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經濟社會公平度在13個地市(州)中位列第11。比較分析結果顯示,孝感市底線公平度、機會公平度和分配公平度排名均靠后(分別位列第9、第11和第11)。通過進一步分析底線公平度、分配公平度下的五個二級指標,我們發現,首先,該市底線公平度排名較低,與該市城鄉低保人數占常住人數比重較高,以及城鄉消費水平差距較大有關;其次,該市分配公平度排名偏低,主要與該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比重偏低,以及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占公共財政支出比重偏低有關。為此,對于孝感市,通過采取積極的就業措施促進更多的人口脫貧、提高勞動報酬在各要素所獲得報酬中的比重、提高社會民生方面的公共財政支出水平、促進城鄉消費水平差距的縮小,以及繼續提高中學教育完成率,均是其今后進一步提升經濟社會公平度的重點。
黃岡:經濟社會公平度在13個地市(州)中位列第12。比較分析結果顯示,黃岡市底線公平度、機會公平度和分配公平度排名均靠后(分別位列第11、第13和第9)。通過進一步分析底線公平度、分配公平度下的五個二級指標,我們發現,首先,該市底線公平度排名較低,與該市城鄉低保人數占常住人數比重偏高,以及城鄉消費水平差距偏大有關;其次,黃岡市分配公平度較該市其他指標排名相對靠前,主要得益于其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占公共財政支出比重較高。但該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比重偏低,城鄉收入水平差距偏大。為此,對于黃岡市,通過采取積極的就業措施促進更多的人口脫貧、提高勞動報酬在各要素所獲得報酬中的比重、促進城鄉消費水平差距和城鄉收入水平差距的縮小,以及繼續提高中學教育完成率,均是其今后進一步提升經濟社會公平度的重點。
十堰:經濟社會公平度在13個地市(州)中排在末位。比較分析結果顯示,十堰市底線公平度、機會公平度和分配公平度排名均靠后(分別位列第13、第9和第13)。通過進一步分析底線公平度、分配公平度下的五個二級指標,我們發現,首先,該市底線公平度排名偏低,與該市城鄉低保人數占常住人數比重偏高,以及城鄉消費水平差距偏大有關;其次,該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比重在13個地市(州)中處于中等水平,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占公共財政支出比重相對較高。但是,該市城鄉收入水平差距偏大,導致其分配公平度偏低。為此,對于十堰市,通過采取積極的就業措施促進更多的人口脫貧、促進城鄉消費水平差距和城鄉收入水平差距的縮小,以及繼續提高中學教育完成率,均是其今后進一步提升經濟社會公平度的重點。
可能產生的誤差說明
現實中,即便是處于一個省區內的地市,其相互之間所處的發展階段也不盡相同。測評結果可能和人們對湖北省各地市(州)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的直觀印象存在一些偏差,不乏一些經濟水平相對靠前的地市(州),在測評結果中排名相對靠后。我們認為,這主要由各地市(州)當前處于不同的發展階段造成。例如,按照經濟學中的經典“ U”型曲線,隨著一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升、人均生產總值的不斷提高,該地區的經濟社會公平度很有可能經歷一個先下降、再上升的過程。因此,對于處在不同發展階段的地市(州),相互之間在經濟社會公平度方面并不完全具有絕對的可比性。不僅如此,各地市(州)因自然資源、地理區位等條件的不同,經歷的“ U”型曲線拐點處所需要的經濟發展水平也會不同,而且還有可能存在較大的差異,這也是為何我們在本次測評以及此前開展的系列測評中,都有一些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市,經濟社會公平度反而相對較低的一個可能解釋。然而不管怎么說,也正是因為經濟社會公平度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變化往往出現這種先下降再上升的關系,長期來看,持續發展經濟,推進經濟水平更為健康和快速的提升,在當前仍處于全面發展經濟的中國各地區而言,對經濟社會公平度的提高都是至關重要的。
數據可得性帶來的限制。雖然我們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理論分析模型,并以理論為指導選擇了最為接近的指標數據,構建了一套較為系統而全面的指標體系,但是在六個二級指標的指標數據選取方面,主要是以數據的可獲取性為導向,以能夠查詢到的各種公開數據為基礎,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指標數據對于指標的準確反映水平。因此,測評得到的結果與各地市的實際情況存在略微偏差在所難免。
比如,人們的機會公平,除了體現在教育方面之外,也體現在就業、職業培訓、健康養老等多個方面,因此單純以教育方面的公平來反映機會公平,難免會出現一定的偏誤。再比如,就像我們在前面的指標選取說明之處所述,底線公平,主要反映的一個方面是人們衣食住用等基本生活情況的公平程度,城鄉居民之間的消費水平狀況,雖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對此給予呈現,但是諸如行業之間、不同年齡段人口之間的消費差異情況,以及人們相互之間基本的生活消費支出結構差異等,都對底線公平有一定的解釋,但正是限于數據可得性上的困難,我們并沒有將這些方面的數據統一放到衡量底線公平的指標中,而是僅僅以城鄉居民消費差異以及低保人口占總人口比重兩個數據,對底線公平進行了近似的衡量和反映。
更為深入的實地調研有助于對測評結果進行補充和修正。除了數據的可得性會給指標體系的構建和指標數據的選擇帶來限制之外,現實中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各地市(州),有其自身不同的發展特色、發展重點和難點,這已經被大量的定性和定量研究所指出并得到證實。因此在實際的測評工作中,評價地市(州)經濟社會公平度的指標體系應盡量避免千篇一律,這不僅應反映在具體指標數據的選擇上,還應該反映在各指標權重的確定上。也正因此,在本次測評的基礎上,若能就相關問題在湖北省13地市(州)廣泛開展實地調研,不但有利于準確把握各地市(州)所處的實際發展階段,而且有助于根據各地市(州)發展重點等,針對不同地市(州)設計不同的指標數據以及確定不同的指標權重,進而對本次測評中得到的初步結果進行修正和補充。
如若可以獲取更為詳實的各地市經濟社會發展數據,將能夠在構建地市經濟社會公平度影響因素的計量模型之基礎上,從實證的層面更深一步地探索究竟還有哪些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因素,會促進或限制湖北省13地市(州)經濟社會公平度的提升。比如,如果我們能夠獲取到關于13地市(州)近十年有關經濟發展、宏觀調控、產業轉型、城鄉社保、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等方面較為全面的相關數據,那么可以通過構建相應的面板數據模型,在測算出13地市(州)十年來經濟社會公平度得分的基礎上,進一步通過應用相關的統計分析軟件,開展計量分析,進而找尋出可能影響13地市(州)經濟社會公平度的財政、金融、基礎設施構建等方面的深層次的因素。除此之外,我們還可以以此為基礎,應用趨勢分析等實證方法,對13地市(州)今后經濟社會公平度的變動情況進行研判。
【執筆:解軼鵬(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