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中國經濟經歷了30多年的高增長后,逐步步入轉方式、調結構、促升級的重要戰略階段。以國家“十二五”發展規劃綱要為遵循,各地區結合本地資源環境條件等,相繼制定出臺符合本地區實際的“十二五”發展規劃,用以指導地區的轉型發展實踐。
總體來看,經過全國上下、各級各地的努力,“十二五”期間,我國綜合國力顯著提升,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中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結構調整取得重大突破,城鎮人口超過農村,服務業成為第一大產業;社會事業全面進步,世界上最大的基本民生保障網編織成形;貿易大國地位得到鞏固和提升,利用外資水平不斷提高,走出去步伐繼續加快。
但是,步入到“十二五”下半階段后,隨著中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很多地區面臨增速放緩、轉型乏力等現實問題。如:面對經濟下行壓力的加大,一些資源型省區發展中的不確定性風險逐漸顯性化,資源枯竭、企業破產、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經濟結構失衡、失業和貧困人口增多、替代產業不足等問題更加凸顯;面對三期疊加的沖擊,東北老工業基地的產業結構、需求結構、區域結構不合理等問題進一步暴露。也正因此,黨的十八大以后,如何在轉型的過程中使經濟增長保持穩定性和持續性,越來越受到各級各地,以及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
在這樣的背景下,“十二五”時期,各省的經濟實際處于怎樣的增長水平?步入“十三五”時期后,在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用五大發展理念引領跨越式發展的過程中,各省應抓住的關鍵和重點有哪些?人民論壇測評中心依托中國統計年鑒等提供的數據,以2010年不變價格指數為基準,對我國大陸地區31個省級行政區“十二五”時期各年的實際GDP進行了計算,在此基礎上,計算了31省區(直轄市)2011-2015年實際GDP平均增速。其中,31省區(直轄市)2010-2014年的相關原始數據,全部來自中國統計年鑒,各省區(直轄市)2015年名義GDP等原始數據,來自各省區(直轄市)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各省區(直轄市)的統計局官網、統計信息網。
結果顯示,31省區(直轄市)“十二五”時期實際GDP平均增速由高到低依次為重慶、貴州、天津、西藏、云南、陜西、四川、安徽、湖北、福建、新疆、青海、甘肅、江西、湖南、廣西、內蒙古、寧夏、河南、江蘇、海南、山東、吉林、河北、廣東、黑龍江、浙江、山西、遼寧、北京、上海。
我們依據“十二五”期間實際GDP平均增速將31省區(直轄市)劃分為三個梯隊:
第一梯隊包括重慶、貴州、天津、西藏、云南、陜西、四川、安徽、湖北、福建、新疆11個省區(直轄市),GDP平均增速處于10.6%及以上。
第二梯隊包括青海、甘肅、江西、湖南、廣西、內蒙古、寧夏、河南、江蘇、海南10個省區,GDP平均增速介于9.4%~10.6%之間。
第三梯隊包括山東、吉林、河北、廣東、黑龍江、浙江、山西、遼寧、北京、上海10個省市,GDP平均增速介于7.4%~9.4%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