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筑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體系
不斷發展和完善融資體系,能夠切實與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相匹配,積極促進技術、金融、產權的銜接;加大社會資金、創業投資、金融信貸引入力度,保證科技型中小企業能在強有力的技術和資金支持下持續健康發展。
建立以政府資金為引導的信用擔保機構。目前國內的信用擔保機構資金規模偏小,很難真正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建立,能有效助推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各地、各級政府也可以通過政府財政參與,利用政府資金引導當地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建立和發展。結合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經營特點,新型的擔保機構還要不斷推出適合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擔保方式④。
完善風險投資體系。發達國家風險投資業的成熟經驗表明,科技型企業的不斷成熟與持續發展主要受益于其市場中成熟、健全、發達的風險投資體系;被譽為“鑲嵌在美國經濟中的一顆鉆石”的美國風險投資業,就積極不斷地推動美國經濟和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⑤。而我國90%的風險投資公司是政府出資組建的,這種政府主導型的風險投資發展模式局限性很強,造成目前國內的風險投資公司普遍存在資金投入不足、基金整體規模偏小、對于風險項目投入積極性不高的局面,基本不能承擔風險。因此,對現有的國有風險投資公司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要進行體制改革,以國有或政府資金為引導,吸收各類社會資本,例如直接吸收、發行股票、發行債券、私募合股等方式,拓寬自己的融資渠道;政府有必要為風險投資公司降低進入門檻,推動我國的風險投資公司快速發展,在數量和規模上都上個臺階;對風險投資公司給予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每一筆風險投資,建議均可向國家開發銀行申請無息貸款,可由國家風險投資基金提供擔保。
通過這些方式,既可以為風險投資公司拓寬融資渠道,有效分散風險;又可以使科技型中小企業得到更多資金注入。
開辟直接融資新渠道。第一發展創業板市場,專門為新創公司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籌資渠道。在鼓勵中小企業發行股票、企業債券、存托憑證等方式募集資金的同時,我國應盡快推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二板市場或場外交易市場,為其提供更充分的造血功能。創業板市場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提供獨特的資本市場支持功能,無論是從IPO上市還是增發股票,都能為其提供較大規模的融資額度;而且透明、公正的交易市場有利于創造良好的市場氛圍,并且鼓勵和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公司治理結構、規模速度、財務管理等方面及早按照創業板上市的要求進行自我發展和約束⑥。
第二發展債券市場,對經濟效益好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通道。債券市場直接連接貨幣和資本兩個市場,是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理論界早已達成共識:發達的公司債券市場可以降低銀行的風險,充實資本市場融資結構;企業通過發行公司債券來獲取長期資金,不僅可以解決自身融資問題,還可以緩解銀行短借長貸的壓力,降低銀行系統的經營風險。因此,若要真正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債券市場也應對其敞開大門。
結語
綜上所述,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錯綜復雜的。從其自身原因來看,主要表現在:經營管理不善,融資觀念陳舊,市場運作意識不強,企業信用不良。從外部因素來看,主要表現在:企業融資結構不合理,融資渠道不能有效擴展,證券市場發育不健全,風險投資體制不完善,很難成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主渠道。
鑒于所存在的這些不足,通過借鑒國外先進應用模式,筆者認為,我國政府雖然已經做了很多努力,但是力度和深度仍有欠缺,因此,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持續經營,多方共贏”的原則,從政府、企業、市場三個層面提出若干對策。
首先從提高其自身融資能力著手,通過完善內部結構,加強組織建設,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改變企業融資觀念,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并不斷加強信用觀念,建立良好的銀企關系。其次逐步改善外部因素,從政府層面講,要不斷完善和構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法律體系,制定合理的籌資政策、稅收優惠政策;從市場層面講,要構筑更加完善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建立以政府資金為引導的信用擔保機構及完善的風險投資體系和資本市場,并建立完善的社會服務體系,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資信調查和評估。
(作者為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經濟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南陽師范學院經濟師)
【注釋】
①張曉凌:“當前應推動中小企業債權融資創新”,《證券時報》,2008年第7期。
②林毅夫,李永軍:“中小金融機構發展與中小企業融資”,《經濟研究》,2001年第1期。
③房漢廷:“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問題與機遇期”,《中國創業投資與高科技》,2004年第12期。
④劉赪:“科技型中小企業利用無形資產質押貸款面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北方經濟》,2007年第5期。
⑤程靜:“中美風險投資對比分析及其對我國的啟示”,《華中師范大學研究生學報》,2005年第3期。
⑥孫石煌:“淺議科技型中小企業與創業投資、創業板市場的互動發展”,《中國管理信息化》,2007年第3期。
責編/張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