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解網絡民粹主義:多元路徑與理性選擇
趨利避害,消解網絡民粹主義的消極影響,可以從法治、道德、素養等方面探索其現實路徑。
建立健全網絡法律法規體系,強化依法規制民粹主義非理性話語的強制力。目前,我國已出臺了多種法律法規規范網絡言行,如對于網絡謠言的管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了《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的行為方式、入罪標準和處罰等問題。網信辦發布的“微信十條”,用文明法治思維管理微信等即時通信工具,對于治理非理性言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后,需進一步針對網絡新媒體的傳播特點,建立健全網絡行為法律法規,劃定法與非法的邊界,尋求自由與合法的平衡。
加強網絡道德、網絡素養教育,將道德理性與民主理念的提升有機關聯起來,培養多元寬容、文明理性的網絡行為。為此,要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通過教育培養廣大網民對媒介信息的分析與判斷力,綜合形成防范民粹主義生成孵化的治理合力。要引導網民理性表達,壓縮網絡民粹主義行為生存空間,促進網民網絡輿論理性化,提升全體公民對規則與民主程序的尊重理解,強化責任意識、自覺遵守規范,全民共建網絡共同體、避免群體對立,弘揚社會正氣、維護社會穩定,有效抵御網絡民粹主義。
依靠媒介、網絡、政府、協會組織和網民共同努力,形成多方監管、應急和防御體系。可通過官媒、官微、官方賬號等主動建立疏導途徑,探索新媒體輿論引導的有效方式。要加強過濾、反垃圾郵件等技術監管內容,通過身份鑒別、入侵檢測等方式監控異常行為或網絡狀態,凈化網絡輿論監督環境,發揮網絡媒體和管理員的作用,形成快速反應的應急機制。要加強行業自律與社會治理,更好實現網絡輿論的監督和引導。
究其根本,消解網絡民粹主義,更要保證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公平正義的實現,從最少受惠者的利益出發調節和處理利益分配,通過合理的制度安排兼顧多種需要,保證每個公民以平等權利身份分享基本利益,實現其尊嚴、使其獲得更多幸福感,以完善的民主建設擺脫網絡民粹主義的震蕩與糾纏。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新聞與傳播研究所網絡新媒體研究室主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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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王志強:《中國當代網絡民粹思潮評析》,《湘潮月刊》,2009年第5期。
③王菲:《民主超女化與超女式民主》,《學海》,2007年第5期。
責編/張夏夢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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