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戰略下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制度創新模式
“一帶一路”戰略下內陸開放型經濟發展制度創新,將給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發展帶來多層次、多元化的模式。其具體表現如下:
解放思想,推動創新。“一帶一路”建設是一項長期的艱苦工程,在短期內要改變當地的落后面貌,關鍵需要解放思想,真正的解放思想并不是天天喊口號,講空話,要拿真舉措,真辦法。要把解放思想內化到跟老百姓切身利益最為緊密的問題上。
為“一帶一路”沿線沿途各個國家做好試驗區,做好平臺。中國改革開放有一個成功的經驗是做好了開發區,做好了試驗區、高新區、海關特殊監管區。“一帶一路”沿線的各個國家對此很感興趣。寧夏作為全國唯一的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可以為沿線沿途國家和地區在這一方面提供經驗上的借鑒。可以與中亞建立起一些“一帶一路”境內的重要平臺與產業合作帶,搭建起中國與阿拉伯國家及穆斯林地區交流合作的重要渠道。當它們熟知了這些試驗區、開發區、高新區的游戲規則,那么即使走出去也會像在自己的國內一樣。
借助“一帶一路”戰略,加快銀川綜合保稅區建設,搭建中阿全新合作的模式。“一帶一路”沿線有57個穆斯林國家可以列為寧夏的合作對象,所以要加快銀川綜合保稅區建設,培養一批具有品牌效應和全球影響力的清真產業,同時發展一批高附加值的高端產業,把銀川綜合保稅區打造成向阿拉伯國家和穆斯林地區開放的重要保稅區,也建成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的一個大平臺,一個重要的引擎。把中阿博覽會打造成中阿之間高層對話、項目合作、經貿往來、文化交流的全新平臺,成為世界一流的國家級博覽會。創造我國面向中東阿拉伯國家及世界穆斯林地區內陸開放型經濟的新格局。
通過“走出去”與“引進來”相結合,打造寧夏成阿拉伯國家到中國旅游的首選目的地。寧夏是我國少數民族自治區,也是革命老區和集中連片貧困地區。作為“絲綢之路”戰略支點的寧夏與中東地區在宗教、文化領域具有“同根性”②。中東多數國家地處熱帶沙漠氣候,自然資源比較匱乏。而地處西北內陸的寧夏被賦予“塞上明珠”的美稱,旅游資源豐富,民族特色鮮明,如中華回鄉文化園,新建的世界穆斯林文化城等伊斯蘭文化發展成果得到了阿拉伯國家游客的認可與贊譽。通過旅游先行戰略不僅有利于民間文化交流,也為相互之間政治、經濟往來奠定了一個良好的文化基礎。
利用當地高校阿拉伯語教育的優勢,搞“一帶一路”培訓體系的方案。“一帶一路”途徑的各個國家,語言、文化、信仰、習俗的差異往往成為人們商貿交易的障礙,寧夏可以利用當地高校阿拉伯語教育的優勢專門搞一個培訓機構,培育出一批熟知“一帶一路”戰略的中高級人才,甚至高校可以考慮專門設立“一帶一路”專業和學科點。
利用網絡平臺,建設中阿“空中絲綢之路”和中阿“網上絲綢之路”兩條紐帶。寧夏處于內陸地區,與阿拉伯國家并不毗鄰,對外交流合作的成本較高。發展信息經濟可以打破時空上的局限。寧夏要充分利用信息網絡優勢,打造好“中阿空中絲綢之路”,建設好“中阿互聯網經濟試驗區”和中阿“網上絲綢之路”的紐帶。
“一帶一路”戰略下內陸開放型經濟制度創新的對策建議
內陸開放型經濟未來要在“一帶一路”國家戰略下,保持可持續、長遠的發展,就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深化制度創新。
加強意識形態的教育,發揮非正式制度作用。首先,要發揮中國傳統文化強大的包容性,對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宗教、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政治制度堅持包容、開放、多元的價值取向,凝結共識。其次,西部內陸省份應借助于國家在意識形態領域教育的投資,加大宣傳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文化,讓周邊國家有更多的認同感。最后,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社會行為規范準則,統一人們的意志,規范人們的行為,從而降低內陸開放型經濟發展制度創新的摩擦與交易成本。
制定“一帶一路”戰略要考慮內陸省份的區情,有利于內陸開放型經濟制度創新的權威性。“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需要有嚴格的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國家在出臺實施“一帶一路”戰略各項法律、法規、政策過程中一定要明確界定中央與地方利益,避免中央與地方之間陷入無休止的討價還價中,使內陸開放型經濟發展制度創新不致受到交易成本過高的制約。
寧夏內陸省份借助于“一帶一路”戰略提高制度創新的效率。制度是有效率的,我們選擇一項有效率的制度并不難,但是選擇一個有利于人的全面發展的制度就很難。我國提出的“一帶一路”是沒有任何政治目的,是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任何制度的國家都可以參與,充分體現這一重大戰略在制度創新領域的公平性③。但強調制度的公平性決不會以犧牲制度的效率為代價。正如馬克思所講,任何生產都是在一定的生產關系及其制度條件下進行的④,有了和諧的生產關系及公平的制度規范,往往會對生產力起到促進作用的,這樣的制度創新也往往是有效率的。
充分發揮中央政府的作用,加大內陸地區制度的供給力度。 “一帶一路”的制度創新正處于起步階段,各個國家對游戲規則還不熟悉,這就需要一種“強勢政府”⑤,“強勢政府”往往可以控制更多的資源,在經濟發展初期有其積極作用,為制度創新提供強有力推動。內陸開放型地區長期以來由于封閉、保守、法制意識不強,制度往往不被遵守,也不易實施,出現了“軟化”現象⑥,嚴重地制約了西部內陸經濟的發展。所以,內陸省份應借助于中央政府在制度創新中的引領作用。加強制度創新的速度,提高立法質量,建立完整的法律體系。
核心制度與配套制度創新并行。“一帶一路”戰略下內陸開放型經濟制度創新必須抓住核心制度,核心制度創新往往起到“領頭羊”的作用,配套制度創新也就有了依據和方向。但核心制度與配套制度的位次孰輕孰重不是固定的,隨著影響制度結構內外因素的變化,兩者的關系也會發生相應變化。
借鑒式與自創式制度創新并行。由于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是全國唯一面向全區開放的,有許多制度創新沒有先例可尋。因此,內陸開放型經濟發展制度創新需要進行頂層設計,任何頂層設計都有一定的風險,這意味著自創式的制度創新的初始成本較高,預期的不確定性較大。“一帶一路”沿線的一些國家與寧夏有著相同的非正式制度,他們的一些發展經驗值得我們去借鑒,這樣將會有利于降低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發展制度創新的成本。
(作者為寧夏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
【注釋】
①⑤⑥盧現祥:“為什么中國會出現制度‘軟化’?”,《經濟學動態》,2011年第9期。
②趙菡菡:“‘一路一帶’背景下中國與阿盟的經貿合作”,《蘭州大學學報》,2015年第4期。
③④盧現祥,羅小芳:“兩種制度范式比較”,《經濟學動態》,2010年第8期。
責編/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