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進行第三十五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主持集體學習并發(fā)表重要講話強調,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更好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抓手和總目標,并發(fā)表一系列重要論述深刻揭示了其重大意義和基本內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特點和優(yōu)勢極為豐富,其鮮明特點和突出優(yōu)勢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guī)治黨有機統(tǒng)一、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四個方面。
堅持黨的領導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yōu)勢。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抓手和總目標,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區(qū)別于其他西方國家的鮮明特點。沒有黨的領導這個突出優(yōu)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根本建不起來。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必須牢記,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我們的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法治最大的區(qū)別。離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建不起來。
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黨的領導能夠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的正確方向和切實落實。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提出來的,把依法治國上升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也是中國共產黨提出來的,而且黨一直帶領人民在實踐中推進依法治國。其中,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概念內涵、謀劃部署和實踐展開都是在黨的領導下產生和進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一個龐大的系統(tǒng)性工程,涉及黨和國家、社會治理各方面。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才能順利進行。黨的領導能夠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始終以人民為中心。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法治體系建設全過程。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是有機統(tǒng)一的,其中黨的領導是根本政治保證,也是實現三者有機統(tǒng)一的核心力量。從本質上說,黨的意志和人民意志高度統(tǒng)一,這是由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的。黨領導人民依法治國,必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作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中之重。
加強黨的領導是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的重要目的。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絕不是要虛化、弱化甚至動搖、否定黨的領導,而是為了進一步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改善黨的執(zhí)政方式、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保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可以說,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推進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規(guī)范化,從而加強黨的領導。要推進黨的領導融入法治體系,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轉化為法律法規(guī),把黨的領導制度法治化體系貫徹到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和各環(huán)節(jié),通過法治體系推進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方略有效實施。要提高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法治能力。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運用法治加強黨的領導,歸根到底要靠人來進行,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是主力軍。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要強化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觀念,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應對風險的能力。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規(guī)定和確保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其中,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三大核心要義之一。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關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十三個堅持和完善”。其中一個就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能力”。可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不僅要圍繞鞏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戰(zhàn)略需要來建設,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根本制度基礎。我國國家治理的一切工作和活動都依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展開。全面依法治國作為我國國家治理的一項重大工作、重大活動,是國家治理領域的一場深刻革命。因此,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依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展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前提條件。
錨定社會主義方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這就決定了它的屬性必然是社會主義。因此,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要求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錨定社會主義方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社會主義的、而不是西方資本主義的法治體系,必須同社會主義屬性相配套。只有堅定社會主義方向不動搖,才能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鮮明特點和突出優(yōu)勢。對此,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不能被西方錯誤思潮所誤導”。在談到深化法治領域改革時,他強調,“決不能把改革變成‘對標’西方法治體系、‘追捧’西方法治實踐。”
牢牢把握中國特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之所以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yōu)越性、深得廣大人民群眾擁護,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它具有“中國特色”,是立足中國國情、植根中國大地、汲取中華優(yōu)秀文化形成的科學制度體系。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規(guī)定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牢牢把握中國特色。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走什么樣的法治道路、建設什么樣的法治體系,是由一個國家的基本國情決定的。他強調,我們要建設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是扎根中國文化、立足中國國情、解決中國問題的法治體系。
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guī)治黨有機統(tǒng)一
