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城聯動”可以定義為區域內的兩個規模、能級相當的城市為了實現共同戰略目標而形成的基于制度性整合與功能性合作的多種競合關系。從經濟學理論看,規模報酬遞增和居民多樣化偏好導致生產要素和人口的中心集聚,兩個中心城市聯動可以更好地促進城市集聚-分散力的平衡;而城市地理學理論則認為,城市網絡結構是有別于傳統的中心地等級體系,更適合各種要素和信息的跨區域便捷流動,由此區域內可能形成幾個次級中心輻射的都市圈。
“雙城聯動”是一個具有普遍現象的區域空間結構模式。比如,在世界雙城發展中,有東京灣區的東京-橫濱、舊金山灣區的硅谷-舊金山、紐約灣區的紐約-新澤西等。在國內的雙城發展中,有京津雙城、滬蘇雙城、廣深雙城、成渝雙城等。就廣深雙城來看,它們都是大灣區的中心城市,各有特色,互補性強,以“雙城聯動”引領“雙區”建設,是廣東省委、省政府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兩個國家重大戰略的重要抓手。因此,廣深“雙城聯動”的理論邏輯清楚,現實重要性不言而喻。要更好地推動廣深“雙城聯動”發展,需要把握好兩個關鍵問題,一是激發廣深“雙城聯動”的動力機制,二是形成符合新發展理念要求的聯動路徑。
激發廣深“雙城聯動”的動力機制
從聯動機制來看,廣深“雙城聯動”擁有區別于其他典型雙城發展的四個方面的動力機制,因此在聯動發展中具有明顯的優勢。
第一,區位互補,廣深“雙城聯動”能夠更好地促進連通性。“雙城聯動”就是要形成空間便捷可達、要素高效流動和企業自由經營的區域環境。廣州是傳統中心城市、華南經濟中心,擁有大量的腹地市場;深圳與香港毗鄰,是現代化經濟特區城市,是邊境開放點,具有便捷的國際市場要素通道。因此,廣深這種區位的互補性能夠更好地激發聯動,形成內外互聯互通的大市場。
第二,要素稟賦與發展條件互補,廣深“雙城聯動”能夠促進功能分工與合作,共同推動產業升級。廣州土地要素豐富、高教資源眾多,產業體系相對齊全,重化工業發達;深圳土地短缺、產業科創活躍,新型業態快速發展。這種互補性差異有利于產業分工、企業合作和跨區域的產業鏈構建。事實上,在2021年工業和信息化部選出的兩批共25個先進制造業集群中,就有廣深佛莞智能裝備集群、深廣高端醫療器械集群兩個產業集群,這是“廣深聯動”競爭優勢的具體體現。
第三,開放政策梯次和協同,廣深“雙城聯動”能夠促進制度型開放。深圳特區市場經濟實踐較早,在構建市場經濟體制中一直“先行先試”,現在又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而廣州的開放要素與主體健全,“雙城聯動”有利于相互學習和借鑒,共同營造一流的營商環境,促進發展創新。
第四,輻射帶動區域互補,“雙城聯動”能夠更好地推動廣東加快構建“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新格局。廣州的輻射帶動區域偏粵西和粵北,深圳偏粵東,加強雙城的聯動性有助于合力推動廣東構建區域發展新格局。
形成符合新發展理念要求的聯動路徑
“十四五”時期,推動廣深“雙城聯動、比翼雙飛”,合力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大灣區“雙子城”,需要按照新發展理念的要求,在借鑒國內外“雙城聯動”經驗的基礎上,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發展路徑。
一方面,要著眼于完善“雙城聯動”的制度建設。第一是府際合作機制建設。通過創新廣深府際合作機制,以激發和增強廣深“雙城聯動”的內生動力。第二是一體化市場體系建設。當前中央全力支持推動深圳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打造高水平要素市場體系,在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上先行示范。要利用好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的有利條件,廣深“雙城”要先行一步,在營商環境對標、標準規則互認、市場監管協同、信用治理協作、監管執法聯動、市場信息互通等改革深層次領域共推市場一體化,進一步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推動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促進創新資源與創新要素便捷流動。第三是對外開放體系建設。加強廣深兩市對外開放平臺和粵港澳重大合作平臺等功能平臺的聯動,共同探索有利于推進新技術新產業發展的法律規則和國際經貿規則創新,逐步打造審慎包容的監管環境,促進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加強廣深兩市的海港、空港之間的聯動,聯動建設國際貿易組合港,實施陸海空多式聯運、樞紐聯動。
另一方面,要全力深化“雙城聯動”的功能合作。第一是基礎設施合作。聚焦軌道交通和信息基礎設施,關鍵是組建跨行政地域和跨行業領域的企業集團,創新企業的管理體制,有利于創新投融資模式,促進基礎設施協調發展,共同提升大灣區基礎設施的運營效率和國際競爭力。第二是產業合作。以構建大灣區現代產業體系、做強做大珠三角制造為目標,加強戰略性產業的合作和現代服務業合作,加強企業跨地區的合作與并購,促進產業集群鏈條跨區域延伸。第三是科創合作。加強科技基礎設施聯動,深化廣深兩市從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成果轉化、產品開發運用全鏈條的合作對接,共建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推動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第四是民生合作。適應人口和勞動力尤其是高端人才的流動需求,加強公共政策對接和公共服務合作,促進民生融通。第五是應急管理合作。按照統籌發展與安全的原則,在重大突發公共衛生、環境污染等領域加強協同應對,協同完善區域公共衛生等應急物資儲備體系。
(作者系中山大學區域開放與合作研究院院長、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