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高度重視推進城鄉一體化工作
城鄉一體化是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新中國成立以后,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城市和農村發展工作,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狀況和戰略需要,不斷調整和完善工農城鄉關系,在處理城鄉發展關系上經歷了城鄉通開良性循環、以“大”農村促“小”城市發展、農村和城市順次改革同步發展、城鎮化速度加快城鄉差別逐漸加劇、從強調統籌城鄉發展到強調城鄉發展一體化等五個階段??傮w上,城鄉一體化的提出既有重要的戰略意義,也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是從2002年黨的十六大開始,由中央針對中國工農城鄉發展中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突出問題而逐步提出的。隨著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市場化和國際化的不斷發展,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工作的內容本身也有所變化,需要在理論上不斷進行總結、提升和深化,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創新和拓展。
2002年到2008年,是黨中央國務院提出并實施統籌城鄉發展戰略的時期,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的工作處于萌芽階段并包含在統籌城鄉發展工作中。這一時期的工作重點,主要是對國民收入分配關系進行調整,國家擴大對農村“多予”“少取”范圍,加大深化農村稅費改革力度,對“三農”財政投入政策做出具體規定并保證投入規模逐年擴大,逐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和更加關注農村民生(參見專欄1)。2002年,黨的十六大提出了實行統籌城鄉發展的戰略構想。2003年,胡錦濤同志在中央經濟工作會上提出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發揮城市對農村的帶動作用。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報告將統籌城鄉發展放在了作為科學發展總要求的“五個統籌”之首。2004年,在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上,胡錦濤同志首次提出“兩個傾向”的重要論斷,即“縱觀一些工業化國家的發展歷程,在工業化初始階段,農業支持工業、為工業提供積累是帶有普遍性的傾向;但當工業化達到相當程度以后,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實現工業與農業、城市與農村協調發展,也帶有普遍性的傾向”。2005年,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2007年,黨的十七大提出了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要求和建設新農村的要求。2008年,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強調把構建新型工農關系、城鄉關系作為加快推進現代化的重大戰略,指出中國總體上已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進入加快改造傳統農業、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的關鍵時刻,進入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重要時期,提出建立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制度,推進城鄉規劃、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市場建設和社會管理一體化。
專欄1 2002~2008年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城鄉一體化的政策內容
2002年黨的十六大報告:全面繁榮農村經濟,加快城鎮化進程。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任務。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是工業化和現代化的必然趨勢。要逐步提高城鎮化水平,堅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走中國特色的城鎮化道路。發展小城鎮要以現有的縣城和有條件的建制鎮為基礎,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同發展鄉鎮企業和農村服務業結合起來。消除不利于城鎮化發展的體制和政策障礙,引導農村勞動力合理有序流動。堅持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長期穩定并不斷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有條件的地方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逐步發展規模經營。尊重農戶的市場主體地位,推動農村經營體制創新。增強集體經濟實力。建立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和支持,加快農業科技進步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繼續推進農村稅費改革,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利益。
2003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發揮城市對農村的帶動作用。各級黨委和政府在制定國民經濟發展計劃、確定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研究重大經濟政策的時候,要把解決好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放在優先位置,使城市和農村相互促進、協調發展,實現全體人民的共同富裕。要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國家財力的增強,進一步調整國民收入分配和財政支出的結構,增加對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的支持,逐步形成國家支農資金穩定增長的機制。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建設,提高農業的綜合生產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加大扶貧開發力度,加快貧困地區脫貧步伐。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是工業化和現代化的必然趨勢,也是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途徑。要按照“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的方針,為農民進城務工創造有利條件。要堅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走中國特色的城鎮化道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提高城鎮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