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形態如何治理
新中國成立伊始,我黨對意識形態缺乏科學的管理經驗,沒有機制性、規范性的措施,而是采取運動式的管理風格,導致反右擴大化,致使很多文人學者蒙受政治冤屈,給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的發展造成了巨大傷害。今日的意識形態治理必須吸取這一教訓,要防止簡單化、擴大化與左傾極端等不良作法。
在治理理念上,要看到意識形態治理的復雜性和特殊性。意識形態傳播十分復雜,尤其是在現代信息環境下,思想傳播方式越來越趨于多樣化,新聞報道、文化產業、文藝創作、學術研究等皆可傳達意識形態訴求,信息、娛樂、藝術、審美、認知、學術等因素與意識形態傳導水乳交融、難解難分,人們很難對之進行功能切割,把意識形態因素從中剝離出來。如果不能展開辯證分析,把信息、新聞、藝術、學術等方面的問題與政治問題一勺燴,對之硬性封殺禁堵,就會在實踐上取消信息、新聞、藝術、學術等的存在,從而也取消了社會主義文化。
在制度層面上,意識形態治理需要管理者創新思維,改進組織和領導方式,在治理的體制、機制、模式、方法等方面進行思維創新。主體管理部門和機構可以根據需要放權、分權,吸納多元社會力量參與意識形態治理,從而優化意識形態治理關系和主體結構,以達平等協商、互補互助、多元共治的社會效果。意識形態治理部門也可通過向社會主體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實現外包化、市場化治理。在權力來源多樣化、治理機構網絡化、治理機制扁平化、權力使用制度化、程序運用規范化的背景下,治理主體只需在政策上加以指導、方向上加以引導、組織上加以協調、市場上加以監督,就能建構一個合理化的意識形態治理體系。
治理意識形態首須考慮相應的體制保障。意識形態治理事關文藝、政治、宣傳、法律、工信、工商、市場等多個領域和行業,要使意識形態治理穩步向前發展,就必須深化文化宣傳綜合治理功能,創新意識形態綜合治理體制,促進文化宣傳部門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使其職能和日常管理行為、管理程序均納入制度化、法治化渠道,做到信息化、公開化。為此,就要制定意識形態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法律體系,避免過多行政干預與政治定性,用法律和市場營造意識形態表達空間,建立一個黨委監督、政府治理、企業事業單位依法運營的信息流通機制與文化市場體系。通過完善立法、加強執法、加強監督的方法,完全可以解決意識形態領域內的相關問題。
要治理好意識形態還須根據新的社會需要,建立健全其治理運行機制。從系統論的角度看,系統內部的運行機制自洽、協調時,系統自身才能有效協調、激勵、約束體制內的各個運行環節。意識形態要想得到良好發展,就必須建立一整套的治理機制:既要有治理的決策、動力機制,又要有治理的反饋、監管、托管、協同等機制;沒有前者,治理無法得到可持續生長,沒有后者,治理沒法和諧、穩定地運行。
意識形態的治理機制應包括:決策與組織機制、投入與激勵機制、反饋與協調機制、約束與監督機制、企業托管機制以及相關的規章、慣例、習俗。當然,意識形態治理機制必須有諸多無形的精神資源作支撐,這些無形的資源包括:廉潔公正、言而有信的政府形象,穩定和諧的社會關系,全體公民的綜合素質,個體交往間的誠信度和信任度等。
要建立健全輿情信息匯集、分析、反饋、通報機制。意識形態治理部門要把最新科技成果運用到意識形態治理中,利用電子平臺進行政務處理,以高科技手段建立社會輿情匯集與分析機制,保持信息、輿情暢通。只有這樣,意識形態治理主體才能夠及時了解社會思想狀況,及時掌握社會輿情動態,及時分析社會思想的重大動向、矛盾和沖突,及時處理苗頭性問題;只有這樣,意識形態治理主體才能增強工作的前瞻性、主動性;只有這樣,意識形態治理才能走上科技化、法制化的軌道;只有這樣,謠言才會失去傳播的空間和機會。
要建立和完善意識形態發布、傳播的約束監管機制,對于文宣部門無法直接監管的虛擬平臺與網絡空間,建立企業托管機制,使政府治理與市場治理相統一,以達到多元治理機制合作互補之效。文學網站、文學論壇、微博、微信、手機等傳播空間的直接監管者是企業單位,對此,文化宣傳部門應與企業部門簽訂協議,讓企業代為監管其間的意識形態問題,因為企業作為意識形態監管主體,有能力通過技術手段進行限制性進入與信息發布,把引發思想混亂、消解倫理道德、制造社會恐慌的言論排除在輿論場之外。③受托的企業應對意識形態傳播平臺的管理員加強政治教育與管理,因為他們的政治覺悟、誠信程度、審美素質、鑒賞水平、法律水平以及行業自律程度直接影響著意識形態的監督結果。
僅僅依靠傳播平臺的個別管理人員是不行的,意識形態治理部門必須幫助企業建立行業規則,以及行業的誠信、自律品質,倡導行業自律和個人自律。在企業的行業誠信與自律充分建立起來以后,通過行業協會進行輿論監督,同時通過加大違規違法的懲治力度,提高違規違法的成本,完全可以使不合法律法規的意識形態對象得到遏制和控制,從而使文宣部門從行政管理的重負中解脫出來。
意識形態治理還必須建立靈活的協同機制。意識形態生態狀況十分復雜,要治理好意識形態,構建一種既不傷害、影響信息與文化發展,又能有效防止敵對意識形態傳播的治理模式,需要高度的思想及政治智慧,這種智慧的生成需要思想、理論、學術、教育、新聞、出版、電影、電視等多個方面協同配合,因而是一個極為復雜的精神系統問題。
只要治理部門轉變思想觀念,構建起新的治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探索出新的意識形態治理方法、措施、手段,就能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保證國家意識形態安全;只要治理主體改進工作作風與工作方法,避免個人意志和長官意志,在權力行使過程中堅持法治、透明、公開、公正,允許人民參與、社會監督,在依法執行過程中與群眾互動回應、民主協商,意識形態治理就會科學、合理、民主、高效;只要政府對教育、宣傳、政法、行政等權力關口加強制度層面的監督制約,在輿論層面有力監管,在精神層面積極塑造引導,在審美層面提供優秀作品和學術成果,意識形態的主導權、話語權就會牢牢掌握在政府手中。意識形態治理如同放風箏,只要有法治這根線,就不怕輿論滿天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