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數字時代呼嘯而來,以網絡化、信息化與智能化深度融合為核心的數字化轉型對社會生產、人類生活、經濟形態、國家治理等方面影響深遠。數字化發展帶來了新機遇,也產生了新風險與新挑戰,資本野蠻擴張、技術和算法濫用、網絡空間扭曲等數字生態惡化問題日益凸顯。問題的產生一定程度上與互聯網企業的失職失當失察密切相關。在數字化發展的強監管時代,互聯網企業需要認清形勢,積極參與到良好數字生態營造進程中來,切實履職盡責,從根本上遏制“資本貪欲”,不斷增加“技術溫度”,為建設數字文明貢獻力量。
【關鍵詞】數字化轉型 數字生態 企業責任 【中圖分類號】D669 【文獻標識碼】A
當今世界,以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物聯網等為代表的新興技術正推動人類社會加速進入到數字時代。在中國,從健康碼到移動支付,從智慧交通到智能制造,從5G通訊到短視頻社交,從遠程教育到網上辦公,數字化正以不可逆轉的趨勢全方位滲透到各個領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以下簡稱《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迎接數字時代,推進建設數字中國,以數字化轉型整體驅動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變革。經過多年的持續推進,我國數字化建設領域取得了長足進步,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深入發展。與此同時,數字化發展進程中的新問題新挑戰使得放管并重的數字生態規則體系的建設變得迫在眉睫。
當前數字生態面臨的風險與挑戰
一是資本無序擴張與技術壟斷下的經濟風險。以海量數據和豐富應用場景為基礎,數字技術賦能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催生出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成為壯大經濟發展新引擎。但這也讓互聯網平臺企業利用數據收集和數據聚合的差異化優勢,獲得了市場壟斷地位,攫取了超額利潤。互聯網巨頭的技術壟斷和資本無序擴張影響到了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的深入融合,對數字經濟的健康發展構成重大威脅。
主要表現為:其一,資本的無序擴張加劇社會資源流向虛擬經濟和互聯網消費經濟,在價值鏈中產生“二選一”的零和游戲,線上擠壓線下,形成對中小企業商戶的過度掠奪。其二,互聯網平臺企業憑借數字技術優勢和雄厚資本不斷入侵民生領域,向低技術市場擴張,類似互聯網巨頭與社區小商販爭利的“社區團購”行為不僅動搖了民生就業根基,更有可能影響到“硬核”數字技術研發投入與迭代更新。其三,為了維護壟斷利益,一些巨型平臺企業構筑封閉的“應用生態”,屏蔽競爭對手網址鏈接,阻礙數據合法合理流通、共享和交換,嚴重影響用戶體驗,損害用戶權益。其四,網絡平臺企業通過用戶數據采集,進行大數據“殺熟”,侵害用戶權益,威脅數據安全。其五,一些企業追求“算法效率”,損害勞動者權益。
當然,技術壟斷和資本無序擴張對數字經濟最大的危害還在于其對整個社會創新的抑制及對創新驅動發展的損傷。一方面,當互聯網平臺巨頭利用壟斷優勢而不是技術創新來獲取高額利潤時,企業的創新內生動力會減緩,蔓延開來將會大大降低行業的整體創新速度和效率。另一方面,一旦資本過度流向低技術壁壘市場導致社會創新投入下降,那些原本能夠推動實體經濟發展的“硬技術”或將難以獲得足夠的資金支持,最終引發社會資源在不同行業和領域中的錯配,影響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落地和目標實現。
二是扭曲的網絡生態與價值觀誘導下的社會風險。清朗的網絡生態是數字社會健康發展的基礎。近些年,以互聯網社交娛樂平臺和融媒體為代表的企業及其部分入駐商戶濫用和錯用數字技術,污染了數字生態,產生了不良影響。
這些社會風險主要包括:其一,在網上宣揚歷史虛無主義。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通過網絡歪曲黨史國史軍史、鼓吹歷史虛無主義。其二,低俗網絡傳播與營銷活動屢見不鮮。一些平臺或商家的定向廣告推送讓網絡用戶深受騷擾,網絡主播進行低俗表演破壞公序良俗,一些平臺商戶的惡意營銷涉嫌欺詐銷售。其三,算法濫用現象日趨普遍。互聯網平臺及其商家通過投喂傳播與信息過濾等方式為用戶提供所謂個性化服務,導致部分社會成員的社會認知極化,撕裂了社會團結的紐帶。算法濫用還表現為互聯網平臺企業的競價排名和產品服務推薦機制讓價高質劣者有了更多坑害消費者的機會。其四,網絡水軍、流量造假、黑公關現象日益猖獗。一些不法分子借助數字技術和智能化手段開展違法犯罪活動,網絡敲詐勒索、有償刪帖、惡意炒作營銷等行為讓廣大群眾深惡痛絕。
