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人員編制制度。一是科學核定人員編制數量。在編制數量方面,不能單純以減少多少編制為機構改革成功的衡量標準,應在量化分析的基礎上,根據客觀需求,該精簡的精簡,該增加的增加,切忌一刀切。二是改變人員編制的“倒掛”現象。改變目前從下到上,人員編制呈現的明顯的“倒金字塔”現象,形成從下到上的“正金字塔”狀態,使有限的人力下沉基層,直接為民眾服務。三是調動基層公務員的積極性。目前我國基層公務員事務繁雜,“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但上升空間極其有限,且各方面待遇往往較高層級政府部門公務員要低,用基層的話叫“政治上無前途,經濟上無甜頭”。這種狀況大大影響到了基層公務員的積極性。因此既要打通基層公務員上升的通道,也要使各方面待遇往基層傾斜。
擴大改革的民眾參與。一直以來,我國的政府機構改革遵循政府自上而下、自導自演的模式。缺少民眾的有效參與,取締部門利益、有效轉變與整合職能、科學設置機構等方面的成效自然大打折扣。實際上,擴大改革的民眾參與有著重大意義:第一,能夠匯聚民智,反映社會大眾對于政府機構改革的要求和呼聲,提高改革方案的科學性。誠如有學者所指出:“事實上,對那些直接面向民眾的公共服務部門、行使市場準入裁定權力的審批部門以及調控本地區市場經濟關系的監管部門,民眾要比編制改革部門更熟知其職權邊界、監督真空和易于設租尋租的環節。”④第二,可以形成強大的外部壓力,有益于取締對歷次改革造成重大掣肘的部門利益。第三,可以提升改革的民主化程度,使最終的改革方案更能得到民眾的認可和支持。第四,能夠引導民眾理性訴求,鍛煉民眾對公共事務的參與能力,促進民主化進程。下一步大部制改革中,應改變僅僅由少數領導拍板決策的做法,發揚民主,通過各種方式廣泛聽取各方意見。改革草案出臺前,應邀請公共管理學、行政法學、經濟學等方面專家進行前期的調研和論證。改革草案形成后,通過政府網站或其他媒體向民眾公開,并設定有效的途徑,規定一定的期限征求各方意見。意見征求完后,加以歸納分析,并進一步完善改革方案。改革方案的實施過程中,同樣要向社會民眾公開相關信息,接受各方監督。
(作者單位:山東政法學院;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課題“內涵式大部制改革視野下政府職能根本轉變研究”和山東政法學院科研發展計劃項目“當代中國政府行政正義問題研究”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13&ZD034,2010Z07B)
【注釋】
①樊東方:“日本交通管理運輸體制概況”,《交通運輸》,2008年第11期,第78頁。
②石亞軍主編:《透視大部制改革:機構調整、職能轉變、制度建設實證研究》,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1年,第94頁。
③嚴冰,黃茜:“中國地方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提速”,《人民日報》(海外版),2009年3月31日。
④鄭渝川:“‘大部制’改革不能遠離公眾視野”,奧一網,http://www.oeeee.com/a/20090401/713863.html。
責編/豐家衛(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