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文化產業發展的引擎
我國文化產業何以從弱到強(適勢求是)
黃永林
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文化產業從小到大、從弱到強,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文化產業發展之路。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文化企業日漸壯大,文化產業增速遠遠高于同期GDP增速。總結我國文化產業快速發展的經驗,以下三個方面尤為重要。
通過文化體制改革理順文化管理體制、大力培育文化市場主體。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隨著思想的不斷解放和經濟的持續發展,文化領域突破原有認識,在強調文化意識形態屬性的同時,確認了文化的商品經濟屬性,并在政治和法律層面肯定“文化經濟”和“文化市場”的地位,這為文化產業發展奠定了最重要的基礎。我國啟動文化體制改革后,不斷深化的文化體制改革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一方面,通過理順管理體制服務文化市場主體。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消除文化發展體制機制方面的障礙。按照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原則,政府部門由辦文化向管文化轉變。在發展文化產業方面,文化管理職能部門努力為文化產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不直接干預企業經營活動。通過文化體制改革,政府部門把管理重心放在管導向、管原則、管規劃、管布局、管市場、管秩序上。在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同時,國家配套出臺了一系列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經濟政策,對文化產業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扶持、激勵、引導和調控作用。另一方面,推進轉企改制,培育文化市場主體。在文化產業領域,文化體制改革的重點是遵循市場運行規律,創新體制、轉換機制,面向市場、增強活力,通過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形成一批真正意義上的文化企業,培育一批文化市場主體。
通過經濟體制改革提升文化產業地位、構建現代文化市場體系。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文化消費需求不斷擴大,這使文化產業發展的內生動力不斷增強,文化產業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2000年10月,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明確提出,“完善文化產業政策,加強文化市場建設和管理,推動有關文化產業發展。”這是首次在五年計劃中提出“文化產業”概念,將文化產業納入國民經濟發展體系,使其成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產業門類。為建立現代文化市場體系,激發文化產業創造活力,我國采取一系列措施打破文化市場條塊分割、地區封鎖、城鄉分離的狀況,完善文化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優勝劣汰;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現代企業制度,推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探索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體現文化產業特點的資產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模式等。現代文化市場主體、文化市場體系以及文化市場管理模式的建立,大大激發了文化產業創造活力,提高了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有力推動了文化產業發展。
通過全面深化改革把握文化發展方向、促進文化產業融合發展。黨的十八大后,為貫徹落實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中辦、國辦印發了《國家“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規劃綱要》,增強了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為加快文化產業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注入了新的動力。其一,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把握文化產業發展方向。我國文化體制改革始終做到: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這確保了我國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安全和文化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其二,推進文化科技創新,增強文化產業發展動力。為推進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發展,有關部門出臺了《國家文化科技創新工程綱要》等文件,文化產業成為科技應用最廣泛、科技創新最活躍的產業之一。科技為文化產業發展植入了更多的創新基因,帶來文化產業生產方式新革命。當前,以科技為核心競爭力的一大批新興文化業態應運而生、大放異彩。其三,推動文化跨界融合,拓展文化產業發展領域。近年來,文化產業和其他經濟部門之間的聯系越來越緊密。為推動文化產業與其他產業融合協調發展,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文件,使文化產業對接“互聯網+”戰略、實施“文化+”行動,推動文化與科技、信息、旅游、教育、體育、建筑設計及相關制造業等深度融合發展。當前,文化產業不再僅僅是一種單純的產業現象,而是一種與新時代相適應的新生發展范式,成為催生新業態、提供新產品、拓展新領域的重要動力。
(作者為華中師范大學國家文化產業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