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洋時期,民族工業開始勃興,雖經歷了“一戰”期間的短暫繁榮,卻仍面臨外資企業的殘酷競爭。外資企業在政治、稅收、管理等方面存在優勢,企業利潤率普遍高于民族企業,然而民族企業與外企的員工薪酬卻并無顯著差異,這也客觀上導致其勞資糾紛頻發。
【關鍵詞】北洋政府時期 外企 勞資糾紛 薪酬差異 【中圖分類號】K2 【文獻標識碼】A
北洋政府時期,中外企業在中國的發展環境不同,經營理念和管理水平等也不盡相同,其利潤率也因所屬行業、地域范圍而出現不同。從理論上來說,兩種企業薪酬水平應該存在顯著差異,然而現實情況卻并非如此,其中緣由值得探究。
北洋政府時期外資企業發展雖受“一戰”影響,但外資企業數量依然有增無減
北洋政府時期是近代中國社會劇烈轉型的關鍵時期,不僅在向西方學習上實現了由器物和制度的簡單層面到思想文化層面上的深層飛躍,且在生產方式層面上開始步入由傳統農業國向現代工業國轉型的初期快速發展階段。為此,北洋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鼓勵民族工業發展的政策,私人資本的投資環境也得到顯著改善。
北洋政府統治時期,民族資本投資環境相對優良,華商企業獲得了極大發展。從農商部注冊的順序號碼來看,自1912年民國成立到1927年11月為止,全國批準設立的工業企業共有1627家,平均每年102.8家。從注冊情況來看,民族企業經營領域涉及紡織、礦業、機械、化工、電業、火柴、航運、醫藥,以及農、林、牧、漁等行業。總體來看,此間民族企業發展主要集中于輕工業領域,其中以紡織業和面粉業最具代表性。“一戰”爆發后,西方國家忙于戰爭而相應減少了對華面紗出口量,從而為民族紡織業發展提供了市場契機。
此間,外資企業雖因西歐諸國陷于一戰而無暇東顧,開辦勢頭相對下降,然日美企業開辦數量卻相應增加。1895年后,直到20世紀初的最初幾年,外資企業數量并未因《馬關條約》允許外國在華投資設廠的規定而迅速增加。近代外資企業數量的迅速增加主要開始于辛亥革命前的幾年,且即便受“一戰”影響,北洋政府統治期間,西方國家在華開辦企業的勢頭有所下降,但因日本等國投資,外資企業數量依然有增無減。
北洋政府時期,以紡織企業為主的日資企業數量顯著增加。以上海為例,自1918年上海稅則委員會修改面紗進口稅率后,日資紗廠數量急劇增加。截止1927年,上海共有中外紗廠119家,其中日資42家,占比超過35%,英資4家,僅占3.4%。其他行業中,諸如瑞士火柴、英美煙草和美孚煤油等都是北洋政府時期在華外資企業中具有舉足輕重影響力的生產企業。
北洋政府時期外企利潤率明顯高于民族企業,但薪酬水平并無明顯差距
北洋政府時期,外企因規模較大,管理先進,且能面向國際市場優化其生產要素,故一直對民族企業構成競爭壓力。加之,外企在華擁有政治以及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條件,故其利潤率整體來說要高于同行業中的民族企業。然而除高層管理人員外,普通員工薪酬卻并無明顯差距,乃至略低于民族企業。
一方面,北洋政府時期在華外企年均利潤率顯著高于民族企業。員工薪酬高低雖然要符合市場價值規律,但在一定時空范圍內的特定發展條件下,其主要由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技術水平、物流成本等因素決定的利潤率確定,即企業利潤率越高,其薪酬一般相對較高。據南開大學關永強博士對晚清民國以來保晉煤礦、新中工程公司、寰球鐵工廠、招商局和上海機器廠等數十家民族企業的年均利潤率作出的統計估算顯示,北洋政府時期,民族工礦業的年均利潤率基本維持在5%-25%之間,少數民族企業的利潤率高達40%,亦有部分民族企業虧損或艱難維持。整體來看,其平均利潤率在18%左右。北洋政府時期發展最快、投資興辦最多的紡織業,其平均利潤率為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