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教育部頒發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出臺,可以說是我國學校安全工作一個里程碑式的標志,其標志著我國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工作開始逐步的步入正軌。近些年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紛紛組建了專門的學校安全管理機構、制定了系統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體系、開展了系統的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練。正是在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國學校安全工作較之以往取得了極大的進步,學生傷害事故的數量大幅度的下降,尤其是校內安全事故的幾率下降的非常明顯。據教育部的統計,當前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中,有96.37%是發生在學校之外的!
雖然我們的學校安全工作已經取得了較大的成績,但是我們還應該注意到在當前學校安全工作中還存在著諸多的問題,這些問題直接導致了一些安全事故的發生。例如2014年,云南昆明的校園踩踏、山東蓬萊的校車事故、全國各地的溺水事故等依然奪走了一些中小學生的生命……對于我們來說,生命是這個世界上最為寶貴的。一起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對于一個學校可能只是千分之一或百分之一的損失,但是對于一個家庭確是百分之百的損失!因此,對于我國學校安全工作來說,如何在現有基礎之上,進一步提升學校安全的質量,減少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是擺在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道難題。筆者認為,我國當前學校安全工作的發展面臨著六大趨勢。
一、學校安全管理的標準化趨勢
當前我國的學校安全管理中,因為對于一些學校安全管理的細節沒有具體的標準可以依據,就導致了學校安全工作的隨意性比較大,校與校之間的差距也比較大。例如在青海玉樹,因為學校組織學生每周進行一次應急演練,所以當地震來臨時學生能夠迅速逃生。但是筆者在一些地方的調研中發現,一些農村地區的中小學從沒組織學生開展過應急演練。所以,有必要建立一套系統的學校安全管理標準體系,使每一所學校的安全工作都能實現標準化、規范化的運作,這樣就能減少學校安全工作當中的不規范行為。由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和中國教育學會組織起草的《中小學安全管理標準(建議稿)》現已完成,在教育部2015年工作計劃當中,也將印發《義務教育學校安全規范》列入了今年的工作計劃。可見,學校安全管理的標準化工作在今后將得到進一步的加強。
二、學校安全管理的專業化趨勢
當前,我國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大多已經成立了學校安全管理的專門機構,大部分的學校也都指定了專門的負責人管理學校的安全工作,在河北藁城市等一些地方還專門設立了學校安全副校長。但是,與學校的其他工作不同,學校的安全管理的專業性特征近些年越發明顯。一名學校的普通教師顯然無法勝任學校安全的管理工作,一些缺乏安全管理知識和經驗的安全管理人員由于缺乏專門的知識,造成學校當中的安全漏洞頻出。所以,在今后應當進一步的突出學校安全管理的專業性,學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必須要經過系統的學校安全培訓,掌握學校安全事故預防、應對與處理的基本知識與能力,取得上崗資格證書之后才能擔任學校安全的管理人員。
三、學校安全教育的技能化趨勢
在我國中小學,已經基本實現了安全教育的全覆蓋,各級各類學校通過安全課、班會、講座等形式對學生開展了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在教育部頒布的《中小學校崗位安全職責》中,要求學校負責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要負責落實每周一節課、每月一次安全講座、放學前一分鐘的安全教育,從而從課時上保證了學校安全教育的效果。但是當前的學校安全教育往往存在著知識性的傳授過多,而缺乏對學生安全意識的培養,更缺乏對學生安全技能的培養,這就造成學生雖然具有辨別危險的知識,但是缺乏安全逃生、自救自護的相關技能。所以在今后的中小學安全教育當中,應當進一步加強對火場逃生、繩索打結、高樓逃生、溺水漂浮等方面的技能教育。假如每一名中小學生都學會人工呼吸、心肺復蘇和滅火器使用等基本技能,他們不僅可以保障自身的安全,更重要的是,當這些孩子今后走入社會,會整體提升整個社會的安全素養,大幅度的壓縮意外死亡事件的發生。值得注意的是,因為學生安全技能的教育對硬件的要求較高,所以建議在市、縣建立中小學生安全技能培訓基地。當前,吉林省、成都市等一些地方已經建立了學生安全技能的培訓基地,為學生安全教育的技能花提供了硬件保障。
四、教師安全培訓的全覆蓋趨勢
在當前的學校安全教育與培訓當中,我們發現最得最好的是學生的安全教育和校長等管理者的安全培訓,但是學校班主任、教師等教職工的安全教育是當前的一個薄弱環節。這就造成學校的教師不知道如何避免常見事故的發生,發生事故以后束手無策,從而導致后果的加重。要保護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教師首先就要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能。因此,學校應當建立定期的教師安全培訓制度,提升教師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與安全能力。使每一名教職工都知道如何避免學校常見事故的發生,熟悉學校的應急預案,發生事故后能夠迅速帶領學生逃生,并且掌握滅火器使用等一些最為基本的安全技能。
五、學校安全工作的社會化趨勢
如前文所述,當前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中,有96.37%是發生在學校之外的。這既說明了近些年學校安全工作效果明顯,校內安全事故的數量大幅度下降,同時也說明了當前中小學生校外安全的狀況甚為堪憂。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發動社會力量,保障中小學生的校外安全就成為今后工作的一項重點內容。一些地方已經采取發動家長志愿者的形式,保護學校周邊的安全,尤其是中小學生上下學高峰期的交通安全。還有一些地方的政府、教育部門和學校積極與當地的河流、水庫的管理單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等協作,共同采取措施防止中小學生最為高發的溺水事故和交通事故的發生。近兩年,教育部也發放了《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督促家長做好子女的校外安全教育。另外在我國山東的一些地方,利用家長委員會等組織參與學校安全事故的處理,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如何發動全社會的力量參與到保護中小學生安全的工作當中來,將是減少中小學生意外事故發生的有效方式,也是今后應當進一步重視和加強的方面。
六、學校安全工作的法治化趨勢
教育部針對學校安全管理專門發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曾在一定的歷史時期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社會法治化進程的推進,部門規章的法律效力較低已經成為制約學校安全工作的一個重要因素。當前在我國,由于缺乏針對學校安全事故處理的法律和法規,結果造成大量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都采取了一些非正規的手段,甚至在一些地方發生了圍堵學校大門,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開展的事件發生。這種情況的發生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學校的發展,使得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如履薄冰,甚至取消了一些常規性的體育鍛煉和校外活動,極大地影響了學校的工作。在這種背景下,必須及時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利用法律的手段對學校安全工作加以規制。我們既要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為受到傷害的學生提供合法的救濟,也要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學校的合法權益。教育部在2015年的工作要點中提出,要加快《學校安全條例》的立法進程。在未來《學校法》等立法當中,也必然會對學校安全等問題作出必須要的規制。在國家的法律法規出臺之前,有立法權的地方可以積極推進學校安全的地方立法,避免消極等待國家立法出臺的情況,以及時解決當前安全安全工作當中存在的一些棘手問題。所以,學校安全工作的法治化也是今后學校安全工作的一個重要趨勢。
學校安全不僅是教育系統的重大任務,更是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生命不保,何談教育。只有堅持生命第一的原則,在遵循科學發展規律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學校安全工作的新路徑、新趨勢,才能進一步提高學校安全的工作水平,保障中小學生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