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把創新創業作為培育發展新動力的手段,提出要“激發創新創業活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釋放新需求,創造新供給,推動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蓬勃發展,加快實現發展動力轉換”。這一經濟轉型的規劃無疑是符合社會發展規律的,目標巨大、影響長遠,關系到我國國力提升和可持續發展前景。如何推動轉型目標的實現?如何激發大眾創業的活力?如何推動萬眾創新?創新的關鍵是人的觀念和行為的創新,了解目前民眾創新、創業心態,對于理解和制定創新、創業政策具有重要意義。基于這樣的目的,我們進行了全國創業心態調查,了解目前創業者的特點和未來趨勢,探究創業和創新的基礎環境和動力,以及一些不利因素,提出未來創新和創業引導性的政策建議。
本研究采用移動客戶端在線問卷調查方法,問卷通過凱迪數據研究中心研發的問卷調研APP“問卷寶”,向在線樣本庫的全國用戶發布,調查樣本庫包括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共約110萬人,覆蓋全國346個地級城市。調查問卷分為主問卷和附加題,附加題由系統給完成主問卷的前3000名有效被調查者推送,額滿即結束推送。問卷于2015年11月24日0 時正式上線,于2015年12月2日14時結束數據收集。共收集到主問卷樣本12427份,經查驗,剔除無效問卷共計233 份,最終獲得有效樣本12194份,有效率為98.1%;附加題共收獲樣本3008份。調查樣本來自全國各省、市、自治區,樣本基本分布呈現出東部較為密集的形態,對比全國人口密度,盡管樣本分布存在偏差,但基本上與中國人口分布特點相似。本次調查涉及的主要變量包括:性別、年齡、受教育程度、城鄉類別等人口學變量;經濟收入、主觀社會階層等社會階層地位變量;生活滿意度、社會信任等社會認知變量;創業意愿、近期創業可能性、創業準備、創業動機、創業能力、創新能力等創業主觀因素變量;創業環境,包括創業機會、創業條件、社會環境和未來預期等創業風險認知和創業成功評價。
影響創業成功的主要因素是個人能力和人脈經驗,創新能力與創業成功率和創業意愿呈正相關
被調查者中屬于創業者的共1550人,占13.17%。屬于非創業者的共10217人,占86.83%。
不同性別中的創業者比例接近。雖然被調查者中男性創業者多于女性,但在各自性別中的比例較為接近,被調查者中男性有13.5%的人創業,女性有12.4%的人創業,但在統計上并不顯著。
年齡越大者創業者比例越高。在不同年齡的被調查者中,26-35歲組的創業者比例最高,約占四成;其次是16-25歲組,占三分之一多;36-45歲組占14.2%;46-55歲組占5.8%。考察創業者在不同年齡段中所占比例,15歲以下組和56歲以上組人數偏低,代表性差;之外的四組中,年齡越大創業的比例越高,由高到低,46-55歲組的比例為22.1%,36-45歲組15.4%,26-35歲組14%,16-25歲組10.1%。
除博士學歷外,其他學歷者中創業者比例接近。不同受教育程度的被調查者中,創業和非創業者的比例除博士研究生外都很接近,博士研究生中創業者比例高達42.4%,初中及以下學歷創業者比例最低,為11.5%,中等教育程度和碩士研究生中創業者的比例略高于平均數13.2%,大學專科和大學本科組略低于平均數,但四組之中創業者的比例非常接近。
外地戶口、農村戶口在創業者中所占比例高。被調查者中,本地城鎮戶口占33.0%,本地農村戶口占36.0%,外地城鎮戶口占14.2%,外地農村戶口占16.8%。而在創業者中,農村戶口所占比例高于城鎮戶口,其中本地農村戶口最高,為31.7%;外地農村戶口占22.3%;本地城鎮戶口占29.0%;外地城鎮戶口所占比例最低,為17.1%。
