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規范司法行為的啟示
規范司法行為要主動回應新形勢下的新要求,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新期待。規范司法行為事關社會公平正義的底線,影響著社會公眾對法治的信仰。司法行為的規范文明程度,是一個社會進步和文明程度的反映。近日召開的全國檢察長會議強調,要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切實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主動適應形勢新變化和經濟發展新常態,全面提升檢察工作能力水平,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和檢察改革,忠實履行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曲靖市檢察機關所做的工作,將規范司法行為放置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之中,主動回應新形勢和經濟新常態下對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主動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內心期待,通過制度建設、程序規范、標準制定等,堅決整治司法行為不規范、不文明行為,嚴格辦案程序,打擊司法不公,堅決維護司法權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嚴守社會公平正義,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規范司法行為要成為檢察機關的思想自覺和行為習慣,內化于心,外化于行。任何一項改革工作只有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成為一項自覺行動,才能夠真正的發揮作用。曲靖市檢察機關通過問題查找、專題教育、對照檢查、培訓學習、檢務監督等措施,實現了內部整治與外部監督的緊密結合,不僅扎緊了規范司法的制度籠子,進一步規范了司法行為,提升了檢察機關工作能力水平,更重要的是,將規范司法行為納入到了全體檢察機關工作者的思想認識和行為規范中。曲靖市人民檢察院把規范司法行為作為一項與嚴明工作紀律、改進工作作風、樹立職業道德、密切聯系群眾緊密相連的政治任務來抓,著眼于提高檢察人員遵守執法行為規范的自覺性,并通過思想教育、組織學習、專項整治、對照檢查、經驗交流等多種形式,強化工作效果,在實際行動中提升全市檢察干警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規范司法行為要積極適應時代發展,主動創新,利用新的載體、渠道、方式,全面提升檢察機關工作能力水平。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全國檢察長會議上指出,要積極適應“微時代”新聞傳播規律,增強主動宣傳、立體傳播理念,實現檢察工作與社會輿論的良性互動。對于檢察機關而言,規范司法行為作為一項全局性、系統性、長效性的工作,要積極適應時代發展,主動創新,利用新的載體、渠道、方式,創新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方法,同時利用新媒體手段提升檢察機關工作能力水平。曲靖市檢察院建設的新媒體公開、新聞發布、聯系群眾三大服務平臺,成效顯著,極大地增強了檢察工作與社會輿論的互動性,不僅實現了對檢察工作的輿論監督,同時也提升了法律監督的能力水平,未來還將在傳播渠道、傳播方式、傳播內容方面進行積極創新,用媒體的力量助力司法改革。
(執筆:陶建群、黃惟勤、韓冰曦、張虹)
責編/劉瑞一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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