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會一課”制度的建立與曲折
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的活動由秘密走向公開,黨員橫向聯系大大加強,黨內教育可以更多地以黨小組會、支部大會、黨員大會以及黨課等形式進行,“三會一課”逐步“名實”兼具。各地基層黨支部開始建立起“三會一課”制度。比如,據相關文獻,北京印鈔廠1949年建立黨總支后,堅持每月上黨課,每次1~2小時;黨支部大會每月至少召開1次;支部委員會每月開4次;黨小組每周開會1次,每次1~1.5小時。從1950年起,湖南省長沙市開始在基層黨支部推行“三會一課”制度,規定每月召開1次黨小組會,每季度召開1次支委會、1次支部大會,每1~2個月上一次黨課。到1956年,長沙市585個基層黨支部普遍建立了“三會一課”制度,并有200多名黨員干部兼任支部黨課教員。黑龍江省林口縣委1950年根據上級黨委要求,規定企業黨支部每月召開一次大會,每半月召開一次支委會,每周召開一次黨小組會,每月進行一次黨課教育。寧夏中衛縣1954年規定縣直機關各支部每兩周上一次黨課,區鄉黨支部一月上一次黨課,農村支部每月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每10天開一次支委會;1957年進一步制定了規范的“三定”(定人、定點、定期)黨課制度。新疆獨山子礦區黨組織1957年建立“三會一課”制度,規定每月開1次黨小組會、1次支部委員會、1次支部大會,上1次黨課。
但是1958年“大躍進”運動發生后,各地興起的“三會一課”受到嚴重沖擊。1962年1月,劉少奇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對此曾嚴厲批評:“近幾年來,不論農村或者城市,許多領導機關,都只忙于日常事務,忙于指使基層組織完成一項一項的具體工作,對于黨的組織建設和思想建設,都不管或者管得很少。這是目前普遍存在的現象。這種狀況必須改變。應該從加強黨員的思想教育著手,使支部生活健全和活躍起來,切實改變許多基層組織長期不開小組會、不開支部大會、不上黨課、黨員不起作用等等組織渙散的現象。”這次會議以后,黨內組織生活受到高度重視,全國城鄉基層黨組織迅速相應,普遍建立起“三會一課”制度。山東省桓臺縣、即墨縣、慶云縣,河北省武強縣、大廠回族自治縣,湖南省麻陽縣、辰溪縣等地的基層黨組織都是此時實行“三會一課”制度的。
隨著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三會一課”制度受到更加嚴重的破壞,全國除了少數基層黨組織外,“三會一課”制度基本上中止。
“三會一課”制度的恢復和發展
粉碎“四人幫”、結束“文化大革命”以后,黨和國家的政治生活逐步走上正軌,黨的建設各項制度也開始撥亂反正。
1977年2月14日,《人民日報》刊登河北省蔚縣南雙澗大隊共產黨員張佃滿、孫寶山的來信,呼吁“把黨的‘三會一課’制度恢復和健全起來,把黨的生活搞得更加生動活潑”,來信認為:“黨內堅持‘三會一課’制度,是活躍黨內生活、加強黨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的重要措施之一。只有堅持定期召開支部會、支委會、小組生活會和黨課教育等制度,嚴格黨的組織紀律,經常對黨員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教育,才能使黨員不斷地增強無產階級黨性,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近幾年來,由于‘四人幫’的干擾和破壞,有的單位長期不開黨的支部會,不過組織生活,不上黨課,因而有的黨員組織觀念淡薄,不能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削弱了黨組織的戰斗力。這種狀況應該馬上改變。”1979年10月,中央黨校第三期學員在學習研討“黨的學說”課程時,針對“文化大革命”時期黨內正常組織生活遭受破壞,也明確建議“恢復和健全文化大革命前的‘三會一課’制度”,學員中一些擔負重要領導職務的老黨員表示,“今后一定要象普通黨員一樣,學習黨章,遵守黨規黨法,參加黨小組的生活”。此后,全國基層黨組織逐步恢復“三會一課”制度。
與此同時,中央有關正式文件也對健全和完善包括“三會一課”在內的黨內組織生活制度作出規定。1980年2月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要求:“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組織,參加組織生活。各級黨委或常委都應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交流思想,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1981年8月,中組部下發《關于進一步健全縣以上領導干部生活會制度的通知》,提出“各級黨委應把健全組織生活作為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恢復與發揚黨的優良傳統的一個重要問題來抓”,“要一級抓一級,每年至少抓兩次,要形成制度,持之以恒”。這個通知規定:“縣級以上黨委常委除了必須編入黨的一個組織參加組織生活外,同時要堅持每半年開一次黨委常委(黨組)生活會,并要及時地向上級黨委或組織部門報告生活會情況,開一次報一次”;民主生活會“要以認真檢查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準則》的情況為主要內容”,“同志之間要敞開思想,推誠相見,認真地開展相互批評”,“做到原則問題不含糊,小是小非要諒解”。這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次以黨內文件的形式將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時間、頻次、范圍、內容、方法等作出具體規定,進一步擴展了“三會一課”制度。1982年黨的十二大通過的黨章規定,“設立委員會的基層組織的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總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年召開兩次。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同時規定,基層黨組織要“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這些規定從黨的根本大法的高度為基層黨組織實行和堅持 “三會一課”制度提供了依據。
黨的十六大以后,“三會一課”概念開始進入黨的正式文件。2005年1月3日,中共中央發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明確提出要“善于運用‘三會一課’等傳統教育手段”在全黨開展反腐倡廉教育;2006年6月21日,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的意見》,提出要“嚴格組織生活”,“認真執行‘三會一課’制度”;2008年5月13日,中共中央發布《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提出要“建設一批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豐富‘三會一課’內容,……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2009年9月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重申“堅持和完善‘三會一課’制度”。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三會一課”制度從內容到形式進一步豐富完善,已成為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一項基本制度。
(作者為全國黨校教師進修學院執行院長、教授、博導)
【參考文獻】
①王學東主編:《國際共產主義運動歷史文獻》(第3卷),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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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15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7年。
⑦《健全“三會一課”制度》,《人民日報》,1977年2月14日。
責編/楊鵬峰 美編/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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