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2025年的東盟經濟共同體
從2014年開始,東盟著手為東盟經濟共同體建成后的十年制定和規劃發展藍圖。2015年11月,第27屆東盟首腦會議通過了《東盟邁向2025年吉隆坡宣言:攜手前行》《東盟共同體2025年愿景》,并出臺了《2025年東盟經濟共同體藍圖》。在東盟經濟共同體藍圖中,提出了東盟經濟共同體建設的五大支柱,即高度一體化和凝聚力的經濟(A Highly Integrated and Cohesive Economy)、競爭、創新和活力的東盟(A Competitive,Innovative and Dynamic ASEAN)、促進互聯互通和部門合作(Enhanced Connectivity and Sectoral Cooperation)、有彈性、包容和以人為本的東盟(A Resilient, Inclusive, People-Oriented and People-Centred ASEAN)、全球性的東盟(A Global ASEAN),其主要措施包括:⑤
高度一體化和凝聚力的經濟。構建區域單一市場,促進區域內商品、服務、投資、資本和技能勞動力的自由流動。在商品與服務貿易方面,繼續實施《東盟貨物貿易協定》(ATIGA),進一步削減剩余的關稅壁壘,簡化和實施原產地原則(ROO),減少非關稅措施,加快和深化貿易便利化,所有成員國實施“單一窗口”制。繼續展開區域服務貿易自由化的談判,擴大服務貿易自由化的覆蓋面,最終達成《東盟服務貿易協議》(ATISA);在投資環境方面,以現有《東盟全面投資協議》ACIA)為框架,建立開放、自由和透明的投資體制,減少和取消制造業、農業、漁業、林業和采礦業及其附屬產業的限制;在區域金融一體化方面,東盟區域金融發展的三大戰略目標是金融一體化、金融包容性和金融穩定性,涵蓋資本賬戶自由化、支付與結算系統和能力建設三大領域;在技能勞動力和商務人士流動方面,擴大和深化東盟自然人的流動,改進現有的專業人才資質互相認可(MRA)安排,探討增加新的專業人才資質互相認可的可行性;在參與全球價值鏈方面,促進各國參與全球價值鏈(GVCs),其措施包括創立區域品牌、聯合營銷、貿易便利化、減少關稅與非關稅壁壘和實行國內規制的改革等。
競爭、創新和活力的東盟。各成員國必須制定和實施基于國際法規和東盟準則的國內競爭法,逐步達到東盟及其對話伙伴、各種自由貿易協定對象國競爭政策的趨同;制定和完善消費者保護法,加強消費者保護法的執法和管控;加強區域的專利、商標和工業設計的保護,健全區域保護知識產權的執法網絡;東盟將共同完善避免雙重課稅協定,調整稅收結構,加強稅收的監管監測等;加強綜合治理,提高公共部門的透明度和私營部門的積極性;積極推動綠色發展,促進清潔能源使用,推廣可再生能源和低碳技術,確保食品安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保護森林資源;保持良好的勞資關系,促進社會對話,協調政府、企業和雇員之間的關系。
促進互聯互通和部門合作。根據《東盟互聯互通總體規劃》(MPAC),實現區域經濟的互聯互通,推進區域產業部門的整合和合作,其主要措施包括交通運輸、信息和通信技術、電子商務、能源、食品、農業和林業、旅游、醫療保健、礦產資源、科學技術。東盟區域交通運輸合作的重點領域,是陸路運輸、航空運輸、海上運輸和交通運輸便利化。加快區域陸路交通和海上互聯互通,建立起區域內一體化、高效和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物流和多模式交通運輸系統;進一步縮小數字區域鴻溝,提高區域互聯網的普及率,推廣智能城市和大數據分析;加快電子商務的區域合作,在e—東盟的框架下,促進電子商務的跨境交易;加快東盟電網、東盟跨境天然氣管道(TAGP)的建設,推廣煤炭清潔技術,提高利用核能源和民用核能的能力;擴大農作物、畜牧和漁業生產,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增加農業的科技投入,發展清真食品,將東盟建成一個有機食品的生產基地;積極推銷東盟作為一個單一旅游目的地,實施旅游設施和服務的標準化,促進旅游便利化等;繼續開放私人醫療市場,統一區域醫療產品與服務的標準,促進醫療保健專業人員的區域流動;促進礦產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制定礦產資源規劃,鼓勵私營部門和公私部門參與礦產合作項目等;促進區域合作的科技研究與開發、技術轉讓和商業化,建立企業參與科技和創新活動的支持系統。
具有彈性、包容和以人為本的東盟。繼續以區域經濟的均衡發展為目標,制定微型、中小企業的發展計劃,通過改善融資渠道、技術和創新、市場、人力資源開發的政策制度環境,構建產業集群,參與全球供應鏈,運用電子商務,提升這些企業的競爭力;通過現有的東盟工商咨詢委員會,建立政府部門、行業團體和私營企業的有效協商機制與渠道,鼓勵私人部門參與貿易便利化、服務、投資、互聯互通、食品和中小微企業的探討;從國家和區域層面評估公私合作伙伴關系(PPP)的法律框架,制定PPP項目的法律制度,創造有利于PPP項目操作的支持環境;在東盟一體化倡議(IAI)的框架下,促進柬埔寨、老撾、緬甸和越南的國內建設,縮小發展差距,推動增長三角、大湄公河領域的次區域經濟合作。
全球性的東盟。東盟通過“10+1”自由貿易協定和《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進一步加快東盟融入世界經濟的進程,提升東盟的國際地位,其主要措施包括以區域共同立場和全球經濟視野,實施具有戰略性和一致性的對外經濟關系;進一步完善東盟現有的自由貿易協定,使之成為現代、全面和高標準的自由貿易協定;促進與非自由貿易對話伙伴的經濟關系,擴大雙邊貿易和投資項目;推動東盟與區域和全球的整合,促進與新興經濟體或區域集團的經濟合作;繼續支持多邊貿易體制,積極參與全球性和區域性機構的活動。
東盟經濟共同體與“一帶一路”倡議
東盟是中國最重要的周邊地區之一,也是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的優先方向。從東盟經濟共同體藍圖規劃看,它與“一帶一路”倡議有許多契合點。伴隨著東盟經濟的迅速崛起和“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東盟在“一帶一路”的經濟地位與作用將進一步提升,東盟經濟共同體與“一帶一路”倡議可逐步實現戰略對接,東盟在“一帶一路”國際產能合作中的重要性將逐漸顯現,東盟在“一帶一路”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中將扮演重要角色。
首先,東盟在“一帶一路”的經濟地位與作用將進一步提升。20世紀80年代中期至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之前,東盟國家經濟呈現出持續快速增長的態勢。亞洲金融危機中斷了這一進程,此后經濟出現了急劇波動。2002年以后,東盟國家經濟逐漸復蘇,擺脫了金融危機的困境。近年來,盡管受到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但東盟總體經濟仍保持較快的增長速度,東盟已成為世界經濟最活躍的地區之一,也是“一帶一路”經濟重要的增長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