以“大法治”格局謀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要“形成完備的法律規(guī)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jiān)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guī)體系”,明確把黨內法規(guī)體系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可見,“大法治”格局下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同時包括國家法治體系和黨內法規(guī)體系。這在世界法治實踐中獨一無二,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相較其他國家法治體系的鮮明特點和突出優(yōu)勢。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依法治國與制度治黨、依規(guī)治黨統(tǒng)籌推進、一體建設,使兩套相對獨立又密切聯(lián)系的法體系協(xié)同形成國家治理的強大合力。尤其是黨內法規(guī)制度建設取得前所未有的大發(fā)展,黨內法規(guī)作為黨領導人民探索出來的政黨治理新道路,彰顯出強大的執(zhí)政興國治理效能,成為“中國之治”的一個獨特治理密碼、呈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yōu)勢的一張金色名片。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guī)治黨有機統(tǒng)一”,強調要“形成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guī)相輔相成的格局”。這為我們在把握依法治國、依規(guī)治黨區(qū)別點和聯(lián)系點的基礎上促進兩者有機統(tǒng)一,更好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鮮明特點和突出優(yōu)勢,提出了明確要求和建設方向。
依法治國為依規(guī)治黨提供堅實基礎。黨領導人民進行法治建設積累的寶貴實踐經驗,為堅持依規(guī)治黨、推進黨內法規(guī)制度建設提供了有力支撐。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視法治建設。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黨為建立新型法律制度積累了實踐經驗。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黨領導人民建立起社會主義法制框架體系。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時期,黨確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把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確定為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目標,逐步形成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不斷健全,法治中國建設邁出堅實步伐,黨運用法治方式領導和治理國家的能力顯著增強。堅持依規(guī)治黨、黨內法規(guī)制度建設是全面依法治國在管黨治黨領域的具體體現,是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生動實踐,本質上也屬于法治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依規(guī)治黨、黨內法規(guī)制度建設之所以成效卓著,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黨把法治建設的寶貴經驗有效運用其中。黨領導人民在法治實踐基礎上形成的法治氛圍,為依規(guī)治黨有效展開、黨內法規(guī)制度建設有效進行提供了良好環(huán)境。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治建設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只有全體人民信仰法治、厲行法治,國家和社會生活才能真正實現在法治軌道上運行。黨領導人民長期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顯著提高了人們的法治意識,全面增強了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和能力,推動全國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圍。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法治信仰被進一步筑牢。這為堅持依規(guī)治黨、推進黨內法規(guī)制度建設提供了重要條件。
依規(guī)治黨為依法治國提供政治保障。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要發(fā)揮依規(guī)治黨對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的政治保障作用”。依法治國是黨和國家事業(yè)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順利推進也要依靠依規(guī)治黨提供政治保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依規(guī)治黨深入黨心,依法治國才能深入民心。”中國共產黨作為中國的執(zhí)政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要發(fā)揮模范帶頭作用。從依法治國的角度來說,如果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不具有堅定的法治信仰,不牢固樹立制度意識,不能以更為嚴格的紀律規(guī)矩要求自己,那么人民群眾就無法對依法治國充滿信心,就無法凝聚起建設法治中國的強大力量。因此在中國,法律是對全體公民的要求,黨內法規(guī)制度是對全體黨員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嚴格。黨員領導干部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關鍵少數”,堅持依規(guī)治黨能有效提升其法治能力。堅持依規(guī)治黨是一項法治活動,黨員領導干部在執(zhí)行、遵守和捍衛(wèi)黨內法規(guī)制度過程中,能有效提升法治能力,從而保證“關鍵少數”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過程中增強必備的法治素養(yǎng)。
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中國共產黨不僅把法治作為領導人民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還創(chuàng)造性地提出并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并深刻闡釋了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為何相結合、如何相結合等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更好彰顯法治與德治合力提供了根本遵循。
為何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法律與道德密切相關、屬性兼容。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可見,法律和道德雖然不同,但具有內在一致性;法律是底線的道德,道德可以蘊含在法律之中。從本質上來說,法律和道德都屬于規(guī)則范疇,皆具有規(guī)范社會行為、調節(jié)社會關系、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作用。在功能上,法治和德治能夠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相得益彰。換句話說,兩者協(xié)同發(fā)力能夠在國家治理中發(fā)揮“1+1>2”的系統(tǒng)集成效能。這是黨以史為鑒、在治國實踐中探索出來的法治規(guī)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通觀我國古代歷史,法治和德治運用得當的時期,大多能出現較好的治理和發(fā)展局面。”黨領導人民探索出來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一個鮮明特點就是“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強調法治和德治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如何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要以道德支撐法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就要重視發(fā)揮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為全面依法治國創(chuàng)造良好人文環(huán)境。道德是法律的基礎,道德滋養(yǎng)對于法律信仰、法治觀念、規(guī)則意識的培養(yǎng)具有基礎性作用。合乎道德、具有深厚道德基礎的法律,才能為更多人所自覺遵行。也就是說,只有以道德支撐法治,法治之治才能具備堅實的社會基礎。要以法治保障道德。道德大多依賴于人們的自覺遵循,無法強制糾正和大力懲戒失德行為。而法治具有強制性和穩(wěn)定性,能夠讓敗德違法者受到懲治、付出代價。因此,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以法治承載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撐。”他還強調,要注意把一些基本道德規(guī)范轉化為法律規(guī)范,使法律法規(guī)更多體現道德理念和人文關懷,通過法律的強制力來強化道德作用、確保道德底線,推動全社會道德素質提升。
(作者:武漢大學副校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