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法治要求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西方“普世價值”則默許特權、壟斷階級游離于法律平等原則之外。
社會主義法治認為平等是法律的基本屬性,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執政黨也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西方“普世價值”雖宣稱“人人生而平等”,并以其作為承諾,但其法律平等原則的實踐始終囿于性別、種族、民族等尤其是財產因素而無法得以實踐和兌現。其對私有財產的社會整體性膜拜,使得少數擁有多數財產的壟斷集團,借經濟利益的壟斷進而演化至政治權力的壟斷,壟斷的排他性必將滋生特權的出現,而特權的本質特征便是對法律平等原則的抗拒、排斥和破壞。假使西方“普世價值”在中國落地開花,壟斷經濟利益和壟斷政治權力的特權階層定會大行其道,法律平等原則難免成為一紙空文。
社會主義法治要求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西方“普世價值”所蘊含的道德原理和方法論原則與社會主義道德背道而馳。
社會主義法治講求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華傳統美德的弘揚是題中應有之義,法治應與德治相提并舉。很明顯,西方“普世價值”中所含有的所謂“普世”的價值,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所體現的價值,存在本質上的重大不同。前者所謂的“普世”形式,實質上是為西方國家利益服務的,其本質內容依然是西方的特有價值理念,它的形式和內容之間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而后者形式和內容的統一則完成于社會主義道德實踐和法治建設中。若在中國強力推行西方“普世價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則再無安身立命之所,以西方“普世價值”指揮道德建設,法治建設與道德實踐將漸行漸遠,法治與德治不是相得益彰,而是掣肘相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