三是頻繁的用戶隱私泄露與未經授權的數據使用、交易與傳播導致的安全風險。數字時代,數據既是生產力更是戰略安全資源。隨著數據價值被越來越多的挖掘和利用,數據安全問題也日益凸顯。其一,在數字化生存環境中,由于數字技術“黑箱”的存在,加之相關企業有意模糊和隱瞞數據收集目標和使用情況,使得用戶個體作為信息內容的主體幾乎不能自主控制自己的數字信息,完全無法了解自己的信息和數據在何時、何地、被何人、以何種方式收集、使用、加工、傳輸。在這種不對等的數據環境下,一些企業非法采集、超出服務范圍存儲和販賣數據的情況呈現多發高發事態。部分網絡平臺企業及其商家已經成為暴力催債、電信詐騙、冒用身份犯罪的幫兇,給用戶帶來經濟損失、安全威脅和隱私侵害,同時也擾亂了市場秩序,危及到公共安全。其二,全球數據爆發增長、海量集聚,集中化的數據平臺部署方式和大規模數據的管控、調度模式,讓擁有這些數據的平臺企業負有巨大的安全責任,稍有不慎就會給行業乃至國家安全帶來威脅。而近些年不同行業領域頻發的數據竊取、泄露、濫用、劫持等安全事故也反映出我國數據安全形勢的復雜性、不確定性和危險性。
維護良好數字生態需要加強企業責任
目前,國內針對數字化轉型亂象進行了系統性整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合力構筑起了數字化發展的法律保障體系,從中央到地方的反壟斷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政策監管以及整頓互聯網環境的網絡“清朗”系列專項行動力度大,效果明顯。在此基礎上,強化企業自我約束與責任以構建起良好數字生態的最后“一塊拼圖”就成為當務之急。
首先,從數字生態責任分配結構上看,必須加強企業責任。數字生態是數字化發展的根基土壤和外在環境,一個良好的數字生態包括健康清朗的運行環境、包容審慎的規則體系、寬嚴相濟的監管機制和安全自律的業界氛圍。企業是科學技術落地的重要戰場,科技產品和服務則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品質改善的“中介物”。類似百度、騰訊、阿里、滴滴等巨型互聯網科技企業集團通常掌握著大量數字化技術及其專利成果,它們也是數字化技術產業化和商品化的主要推動者和受益方。討論規避數字化轉型風險,建構良好數字生態,促進科技向善,企業的責任都是無法繞過去的關鍵一環。
其次,從企業長期發展需求上看,必須加強內部自律。企業的長遠發展是建立在創新活力、競爭實力和社會信譽基礎上的可持續過程,在數字時代更是如此。企業數字化轉型的動力很大程度上來自內部的逐利沖動與外部的競爭壓力的聯合作用,用技術含量不高的技術通過市場壟斷和資本擴張的方式獲取市場和利潤是短期的、不可持續的,反而在此過程中分散了企業的研發資源,錯失原創性、基礎性技術更新和市場開拓的機會,長遠看將削弱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對抗市場波動沖擊的能力。因此,企業必須從國家戰略和社會需求中識別機會,采取基于國家利益和社會價值的差異化競爭模式,實現更為長久的發展。企業必須認識到,單純追求利潤與商業回報會失去社會信賴并損失信譽,只有將道德倫理屬性和責任意識融入科技創新與產品設計過程中,并致力于解決國家社會關切的重大現實問題,才能通過創新來獲得更好的發展機遇,從而贏得更大的市場,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最后,從企業社會責任原則上看,必修加強技術的倫理嵌入。對于任何企業來說,它們向社會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都必須滿足兩個基本倫理原則:其一,產品或服務不能“為惡”,不做危害國家、社會和用戶的事;其二,在此基礎上,企業要努力“為善”,合理定位產品或服務的商業價值與社會價值,實現二者的平衡發展。這就意味著,企業尤其是深度融入到人民生活、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各個領域的數字化企業,在滿足自身生存和發展需要的前提下,應當主動開發和運用負責任的創新產品和服務來解決社會問題,在謀求人類社會福祉與可持續發展的過程中實現企業的商業價值。各類互聯網科技公司特別是頭部企業,在處理內在利益與外部效益的關系時,應以充分考慮技術倫理,在技術研發和應用階段遵循技術行為規范和道德標準,為其市場行為提供約束和保障,也為新興技術研發應用推廣行為劃定倫理邊界,從而發揮技術倫理的事前引導作用,為企業科技向善目標的實現提供方向和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