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收入分配領域的改革進行了系統思考和設計,并提出了具體的改革目標和措施。一些看起來似乎很難解決的收入分配矛盾和問題出現緩解或者改善趨勢,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開始改善,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和質量進一步提高。
●收入分配問題既包括收入差距問題,也包括分配的公平性問題。從這兩個方面來觀察,我國的收入分配問題雖然呈現改善趨勢,但問題仍然存在,收入差距大和分配不公仍然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面臨的挑戰。
●堅持共享發展,需要實現公平合理分配。收入分配問題一直是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并著力解決的重大問題,尤其是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進一步提出了“共享發展”新理念,這必將使收入分配領域改革進一步加快。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執政理念,高度重視民生問題,并把提高老百姓收入水平、實現公平分配作為執政為民的工作目標,抓改革、促發展,大大增強了老百姓的獲得感,增強了經濟社會發展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更加筑牢了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夢的執政基礎。
十八大以來收入分配領域改革取得的成績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高速增長,財富不斷積累,但分配領域的一些問題也變得越來越突出。這些問題在宏觀層面表現為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利于勞動者,勞動報酬占GDP比重偏低,居民收入占國民收入比重偏低;在微觀層面表現為收入差距擴大,基尼系數居高不下,社會分化嚴重;從制度規則來看,表現為分配秩序混亂等等。收入分配領域中出現的這些矛盾和問題嚴重影響著社會的和諧穩定和發展。
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收入分配領域的改革進行了系統思考和設計,并提出了具體的改革目標和措施:一是要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盡快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二是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到2020年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確保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的目標;三是實施精準扶貧戰略,消除絕對貧困。上述重大措施和戰略舉措實施使得一些看起來似乎很難解決的收入分配矛盾和問題出現緩解或者改善趨勢,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開始改善,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和質量進一步提高。
收入分配不合理局面改善,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增長同步性提高
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高速增長的同時,經濟增長成果在各部門之間的分配并不十分合理,其中,居民收入增長落后于經濟增長就是這一不合理分配格局的具體表現。
從1978年到2014年, GDP年均增速達到了9.7%,而城鄉居民實際收入年均增速雖然也高達到8.5%,但仍然低于GDP增長一個多百分點。造成居民收入增長偏慢的原因,主要在于占居民收入大部分的勞動報酬收入增長相對緩慢。從1992年到2012年,勞動報酬收入占GDP的比重從54.6%下降到49.4%,下降了5.2個百分點。由于勞動報酬收入是居民收入的主要部分,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從1992年的66.1%下降到2012年的61.5%。
其次,居民收入中財產性收入占比偏低也是造成居民收入增長偏慢的原因。在國民收入分配中,勞動報酬份額的下降意味著資本收入分配的上升,但資本收入增加很難傳導為居民收入增長,因為居民財產性收入占GDP的比重,從1992年以來一直維持在6%以下,甚至達到過2.4%的歷史低點。居民收入中財產性收入占比低且收入不穩定,造成國民收入格局中資本收入的增加無法體現為居民收入的增加。
近些年來,勞動力供求關系的改變加快了工資增長步伐,從而推動了居民收入的較快增長,我國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局面出現改善趨勢。2012-2016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16510元提高到23821元,年均名義增長9.6%,扣除物價影響后,年均實際增長8%左右,高于同期GDP年均7.3%的增長速度。中國經濟增長和居民收入增長的同步性提高。
收入差距開始縮小,老百姓獲得感增強
改革開放以來,收入差距不斷加大,我國也從一個收入差距較小的國家轉變為收入差距大的國家。基尼系數是反映收入差距的指標,數字越大,反映收入差距越大,0.4被國際公認為收入差距大的警戒線。1978年我國基尼系數為0.31,2008年上升到0.491,達到最高。十八大以來,我國收入分配領域改革的不斷推進,基尼系數也從最高點開始下降,2015年全國居民收入基尼系數下降到0.462,這是基尼系數達到最高點后的第7年下降,也是2003年以來的最低點。
與此同時,我國的城鄉差距和區域差距也出現縮小趨勢。2009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達到了改革以來的最高點3.33:1。隨著黨中央加快農村發展的政策貫徹落實,惠農補貼和扶貧開發力度加大,城鄉收入差距開始縮小,城鄉收入差距2016年縮小到2.72:1。近年來,中西部地區有些省份發展比較快,經濟增長速度比較高,地區收入差距縮小。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衡量,2013年,最高的是上海,最低的是西藏,兩者比例為4.33:1;2015年,兩者比例為4.06:1 。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GDP占全國的比重,分別從2004年的19%和17%提高到了2015年的24.4%和20.1%。總體來看,我國收入差距開始全方位縮小,這大大增加了老百姓分享經濟增長成果的程度,增強了老百姓的獲得感。
實施精準扶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擴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基本上解決了13億多人的溫飽問題,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發展成就,但貧困問題并沒有消除,按照現行的2300元/年(2010年價格)貧困標準,我國農村地區2010年仍有貧困人口1.65億左右,占農村人口比例17%左右,反貧困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而且,收入分組底端群體收入增長速度相對緩慢問題突出。
按照收入十等份分組,最低收入分組收入占全部居民收入比重,1980年代中期為3%,到2009年這一比例降低到只有1.4%,而最高收入組的居民收入占全部居民收入則從23%左右增加到29%左右。同時,2011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為19118元,比人均可支配收入低2692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中位數為6194元,比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低783元。這些數字表明,最低收入群體不僅與高收入組相比收入增長緩慢,而且也趕不上平均水平的增長速度。
黨的十八大來,我國不斷加大反貧困的力度,提出在十三五時期要使“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并實施精準扶貧戰略,我國貧困人口減少速度大大加快。2012年至2016年,農村貧困人口從9800多萬減少到4000多萬,貧困人口占比從10.2%下降到4.5%。與此同時,隨著國家采取各種措施確保低收入群體收入增長以及再分配中向低收入群體的傾斜,一些低收入者開始進入中等收入群體。無論用什么標準衡量,我國最近幾年中等收入群體規模都呈現擴大趨勢,理想的橄欖型收入分配結構正在形成。
我國仍然面臨收入差距大和分配不公的挑戰
古人云: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公。這句話應該說是對收入分配問題的很好詮釋,它解釋了收入分配問題既包括收入差距問題,也包括分配的公平性問題。從這兩個方面來觀察,我國的收入分配問題雖然呈現改善趨勢,但問題仍然存在,收入差距大和分配不公仍然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面臨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