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第一次把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作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目標之一,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體要求,為進一步優化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確了任務。我們一定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會全會精神,堅決認真貫徹落實。
充分認識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的重大意義
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是我們黨全面總結新中國成立后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行政體制改革的成果經驗,著眼于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深刻變化的時代背景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目標。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先后進行了7次集中的行政體制和政府機構改革,不斷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取得明顯成效。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行政體制改革高度重視。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緊扣新時代新任務新要求,把優化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放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全局中統籌推進,把政府治理體系與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黨的領導體系、武裝力量體系、群團工作體系一起部署安排,優化了國務院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理順了職責關系,國務院減少了8個正部級機構、7個副部級機構,進一步明確了政府治理體系的改革方向、目標和內容等,確立了新時代優化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的總藍圖,充分說明我們黨對行政體制改革的認識和實踐都達到了新高度。
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迫切需要。政府是國家治理的主體之一,政府治理體系在國家治理體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我國政府治理體系建設的水平和程度,直接關系國家治理體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當前,我國一些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責劃分不夠科學,職責缺位和效能不高問題凸顯,政府職能轉變還不到位,在較大程度上影響和制約了國家治理的成效。必須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高度,深刻認識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快實現政府治理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不斷提高科學治理、民主治理、依法治理水平。
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是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必然要求。行政體制改革既是實現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的重要抓手,又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關鍵舉措,也是貫穿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連接點、交匯點和關節點。只有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堅決破除制約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體制機制弊端,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加強和完善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職能,才能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實現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提供有力機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