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的責任意識與權利意識相輔相成
權利與責任一體兩面,二者相輔相成。現代公民責任意識的塑造,必須使公民在享受權利的同時主動承擔起國家和社會的責任。法治國家是一個以權利為本的社會,權利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已經成為公民法治意識的重要體現。公民責任意識具有自覺性,而權利和自由是公民具有責任意識的前提。
我們對本次調查的權利意識和責任意識得分進行了相關性分析,結果發現,權利意識和責任意識呈現出非常顯著的正相關關系(r=0.27,p= 0.000),也就算是說,受訪者的權利意識越強,責任意識越強。本次調查顯示,51.7%的受訪者贊同“只要納了稅,就有權利討論政府怎么花錢”。納稅具有一定的強制性,是一個公民作為社會人應該履行的義務。稅收作為財政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納稅人就有權利討論政府怎么花錢。
馬克思曾說:“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權利和義務相互促進,公民享受更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就需要為社會更好地履行義務。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民主法制觀念的不斷普及,公民維護自身權利的意識不斷增強。我們既要強調充分尊重公民的權益需求意愿與價值,凸顯公民的價值與主張,使每個公民真正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也應強調公民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和責任。
法治意識的培養與法治社會的構建
責任意識的培養能為法治社會的構建提供規則意識
公民的責任意識和道德品質為社會秩序的構建提供一種倫理基礎,同時,規則意識是責任意識的外在表現,在某種意義上是有無責任意識的試金石。本次調查分析結果顯示,責任意識與規則意識的得分呈現顯著的正相關性(r=0.236,p=0.000)。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社會經歷著發展與轉型,在中國與西方、傳統與現代、穩定與發展之間追求統籌兼顧、綜合治理。現代社會轉型時期對規則需求的增長,也是市場經濟和民主制度得以發展和完善的前提。傳統社會僅僅依靠人治的管理方式已經難以滿足現代社會的多元化發展需求。現代社會轉型期,規則和法律日益成為保障社會運行的主要方式。
現代社會公民的權利和義務都是通過法律規定的,具有現代公民責任意識的公民,不僅有不違反法律規則的義務,還要有爭取權利的責任,具有積極的守法和護法的規則意識。這體現了公民的主體性,這樣公民的責任意識才能真正樹立,才能為法治社會培養和孕育現代公民。
傳統文化的傳承對塑造公民法治意識具有積極作用
我國傳統社會主要通過“人治”進行社會管理,雖然這不符合現代“法治”社會管理理念,但是對于當代法治進程中法治意識的塑造,傳統文化在很多方面還起著不容忽視的作用。
本次調查顯示,81.1%的受訪者表示“傳統文化、習俗有必要傳承下去”,對于文化傳統的認同與公民責任意識(r=0.539,p=0.000)、與權利意識(r=0.399,p=0.000)均具有非常強的相關性。
任何傳統都具有一定的文化屬性,中國傳統文化對于公民法治意識形成具有巨大的影響。例如,我國儒家傳統文化強調道德內省精神,“克己復禮為仁”就要求人嚴以律己,約束自己的私欲,社會運行需使用符合社會規范的“禮”。文化傳統既可以表現為一個人在特定時刻的某種行為,也可以表現為一群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共同習性;它既可以幫助維持現有制度的存在,也可能在某一時刻成為當下制度的背叛者。因此,當代公民法治意識培養需要梳理文化傳統使之與現有制度相契合。
加強司法部門的管理,樹立司法公正性
本次調查顯示,有61.7%的受訪者認同“法院是一個替老百姓講理的地方”,可以說,我國司法的公正性雖然得到了大部分公眾的認可,但還具有一定的提升空間,因為調查同時顯示,有40.2%的受訪者表示“要想打贏官司,找關系比找律師更重要”。
建設法治社會,如果沒有司法的公正就談不上真正的公正。司法的首要價值就在于實現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司法公正包括司法制度合理、司法程序正當、裁判結論確定、法官形象端正、司法環境良好等。司法制度的合理表現為司法體系完整、司法體制獨立、司法權監督機制完整;司法程序正當要求程序公開、法官中立等;裁判結論確定要求判定事實清楚、裁判結果得到及時執行;法官形象端正要求法官具有專業水平和職業道德水平;司法環境良好是實現司法公正的外部因素。司法公正的實現是一個長期過程,離不開社會主體的認同與監督。我國司法部門還需進一步加強部門管理,為社會公眾樹立司法的公正性。
高等教育是提升公民法治意識的有效途徑
本次調查顯示,是否接受過高等教育是影響公民法治意識的重要因素,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受訪者其法治意識的平均得分(79.08分)要顯著高于沒有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受訪者(64.95分)。可見,高等教育是提升公民法治意識的有效途徑之一。
法治精神的培養需要在全社會開展法治宣傳教育,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教育,使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融入到社會成員所熟知的基本生活經驗和生活常識中。要把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緊密結合起來,把對法律的尊崇轉化為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理念,使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真正進社區、進鄉村、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單位,并逐步深入人心,讓全社會每個成員在學法守法用法中深化對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認同。
(執筆:石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