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訴求和法律手段是公眾選擇的次要策略,其中選擇訴求的比例高于選擇法律策略的比例。約18.9%的受訪者表示面臨公權力侵害的矛盾,如“官員貪污腐敗,侵占國家集體財產”時,將選擇“上訪或向有關部門反應”。相比之下,僅有約12.4%的受訪者傾向于選擇“打官司”。民間普遍“信訪不信法”,一是上訪比司法渠道便利,不受任何事實證據、期限、步驟、方式等要求的限制;二是行政相比較于司法集中了大量的資源,可以直接協調各部門或向經濟組織施壓。三是訴訟費遠高于上訪成本,因此當“關系運作”無法達到目的時,上訪成為越來越多當事人的不二選擇。
第三,無行動策略和暴力反抗是公眾應對方式的兩種極端,其中對抗策略的選擇比例較低。當問及如何應對“社會保障糾紛”時,11.9%的受訪者選擇“無可奈何,只好忍了”或者“沒有采用任何辦法”;8.9%的受訪者選擇“暴力反抗”。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無行動策略并不代表公眾對社會參與的漠視,相反,他們迫切需要暢通的渠道表達訴求,擁堵的信訪系統即是有力證明。
進一步研究分析后,我們發現:一是社會滿意度越高,面對矛盾沖突情景的策略選擇越積極。調查結果顯示,社會滿意度和公眾的策略選擇類型存在一定的聯系,社會滿意度越高,面對不利情景的應對策略選擇越理性。以“征地、拆遷、移民及補償不合理”為例,選擇“與對方當事人、單位協商”“找關系疏通”以及“打官司”等積極理性策略的公眾的社會滿意度在74-82分之間。其余社會矛盾和沖突的理性應對策略中,公眾的社會滿意度均高于平均值72.2分。說明當公眾對生活水平和政府執政能力感到滿意,且對公共管理產生信任時,就越有可能通過積極的、理性的、非暴力的途徑解決問題。二是公眾關于社會沖突矛盾了解程度越低,越傾向于選擇無行動策略。對社會矛盾的了解程度直接影響了公眾的策略選擇。調查發現,當公眾對社會沖突矛盾了解程度越低,越傾向于選擇“無可奈何,只好忍了”或者“沒有采用任何辦法”等無行動策略。“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當公眾對矛盾何時產生,怎么發展,如何解決等,沒有形成基本的認知時,對于采取何種策略自然無從下手。
提高公眾耐受力水平的幾點建議
在中國社會面臨深刻變革和快速轉型的時代背景下,中國公眾的耐受力水平仍然能夠保持在中等偏上的水平,這是一個比較樂觀的結果。如何正確看待公眾的耐受力水平,并將其轉化為優化政府職能、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動力,是我們需要思考的方向。
公眾耐受力水平高,是壓力也是動力。調查結果顯示,公眾有著較強的抗壓力,對黨和國家高度信任、對未來社會抱有積極的預期,這是我國全面深化改革和轉型升級的寶貴動力。這股力量既是社會發展的促進力,同時也是對黨和國家抱有更高要求和期望的壓力。改革必然會觸動既有利益格局,發展攻堅期、改革深水區也必然會遇到重重困難和挑戰,這需要改革者迎難而上、敢于“啃硬骨頭”,而公眾強大的耐受力和面對逆境愈挫愈勇的決心,恰恰是改革所需要的動力。將這股壓力轉化為動力,匯聚力量,凝聚民心,才能撬動改革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具體來說,我們需要以核心價值觀為出發點,弘揚法治文化,采取多種措施推動社會參與,完善社會保障,提高社會公平,增強公眾的心理韌性水平和社會滿意度。
第一,培育核心價值觀,增強公眾認知認同。社會體制轉型不僅為國家和民族注入了活力,也給精神價值層面帶來了巨大沖擊。當前,依然存在不少人對多種價值觀念不加辨別,盲目順從。本次調研結果發現,公眾的價值觀取向和社會責任意識對耐受力水平有著重要影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延續了我國優秀的精神血脈,對于凝聚全社會價值共識意義重大。一是要找準切入點、突出重點群體,對大中專學生、收入兩極化的群體要重點關注,分析其心理特點,重點抓好這些群體的價值觀培育工作;二是對核心價值觀更為認同的黨政干部、企業家和社會精英要做好示范引導工作,發揮正面影響力;三是要注重協調配合,多管齊下。公眾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認同離不開政府促進經濟增長、反腐敗斗爭、公共危機應對等成效。因此只有不斷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和優化政府服務質量,才能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更加深入人心、凝聚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