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作為指導粵港澳大灣區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合作發展的綱領性文件,《規劃綱要》確立了粵港澳大灣區“打造教育和人才高地”的戰略目標,并對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教育合作發展提出了明確要求。
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關鍵在創新,要在“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框架內,發揮粵港澳綜合優勢,創新體制機制,促進要素流通。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合作關鍵也在創新,如何以創新的理念和舉措積極推動粵港澳三地高等教育合作,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源源不斷的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
粵港澳三地地緣相近,人文相親,語言文化相通,在歷史上本來就從屬于統一的嶺南文化單元。從上個世紀80年代開始,隨著粵港澳三地社會經濟、文化、教育的發展,三地間聯系加深,高等教育間的交流與合作逐步得到開展,主要合作形式有相互招生、合作辦學、合作科研、學術交流、建立校際交流關系及簽訂合作協議等。2016年11月“粵港澳高校聯盟”成立,聯盟成員包括10所廣東高校、9所香港高校和7所澳門高校。近年來粵港澳高校合作成果豐富,本科合作項目接近190個,并首批立項建設5家粵港澳聯合實驗室。但目前粵港澳三地高等教育合作的廣度深度有待拓展,協同發展的體制機制有待完善,共建共享平臺建設有待加強,高等教育優質資源有待整合,亟須探索走出一條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創新之路。
創新拓展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合作的廣度深度。粵港澳三地在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法律制度和行政管理體制等諸多方面存在一定差異,客觀上使得三地高等教育合作發展受到一定制約,合作容易出現表面化、自發性和零散性。充分發揮粵港澳高校聯盟的作用,有助于推動實現優質高校資源共享,不斷拓展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合作的廣度深度。鼓勵粵港澳三地高校探索成立特定課程的認定委員會,進行專業認證,開展相互承認特定課程學分;鼓勵三地高校開展更靈活的交換生安排和教師互聘等師資交流合作方式,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高校科研水平;鼓勵港澳高校到廣東的高科技成果轉化平臺進行成果轉化,通過許可、轉讓、入股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
創新完善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合作的體制機制。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合作,應當在“一國兩制”框架內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加強政策和規劃協調對接,推動主要合作區域和重點領域的體制機制創新。如:研究制定內地與港澳教師資格互認和學歷互認辦法;鼓勵科技和學術人才交往交流;允許香港、澳門符合條件的高校、科研機構申請內地科技項目,并按規定在內地及港澳使用相關資金;支持粵港澳設立聯合創新專項資金,就重大科研項目開展合作,允許相關資金在粵港澳大灣區跨境使用。
創新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共建共享平臺。推動粵港澳高等教育合作,需要有整體規劃和創新思路,積極創建大灣區優勢學科及高層次合作平臺。鼓勵聯合共建優勢學科專業,重點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綠色低碳、生物醫藥、數字經濟、新材料、海洋經濟等戰略新興產業,同時推動跨學科、跨領域的交叉研究,形成新的學科增長點;聯合共建實驗室和研究中心,支持大灣區高校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的全面開放、充分共享;支持粵港澳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的協同創新平臺,實施粵港澳科技創新合作發展計劃和粵港聯合創新資助計劃,支持設立粵港澳產學研創新聯盟。
創新整合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優質資源。雖然粵港澳三地在文化意識、高等教育發展方向和發展水平等方面存在一些差異,但三地高等教育發展各具特色。創新整合高等教育優質資源,有助于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的整體實力。支持粵港澳高校合作辦學,對香港、澳門高校在廣東合作辦學提供優惠政策支持,積極構建粵港澳高校集群發展新機制;支持大灣區建設國際教育示范區,引進世界知名大學和特色學院,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
作者為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