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眾對于維護自己的權利具有較高的行動意識
當公民的權利和自由遭到政府部門和權力機關的侵犯時,公民應維護自己的權利,通過法律捍衛自己的權益,積極地為維護權益而斗爭。本次調查發現,有67.8%的受訪者認同“民告官是正常的”(見圖3)。“民告官”需要付出時間和精力,唯有富有權利意識的公民才會積極地為實現權利而斗爭,而法治的實現恰恰需要人為了權利而斗爭的精神。同時,權利意識的覺醒也對公權力的使用形成監督,提醒政府部門有權不能任性。
公民權利意識的增強正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依法治國的核心價值之一就是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需要注意的是,維權抗爭同樣需要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這既依賴于政府的依法行政和司法機關的公正司法,也需要公民法律、權利和規則意識的養成。總之,維權行動的實踐,可以培養公民的權利意識,這對法治社會的建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作為消費者,我國公眾具有較高的維權意識
本次調查發現,當問及消費后索取發票問題時,只有18.7%的受訪者認為“消費后不給我發票沒有太大關系”(見圖3)。可見,作為消費者,我國公民已經明確自身具有何種合法權益,并且可以在實際行動中使用自己的權利,維護自己的應得利益。中國質量萬里行2015年的數據分析報告顯示,2012-2015年第三期的消費者投訴量在12個領域中基本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見圖4),2015年3月15日網絡服務的投訴量更是同比增長60%。每一個消費者要尊重自己的權利,每一個消費者都有義務維護自己的權利,我國公民對于自身合法權益的保護意識越來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