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的必然要求
在當前發展階段,我國的生態文明建設再往前推進,最大的瓶頸和癥結就在于制度制約,最好的突破口也在于完善制度、改革體制。要從根本上破除生態文明建設領域難題,就必須從體制改革上下功夫、做文章。但是我國生態文明處于建設的初始階段,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會遇到來自傳統發展理念、發展方式,尤其是經濟快速發展所形成的阻力,而且,生態文明建設自身面臨的體制性障礙尚未得到根本改變,現行的生態管理體制權威性和有效性還不夠,部門職能分散交叉較為突出,只有破除了這些領域與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相矛盾的弊端,生態文明制度才能建設好。
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就是要解決其他四大建設中出現的資源環境問題,離不開其他四大建設體制機制的轉變。根據“五位一體”總體布局,要把生態文明理念融入到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全過程,就要求其他四個方面體制機制改革應以生態文明建設為基礎和前提,為生態文明體制機制建設服務。要根據不同領域制度的性質和種類,立法機構和政府各職能部門要組織專門的隊伍,對已有的制度加快進行完善,對還沒有的制度要加快制定,有些制度可以邊試點、邊完善。當然制度建設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在實踐中不斷積累和完善,關鍵是要加快進行相關的制度改革探索,實現制度從不完善到完善。
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人和自然的關系,更加明確地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構建有利于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態文明體制。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生態文明,必須做到:一要從改變原來那些不適合生態文明建設的發展理念,約束與規范人自身行為做起。要以生態可持續為基本理念,以生態承載力為基準,形成生態紅線,把它作為頂層約束,融入社會發展中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各領域和全過程。二要以生態公平作為各主體維護生態可持續的重要內容。各地區之間、城市與鄉村之間、各群體之間,應當公平地分享生態權利,公平地承受生態環境影響,公平地承擔生態維護和環境治理責任及成本。三要發揮出政府在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過程中的作用。政府要通過管理體制的不斷改革創新,提高綜合運用必要的法律、行政和經濟手段的能力。通過制定長期的生態文明發展戰略,利用各種制度和政策工具,彌補市場、企業與社會的缺陷和不足,同時依托于市場,相互結合,規范和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發展。四要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的部署,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思路,根據不同制度的功能,建立起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包括源頭嚴防的制度體系、過程嚴管的制度體系和后果嚴懲的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