潛在創業者約占三成。非創業者表示有興趣創業的比例過半,其中,“非常有興趣”的占12.4%,“比較有興趣”的占42.1%,合計為54.5%。創業興趣“一般”的比例為32.1%;對創業“不太感興趣”、“完全沒有興趣”的比例分別是10.2%和3.2%,合計為13.4%,不到一成半。被調查者中三年內“一定會”創業的比例為7.4%,“很可能”創業的比例為28.1%,二者合計為35.5%;6.2%被調查的非創業者在為創業做“充分準備”,29.3%的屬于“有所準備”,合計為35.5%。
主動創業者的比例約為四成多。創業者的創業動機和非創業者如果創業可能的動機比較接近,創業者由于就業不理想或就業困難而創業的比例為37.4%,放棄就業而創業的比例為41.4%,屬于政策或他人激勵創業的比例為15.7%;非創業者如果創業可能的這三類動機的比例分別為37.9%、44.8%和17.4%。
創業者自認為成功的約占三成,非創業者認為成功的機會約兩成。被調查的創業者認為自己創業非常成功的占12.7%,比較成功的占17.5%,兩項合計為30.2%。非創業者認為自己如果創業、成功的可能性為0的占2.6%,10-20%的占19.2%,30-40%占29.5%,50%的占29.3%,60-70%的占13.5%,80-90%的占4%,100%的比例為1.9%,也就是認為自己成功可能性大于失敗的比例合計為19.4%。
影響創業成功的因素是個人能力和人脈經驗。創業者對于影響創業成功的因素的觀點接近,選擇最多的是個人能力和人脈經驗,32.5%的創業者和33.6%的非創業者選擇了個人能力;27.8%的創業者和30.1%的非創業者選擇了人脈經驗。其次是創新思維,創業者選擇的比例是14.8%,非創業者選擇的比例為13.1%。再次是專業技術,創業者和非創業者選擇的比例分別為12.8%和9.2%。
創新能力越強,創業越成功。在創新能力量表中,創業者的創新能力得分顯著高于非創業者。創新能力與創業者自我選擇的創業成功因素呈顯著正相關,創新能力越強,創業越成功。創新能力與非創業者的創業意愿呈顯著正相關,創新能力越強,創業意愿越高。
創業環境評價較低。創業者認為目前創業環境非常適合創業的比例低于非創業群體,僅為6.1%,非創業者為11.2%。創業者認為比較適合創業的比例也低于非創業者,占27.7%,非創業群體占33.4%。
政府要進一步激發青年的創業和創新活力,推動高知識階層的創業和創新,改善創業環境,搭建創業保障平臺,培育創新型社會
第一,激發更多“新型創業者”。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基礎是什么?也就是說,目前的創業者和創新者是否可以承擔起推動社會發展的重任?除了考慮創業和創新的制度因素是否可以滿足創業、創新行為外,創業者是否具備創業的心理和能力?這點非常重要,因為創業心態是大眾創業的重要基礎。
從創業心態的調查結果看,非創業者表示有興趣創業的比例為54.5%,這是未來創業和創新的重要人力資本基礎。創業者的創業動機和非創業者未來創業可能的動機比較接近,放棄就業而創業的比例為41.4%,這是創新和創業激勵的基礎,是可以轉化為創新社會的動力。創業者把個人能力看作是影響創業成功的首要因素;創新能力越強,創業比例和創業意愿越高,這些觀念的不斷深入人心,可以使得人們逐漸認識到個體是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動力,使得每個人都能夠融入社會發展的實踐中。這些都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基礎和動力之源。
經濟社會轉型需要具有創新性人格的“新型創業者”,按照經濟學家埃弗里特·哈根(Everett Hagen)的觀點,創新性人格是經濟增長、企業精神擴散和資本形成的先決條件。具有創新性人格的人具有創造性、好奇心和開放等特點。而在目前這樣高度信息化、全球化的時代,“新型創業者”除了具備創新性人格以外,還必須具備創新能力和創業者必須具備的使用網絡新技術的能力,熟悉現代資本運作,敏銳的市場洞察力等。作為推動經濟和社會轉型的國家創新,是少數人難以推動和承擔的,必將是全社會集體努力的結果,這依賴良好的集體心態。
