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要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生態文明建設是由理念、制度和行動構成的完整體系,它通過科學理念指引制度構建,通過制度規范和引導行動。建設生態文明是一場涉及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的革命性變革。實現這樣的革命性變革,必須依靠制度和法治。習近平總書記在2013年5月24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體學習時明確指出“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
把制度建設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中之重
制度是整個社會有序發展的保障,人類文明的進步離不開制度的推進。建設生態文明社會,同樣需要以制度和法制來規范和約束整個社會的生態行為。我國嚴峻的生態環境現狀成因極其復雜,有自然稟賦性的、發展階段性的,也有傳統發展方式方面的原因,而更深層次的根本原因是制度和法制不健全不完善。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對生態文明制度建設高度重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首次提出了要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十八屆四中全會要求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中共中央、國務院2015年頒發的《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把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作為重點,凸顯建立長效機制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基礎地位。十九大報告則明確指出,建設美麗中國,必須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機制改革,強調要用制度保障生態文明建設。這一系列重要論斷為加快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提供了方向和指引。
健全生態文明制度和法制是遏制生態環境總體惡化趨勢的保障,是建立生態文明價值觀和面向長遠的社會規范的根本途徑,是提高國家治理能力以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手段,是進行總體設計、對生態環境問題進行跨區域和跨部門綜合治理的必然選擇。十九大報告關于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論述,深刻揭示了建設美麗中國的根本舉措是制度建設,即用制度才能為美麗中國建設提供可靠保障,必須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法治化、制度化軌道,把制度建設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中之重。
現階段我國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重點
建設生態文明是一個包括源頭防范、過程治理、后果獎懲的系統工程,其中的生產生活方式、環境資源損耗補償、生態保護與修復、自然資源資產產權等都需要通過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制度和法制體系,形成更加嚴格、公平、可持續的社會規范和制度加以引導和實現。現階段我國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重點是:
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的法律制度。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導向”。法律制度和政策導向對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生產和消費行為具有很強的規范性、導向性和可執行性。只有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導向,才能從源頭上和過程上轉變粗放型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產業結構朝著綠色、低碳、循環的方向優化升級,以綠色發展推動提質增效。也才能解決好生態環境方面發展不平衡不充分與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之間的矛盾,改善供給質量、增加生態產品的供給,改善民生福祉,以制度保障綠色化發展在未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健全環境治理體系。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基本的環境質量是普惠的民生和公共產品,是政府應當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環境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與需求之間的差距已經成為現階段社會主要矛盾的突出表現。環境治理體系是指環境治理的相關制度及其執行能力。必須構建全面開放、政策完善、監管有效、規范公平的長效的環境治理體系,才能解決我國日益嚴峻的環境產品供給問題。生態環境具有系統性,環境治理體制機制建設更是一個系統工程。這就要求政府在自然資源使用、生態環境空間、污染物總量、環境行為等方面建立健全治理體系,并切實履行監管職責。
健全生態補償制度。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的生態補償機制”。生態補償制度的原則是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生態補償制度建立的前提是引入資源價值體系和資產市場機制,明確生態資源的責權利,有利于杜絕報廢性使用環境資源的現象,實現生態環境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有效保護,也有利于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的社會資金注入機制,解決我國在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上的資金持續投入問題,形成生態文明建設內在動力的良性循環。生態補償制度是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核心內容,是確保生態文明建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基本制度。
改革生態環境監管體制。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設立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自然生態監管機構,完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統一行使監管城鄉各類污染排放和行政執法職責。”只有建立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才能解決原來由行政管轄權所造成的分散監管和地方保護問題,才能保障和強化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執行效力。這是我國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也是行政機構改革的重大創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