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依法度。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厲行法治,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依規治黨,不僅為中國共產黨之治提供獨特法治保障,開辟了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境界,也為推進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創新作出重要原創性貢獻。
完善法治形態理論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沒有正確的法治理論引領,就不可能有正確的法治實踐。”習近平總書記從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的基本立場觀點方法出發,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進程中探索發展了依規治黨這一中國獨特的法治實踐,促進法學研究不斷深化對法治形態的理論認識。
法治具有多重規范基礎。長期以來,我國法學界受“國家法中心主義”的西方法治理論影響,習慣性地將法治理解為“國家法律之治”。習近平總書記創造性地將完善黨內法規體系納入全面依法治國進程,既明確了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在我國法治體系中的定位,也表明我們黨深刻認識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既包括“國家法律之治”,也包括“黨內法規之治”,兩者都是全面依法治國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就突破了關于法治形態的“國家法一元論”認識,明確了黨規和國法都是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規范基礎。
法治必須兼顧他律和自律。西方法治理論認為,法治是建立在人性惡的判斷基礎上作出的必要制度安排,是典型的他律型治理方式。依規治黨是中國共產黨依靠自身力量解決自身問題,進而跳出治亂興衰歷史周期率的長效制度方案,是將黨的自我革命和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管黨治黨深度融合而形成的自律型治理方式。這就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成為一種將他律和自律有機結合的法治形態,也為世界政黨治理作出了中國貢獻。
發展法治價值理論
法治的價值追求關乎法治的形成動因、目標方向和戰略任務。依規治黨立足中國共產黨始終秉持的初心使命,賦予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鮮明的價值導向,豐富和發展了關于法治價值的理論認識。
在權利義務關系上更加重視黨員履行義務。關于法治的價值取向,從“義務本位”走向“權利本位”曾被視為現代法治文明的基本標志。不同于國家法律“權利本位”的價值取向,黨內法規在保障黨員權利的同時更加重視黨員對自身義務的履行。黨員相對于普通群眾來說承擔著更多、更大的責任和義務,黨員入黨是要為黨分憂、為國盡責、為民奉獻。依規治黨,就是要通過壓實黨員義務和責任,把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真正落到實處,從而更好實現國家法律維護和發展人民權利的價值追求。更加重視黨員履行義務的法治價值取向更好體現和維護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人民立場。
在制度建設執行上更加重視嚴格務實管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用法律的準繩去衡量、規范、引導社會生活,這就是法治。”法治的這種引領、規范和保障作用建立在法律制度的實效性和法律執行的嚴格性上。實效性、嚴格性歷來是法治的價值追求,圍繞這一問題形成了豐富的研究成果。習近平總書記堅持把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相結合,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的嚴格執法思想和“治不必同,期于利民”的務求實效精神,將其融入依規治黨的理論與實踐,強調“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把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長期堅持下去”“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提出“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務實管用,突出針對性和指導性”,生動體現了對實效性、嚴格性這兩項法治價值的獨到見解。
豐富法治實踐理論
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具有法治的共性,也有著各自的特點和優勢。依規治黨在遵循法治一般邏輯的前提下,還要體現中國共產黨之治的具體實踐需求。這對全面依法治國產生了深遠而獨特的影響,賦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以突出優勢,推動法學研究進一步深化了對法治中國建設在實踐中如何展開、如何向縱深發展的理論認識。
堅持依規治黨和以德治黨相統一。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制度治黨、依規治黨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治黨方式,要全方位扎緊制度籠子,更多用制度治黨、管權、治吏。”這一重要論述深刻體現了法治的一般邏輯,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黨治黨,是為了發揮黨內法規制度在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上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同時也要看到,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要注重發揮理想信念、道德情操等的引導作用。這是因為,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既體現在黨員行為上,也體現在黨員思想上,兩者密切關聯、相互促進。而黨員的思想不能僅靠制度去規范、去塑造,道德對于依規治黨不可或缺。對此,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同向發力”“堅持依規治黨和以德治黨相統一”等重要論斷,將規范行為和引導思想、守底線和高標準緊密結合,形成了一種“德規共治”的法治實踐論,有力推動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由“制”成“治”。
發揮依規治黨對依法治國的政治保障作用。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全面依法治國能否順利推進,也關鍵在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依規治黨深入黨心,依法治國才能深入民心”,深刻揭示了依規治黨對于依法治國的政治保障作用。我們黨作為法治中國建設的領導力量,發揮著設定法治目標、凝聚法治共識、推動法治進程、提供法治動力等重要作用。堅持依規治黨,確保黨始終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黨治黨,本身就是對依法治國的引領和示范;如果不能把黨的各項工作納入黨內法規軌道,不能嚴格依規治黨,依法治國也會落空。我們黨充分發揮依規治黨對依法治國的政治保障作用,把完善黨內法規體系置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具有優先性的戰略地位,與“治國必先治黨”的要求相契合,豐富了對如何深化全面依法治國實踐的理論認識。
(作者為武漢大學黨內法規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