從目前創業者的構成看,雖然在總量上青年是創業隊伍的主體,但從不同年齡組分布的比例看,青年創業者占比并不高,甚至低于中年。不同文化程度的被調查者中創業者的比例非常接近,除去樣本量較少的博士學歷外,受過高等教育者并沒有比受過中等教育和初等教育者涌現出更多創業者,也就是說教育對于創業的影響是不明顯的。從創業者的創業動機和非創業者可能創業的動機看,近四成的人把創業作為就業不理想和就業困難的被動選擇,屬于政策或他人激發的創業占到了兩成。整個創業者中農村戶口所占比例高于城鎮戶口,外地戶口的創業者高于本地戶口。綜合這些數據,我們感到“新型創業者”群體依然有待擴大,還不能有力地支持經濟社會轉型的實現。未來的創業政策要進一步激發青年的創業和創新活力,推動高知識階層的創業和創新,重視就業的同時更要加強對創業者的培養和扶植。
第二,培育創業環境,激勵創業動機。調查顯示,目前非創業者中對創業“非常有興趣”的僅占12.4%,三年內“一定會”創業的比例為7.4%,只有6.2%的非創業者在為創業做“充分準備”。這些數據說明,目前潛在的創業者比例偏低,創業者后備力量不足,大眾創業的基礎還很弱。創業者對于創業環境的評價不高,創業者認為目前的環境非常適合創業的比例僅為6.1%,低于非創業者;創業者認為比較適合創業的比例也低于非創業者。未來創業政策和創業服務的重點是培育創業環境,雖然政府在大力簡化行政審批手續,但打造讓創業者滿意的創業環境,還要依賴宏觀經濟形勢改善、良好的創業服務環境建設、優惠的創業稅收政策、較低的融資門檻等,只有綜合的創業環境改善,才能激發更多人加入創業者行列。
第三,建立創業保障平臺,降低創業風險。目前的創業環境下,創業比例較低的一個原因是創業成功率不高。調查顯示,創業者認為自己創業非常成功和比較成功的比例合計為30.2%;非創業者認為如果自己創業,有80%以上成功率的比例只有5.9%,非創業者對于創業的風險評價高于創業者。這就使得相當數量的人在職業規劃中,首選就業來規避創業的不穩定和不確定性。未來的經濟發展和社會服務需要數量龐大的小微企業,也需要大量的創業者,這也是未來擴大就業的主要途徑。各級政府應該把搭建創業保障平臺,作為推動創業的突破口,從降低創業風險去入手,為創業者提供創業的基本條件,提高創業者風險管理能力,重視創業能力培訓,提供適合不同創業者的創業孵化和扶植基地,在創業啟動投融資優惠政策外,也可以采用創業保險的形式降低和化解創業的風險,提高創業成功率。
第四,以萬眾創新作為大眾創業的堅實基礎。調查發現,創業者和非創業者的創新能力得分略高于中等程度,創業者的創新能力得分顯著高于非創業者。創業者創新能力越高,自我評價的創業成功得分也越高;非創業者創新能力得分越高,創業意愿越強。這說明,創新是影響創業的重要因素。但目前的創業者中屬于創新型創業的比例并不高,如選擇全新業態的僅占兩成,非創業者假如創業選擇可能性最高的是傳統業態加資源優勢。創業者和非創業者選擇最多的影響創業成功的因素是個人能力和人脈經驗,選擇創新思維和專業技術的比例較低。因此,大眾創業要以更廣泛的創新為基礎,從個人創新能力的培養入手,逐漸培養創新性人格,形成創新型社會,推動制度創新,使科技創新和信息技術的發展與人們的創新行為有機結合,形成大眾創業的核心動力。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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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鵬峰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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