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欺凌防治的三級工作體系由預防體系、應對體系與善后體系構成。這種體系的劃分主要是依據欺凌事件發生的事前、事中、事后進行劃分的。
首先是預防體系。在預防體系中,首先要針對學生開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溝通協助教育,讓學生了解法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學會與人相處,掌握處理自己與他人矛盾的有效方法。其次,要讓學生了解校園欺凌及其危害,了解當自己或者周圍的同學遭受校園欺凌時應當采取哪些方式進行救濟。例如廣東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學生欺凌防治教育的系列讀物就很好的起到了這方面的作用。再次,學校要建立預防校園欺凌的工作機構,明確教職工在校園欺凌防治中的職責,加強教職工的相關教育,讓教職工具備對學生開展預防校園欺凌教育和處理常見校園欺凌實踐的基本能力。最后,學校還要加強攝像頭和照明設施等一些學校安防方面的硬件建設,建立相關網站、微信等宣傳平臺。
其次是應對體系。應對體系是校園欺凌發生后,學校、家庭、社會如何采取反應的工作體系。其一,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建立校園欺凌的報告與舉報渠道,讓遭受校園欺凌的學生能夠及時獲得學校和社會的幫助。教師、家長要加強對學生異常行為的關注并及時報告。其二,學校應當制定校園欺凌應急預案。當校園欺凌事件發生之后,按照不同的事件類型和嚴重等級,學校的相關領導、班主任和教職工可以采取不同的應對措施,及時制止校園欺凌,避免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及時救治受傷害的學生,并對實施欺凌的學生進行必要的約束和批評教育。其三,學校應當建立和公安等有關部門的聯動機制及校園欺凌的強制報告制度。尤其是在發生嚴重的校園欺凌事件之后,學校必須向公安部門進行通報,公安部門在必要時予以介入。學校決不能因為擔心自身的聲譽而將嚴重的校園欺凌事件簡單地作為“校內問題”予以解決,尤其是涉嫌刑事犯罪時,絕對不能通過“私了”的方式解決問題。
最后是善后機制。學校首先要充分發揮心理輔導室的作用,對遭受欺凌的學生予以心理疏導,幫助其盡快恢復正常的學習,同時也要注意防止其“以暴制暴”的報復行為發生。其次,對實施欺凌的學生和受欺凌的學生在必要時應予以隔離,防止二次沖突的發生。最后,學校可以指派專門的教師對欺凌事件的實施者進行跟蹤指導,幫助其糾正錯誤的行為習慣,充分認識到欺凌的危害性,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和行為習慣。另外,學校可以邀請一些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公益服務熱情的社會志愿者參與心理疏導、定人幫扶等工作。
(《課程教學研究》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