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來,我國各級政府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社會矛盾,創造了行之有效的地方經驗,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但是,一些新型的社會矛盾開始涌現,矛盾沖突的強度與烈度也在上升,矛盾博弈策略、手段日益復雜,這對社會矛盾的治理體系、治理機制、治理措施各方面提出了挑戰。單一的社會矛盾解決機制已經遠遠適應不了現實的需要,需要貫徹協同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的思路,充分調動社會各界的力量,采取不同的手段,解決紛繁復雜的矛盾。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實現需要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社會力量多方協同、廣泛參與,建立完善的組織框架,理順關系、優化流程,以實現社會矛盾的有效化解。
【關鍵詞】社會矛盾 和諧 化解 治理 調解
【中圖分類號】D920.4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6.12.006
朱力,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博導。研究方向為社會沖突、社會失范、慈善事業、社會建設。主要著作有《中國城市底層社會群體的生存狀態與救濟制度》《走出社會矛盾沖突的漩渦》《轉型期中國社會問題與化解》《當代中國社會問題》等。
目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已進入新常態,如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已經成為社會治理的核心議題。近年來,我國各級政府積極探索,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社會矛盾,創造了行之有效的地方經驗,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但是,一些新型的社會矛盾開始涌現,矛盾沖突的強度與烈度也在上升,矛盾博弈策略、手段日益復雜,這對社會矛盾的治理體系、治理機制、治理措施各方面提出了挑戰。正是矛盾的客觀存在,產生了改進與完善矛盾治理機制的需要。 社會轉型時期我國社會矛盾呈現多元化態勢 2013年1月至2016年4月間,筆者所在的課題組先后組織了6次面對基層干部和普通群眾的城鄉社會調查,包括社會矛盾與社會心態等主題的問卷調查,共獲得有效問卷6600余份;同時采取半結構式的個別訪談和座談會,完成以鄉鎮、街道黨委書記、鄉鎮長和街道辦主任等基層干部為主的訪談600余人次,涉及江蘇、山東、湖北、四川、安徽等16個省、直轄市。筆者發現,本世紀以來頻發的征地拆遷、勞資糾紛、企業改制、歷史遺留等重大矛盾以及交通事故、醫患、家庭婚姻、鄰里糾紛等人際矛盾仍在高位運行,同時因環境污染、土地流轉和民間借貸導致的矛盾糾紛亦快速增長。
2015年4月①,課題組在X省②的4個地級市開展了有關社會矛盾現狀的專項問卷調查。調查對象分為干部和群眾兩個群體。在干部群體看來,當前我國比較突出的六類社會矛盾是:征地拆遷(69.14%)、勞資糾紛(45.11%)、農村土地糾紛(42.17%)、環境保護(35.10%)、醫療衛生(29.21%)、涉法涉訴(28.03%)。其余的社會矛盾是:物業管理(27.33%)、鄰里糾紛(26.74%)、交通事故(26.27%)、社會保障(25.44%)、歷史遺留問題(24.62%)、婚姻家庭(23.44%)。在群眾看來,當前我國比較突出的六類社會矛盾是:征地拆遷(55.00%)、勞資糾紛(37.07%)、農村土地糾紛(36.42%)、環境保護(32.26%)、醫療衛生(30.92%)、鄰里糾紛(30.72%)、交通事故(26.41%)、婚姻家庭(26.26%)、社會保障(24.98%)、物業管理(19.62%)、歷史遺留問題(14.82%)、涉法涉訴(12.39%)。群眾與干部對于矛盾的看法,在前五位上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