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鍬鏟土填入樹坑,培實新土堆起圍堰,陽春三月里,習近平總書記在北京市朝陽區將臺鄉接連種下了一顆顆樹苗……
這正如在中國廣袤土地上展開的綠色發展新實踐:理念“生根發芽”,成效“破土而出”。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
“良好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5年來,生態文明體制機制日趨完善——從頂層設計到全面部署,從最嚴格制度到最嚴密法治,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加快建立。
5年來,綠色發展理念化為務實行動——各地因城施策、創新方法,一批突出環境問題得到解決,廣泛的生態共識正催生出巨大合力。
5年來,良好生態環境逐步惠及民生——既要“綠”,又要“富”,成為綠色發展的全面追求,老百姓嘗到了實實在在的“甜頭”。
2017年3月29日,習近平總書記來到北京市朝陽區將臺鄉參加首都義務植樹活動。新華社記者 鞠鵬 攝
厘清責權 強化舉措
讓制度和法治為生態文明建設保駕護航
“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盡快把生態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來,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制度化、法治化軌道。
2015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對生態文明建設進行全面部署,強調加快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同年9月,《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印發,明確提出到2020年構建起由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等八項制度構成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
把制度建設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中之重,著力破解制約生態文明建設的體制機制障礙,充分表達了黨中央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堅決態度,也牢牢抓住了生態文明建設的“牛鼻子”。
出臺史上最嚴格的環保制度、開展環保督察工作、推出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設立生態文明試驗區、修訂《環境保護法》……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改革的方式抓生態文明建設,一項項改革措施密集出臺,用實際行動回答了落實綠色發展“做什么”和“怎么做”的時代課題。
推進環境保護督查,“督企”也“督政”,讓環保壓力有效傳導。
截至今年5月29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組已發現14932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占比近七成。環保部要求依法查處到位、整改到位,對“散亂污”企業要停產到位、拆除到位、清理到位。2015年7月,中央深改組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明確建立環保督察機制,提出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目前,中央環保督察已經完成對23個省(區、市)的督察,問責超過8000人。
實行嚴格的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讓領導干部扛起環保責任。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完善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體系,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體現生態文明建設狀況的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使之成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導向和約束。
《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于2016年12月正式施行,對各省區市實行年度評價、五年考核機制,以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2015年8月出臺的《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強調顯性責任即時懲戒,隱性責任終身追究,讓各級領導干部耳畔警鐘長鳴。
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讓損害生態環境者承擔賠償責任。
2015年12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發布。中央深改組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同意在吉林、湖南等7省市開展試點。根據方案,試點省級政府可對違反法律法規,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單位或個人,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F階段試點地區已初步構建“環境有價、損害擔責,主動磋商、司法保障,信息共享、公眾監督”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體系。
建立最嚴密的環境執法體制,讓環境法律的“牙齒”更鋒利。
2015年元旦被稱為“帶牙齒的”史上最嚴環保法實施。“公益訴訟”“按日計罰”“查封扣押”等撒手锏,成為打擊環境違法者的利器。據統計,2016年全國實施查封扣押案件9622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968起,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963件。此外,《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通過并施行;修訂《水污染防治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工作正在穩步推進。我國生態環境法治體系不斷完善、加嚴。
設立生態文明試驗區,把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成功經驗推向全國。
2016年6月,中央深改組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設立統一規范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意見》,并提出在福建省、江西省、貴州省設立試驗區,為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探索路徑、積累經驗。目前,試驗區建設正在有序推進。例如,福建在全國率先開展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等改革試點,實現社會得綠、林農得利的雙贏,已完成試點面積約8萬畝。2017年福建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將重點落實17項改革成果。
河道保潔員正在無錫梁溪河山作業。梁溪河治理是太湖流域片加快推行河長制的一個縮影。(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