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具體開展精準扶貧工作中,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探索出“348”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其中以國家扶貧改革試驗區三明市的具體實踐為典型。
“348”精準扶貧工作機制的主要內容。一是“三步”工作法。在貧困對象精準識別工作中,采取“一申請、兩比選、三公示”的方式最終確定貧困農戶名單;二是“四因四缺”分類法。即在精準識別的基礎上,把貧困農戶按照“因病、因殘、因學、因災”和“缺技術、缺資金、缺勞力、缺動力”細化分類,明確每戶貧困戶具體致貧原因;三是“八種幫扶模式”,即“結對幫扶型、創業培育型、入股分紅型、資產盤活型、基地托養型、訂單帶動型、資金互助型、搬遷改造型”等八種幫扶措施。通過在以上三方面同步推進,三明市在貧困農戶建檔立卡、細化致貧原因、精準幫扶等方面取得實效,有效避免了扶貧工作中“大水漫灌”“散胡椒面”等現象。
“348”精準扶貧工作機制的生動實踐。在三明市建寧縣里心鎮的精準農機合作社,合作社負責人注重“因戶施策,因人施策”,針對不同貧困群體采取不同幫扶措施。對于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合作社為其提供制種技術全程免費跟蹤指導,引導其加入到具體的水稻制種工作中來;對于因病、因殘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合作社則采取固定分紅的形式保證其基本生活,真正做到“精準識別、精準施策”。在里心電商公共服務中心,一些茶樹菇種植戶先行脫貧后主動幫助其他困難戶脫貧;在溪口鎮楓元村,黨建引領結對幫扶,使曾經的“組織渙散村”搖身變為脫貧示范村。
“348”精準扶貧工作機制的后續效應。三明市“348”精準扶貧工作機制的提出和實踐,主要有以下三方面意義:一是對福建脫貧開發工作的繼續展開和推進具有指導性意義;二是其形成的系統性、科學性工作模式,對我國到2020年全面實現精準脫貧具有很大的借鑒意義;三是對我國“三農”政策的科學化、法制化和法律化,對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對推動農村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等也具有引領和示范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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