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必須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強化金融服務功能,找準金融服務重點,以服務實體經濟、服務人民生活為本。”科技創新具有成本高、周期長、風險大等特點,從科技研發到成果轉化應用,再到市場開拓、產生效益和投資回報,每個階段都需要大量資金支持。金融作為社會資源配置的樞紐,既能為科技創新活動提供資金支持,又能為規避化解創新風險提供金融工具和制度安排。因此,科技創新離不開金融的創新發展和助推支持,活躍的金融市場、暢通的融資渠道和良好的金融環境是科技創新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
以金融創新更好服務科技創新,一個著力點是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在推動經濟增長、穩定就業、促進科技創新和培育新興產業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培育和扶持一大批創新能力強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有利于解決核心技術“卡脖子”問題,實現科技自立自強。以金融創新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需要著重抓好以下三個方面工作。
加快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以銀行為主導的間接融資是我國現階段融資體系的基本特征,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通過貸款機制向各類實體企業提供了絕大多數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大都有旺盛的融資需求,但在融資條件、風險特征和信用水平等方面與傳統企業有很大不同。作為支持科技創新和科創企業發展的主力軍,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需要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特點,加快完善創新支持體系,提高服務科技創新的質效。一是創新考核激勵機制和健全授信盡職免責制度,建立績效考核與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投放掛鉤的激勵機制,對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成效顯著的分支機構,在績效考評、資源分配中予以傾斜;制定針對性強、具有可操作性的盡職免責制度實施細則,營造“敢貸愿貸能貸會貸”的政策環境。二是創新授信模式,轉變經營理念,從傳統重抵押、重擔保的授信模式向更加注重企業資信狀況、交易數據、資金流向、供應鏈等的多維度全景式授信模式轉型。三是創新信貸產品,推出更多為科技型中小企業量身定做的信貸產品,并持續完善無還本續貸、隨借隨還等貸款產品,提升中小企業用款便利性。
著力推動資本市場體制機制創新。從許多國家科技創新企業的發展經驗看,大力發展直接融資特別是股權融資是滿足企業創新活動融資需求的有效路徑。發揮好直接融資特別是股權融資機制的風險共擔、利益共享作用,既可以使承擔高風險的投資者分享高收益,又可以利用股權的分散化和流動性特征促進投資風險共擔;既能滿足科技型企業的融資需求,又有助于激發市場主體的創新創造活力,推動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成長。近年來,我國資本市場取得長足發展,直接融資規模快速增長,支持科技創新能力大幅提升,但直接融資在金融體系中的占比仍然偏低,資本市場體系還不夠完善。推動資本市場體制機制創新,需要進一步健全直接融資體系,統籌協調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布局。強化科創板的“硬科技”特色,重視發揮科創板、創業板和北京證券交易所在服務科技創新中的重要作用,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同時,持續推進科創板及創業板、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制度創新,優化再融資、并購重組等政策,完善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等制度,著力構建高效服務科技創新的直接融資體系。根據科技型企業尤其是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實際情況,創新科技型企業股權債權融資產品和服務,進一步拓寬科技型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創新和完善市場化激勵約束機制,鼓勵更多社會資本進行科技型企業股權投資,引導投資機構聚焦企業科技創新開展業務,持續加大對在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投資支持力度。
注重以科技手段促進金融服務創新。科技創新離不開金融支持,金融創新也需要科技助推。金融機構為科技創新和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高效適配的服務,需要加強現代科技運用。一方面,推動金融科技創新發展。金融科技將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信息技術應用于金融產業鏈,通過金融業務與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創造出新的業務模式、業務流程和金融產品,實現金融服務模式的優化和金融職能邊界的拓展。金融科技能夠有效打破金融服務的時空、數量和成本制約,提高金融服務的覆蓋范圍、效率和精確度。金融機構應加大金融科技創新投入,依法合規開展金融科技研發和應用。另一方面,發揮科技手段在緩解信息不對稱中的作用。中小企業融資難,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信息不對稱,金融機構和企業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機制。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的運用,使得數據信息更為準確且可追溯,有助于銀行類金融機構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收集整合中小企業貸款記錄、消費記錄和支付信息等歷史數據,為銀企之間搭建一個更為透明的信用體系,提高金融機構風險甄別能力和量化風險的精確度,有效解決金融服務供需雙方信息不對稱的難題,提高金融服務質量,促進普惠金融發展。
(執筆:邱兆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