小康的地區。
與此相應,俄國缺乏家戶基礎上的農工商結合傳統。專事農業的農戶由于缺乏工商業收入的補充,農業收入較低,從而缺乏農業生產積極性。盡管俄國實行了比中國 更為徹底的土地私有化政策和比中國更高的國家補貼農民政策,但由于農業生產者缺乏以工補農和以工富農的傳統和效應,因此農業生產和農村發展并不理想,與其 豐厚的自然條件更不成比例。而在印度,盡管大量農民開始脫離土地,但他們進城后仍然從事的是低級工作,收入也有限,并形成了一個個貧困者居住的“貧民 窟”。
不容諱言,中國農村和農民仍然處于不發達和不富裕狀態,愈來愈多的農民離開土地,農村出現“空心化”趨勢。而要穩住農民,必須富裕農民。其中,要弘揚家戶 基礎上的農工商結合傳統,形成農工商互補經濟。一是家戶成員分工分業,一部分適宜非農產業活動的人從農業分離出去,將土地留給愿意從事農業活動的家庭成員 種植,以擴大家庭經營規模。二是從各個層次將工商業活動產生的利潤盡可能返還農業生產領域,以增加農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