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不只發生在公職部門,也存在于社會領域;不只是個人品質問題,也與制度缺陷有關。員工為了幫助企業獲取項目實施賄賂,企業應如何處理?商業組織與公職人員交往的程度如何把握?對于這些在 市場經濟環境中出現的問題,由深圳市紀委(市監察局、市預防腐敗局)聯合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等編制的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反賄賂管理體系》給出了答案。
6月中旬,深圳市紀委、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主辦“反賄賂管理體系深圳標準專家論壇”,論壇上發布的“反賄賂管理體系(深圳標準)”給出了指導性意見。作為國內首個反賄賂領域地方標準,這一創新研究將對加強社會領域反賄賂管理、提升反腐敗工作水平產生重要意義。
近年來,深圳利用參與制定反賄賂管理體系國際標準的契機,立足深圳實際,啟動了“反賄賂管理體系(深圳標準)”的研制工作。在深圳市紀委、市市場監管委下屬深圳標準技術研究院主導下,萬科、中興、中集集團等著名企業參與了試點和推廣的全過程。
反賄賂管理體系深圳標準,既是制度反腐的探索,也是反腐反賄延伸到社會領域的突破。該標準明確了組織建立和實施反賄賂管理體系的整體流程及相關要求,主要適用于商業組織,重點在于規范社會領域的預防腐敗工作;其他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可以參照使用。這一標準既與國際接軌,突出體現了標準的科學性和前瞻性,也強調本地特色,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標準的出臺,對于維護市場競爭秩序、打造誠信營商環境、推動形成體制內和體制外全面反腐防腐的新格局,都將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
反賄賂管理體系深圳標準的制定與發布,是深化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斗爭的創新之舉,極具借鑒、復制和推廣價值。制定和推行反賄賂管理體系深圳標準,是深圳堅持標本兼治,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積極行動和全新探索,對于推動反腐敗工作從“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邁進和深化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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