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在近幾年取得了巨大進展,從選擇性制度安排走向了普惠性制度安排,從長期自下而上的改革試驗狀態開始通過頂層設計與頂層推動走向逐漸成熟、定型的新發展階段。然而也必須看到,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事實上又面臨著日益擴張的社會風險、制度風險與信用風險。
近些年,公平性不足導致社會矛盾與社會沖突加劇的社會風險在不斷積累。目前的社會保障雖已具有了普惠性,但并不等于實現了公平性,局部領域的差距還在擴大。從廣受詬病的企業職工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金“雙軌制”,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地區分割統籌情形下的繳費負擔不公,以及城鄉居民社保待遇的巨大差異,都表明城鄉分割、地區分割、群體分割的制度安排有問題,造成的是社會保障資源配置失衡與社會保障權益不公,它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社會矛盾與社會沖突的加劇,正在成為影響社會安定和社會生態的日益重要的因素。這種風險最終會損害到制度的健康、持續發展。
全面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任務,其實就是針對面臨的各種風險來優化現行制度安排,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并盡快走上法制化的軌道,以達到逐漸緩和社會矛盾、保障制度可持續發展和提升制度公信力的目標,真正給全體人民提供穩定的安全預期。化解社會風險,需要整合制度與優化制度,以提升制度的公平性。這其中的關鍵是,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盡快建立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將廣受詬病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雙軌并存送進歷史;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讓城鄉居民在同一種醫保制度下享受平等的醫療保障權益;推進基本公共服務的城鄉一體化。同時,通過優化制度結構與福利資源配置來縮小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群體之間的不平等。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