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由主義曾是西方資產階級反封建專制的重要思想武器,也是當代西方社會價值體系的來源之一,目前在西方各國仍然有著廣泛的、深刻的影響。自由主義在資本主義的不同發展階段,根據現實對傳統的自由主義思想有較大修正和補充,衍化為許多流派。雖然自由主義概念被極度濫用甚至誤用,但其基本內涵仍清晰可見。隨著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發展變化,自由主義也在不斷發展變化。勾勒自由主義產生的緣起和演化歷程,不僅對理解西方近代思潮有巨大幫助,對我們的價值觀建設也有借鑒意義。
【關鍵詞】古典自由主義 宗教改革 經濟危機 凱恩斯主義
【中圖分類號】 D091 【文獻標識碼】A
作為近代西方資產階級反封建的重要思想武器,自由主義在今天的西方政治界、思想界仍然有著廣泛的、重要的影響。它不僅是西方基本社會制度以及許多社會政策的出發點,而且在許多語境中,它依舊是許多政治談判、學術交流等不言而喻的基本前提。但是,究竟什么是自由主義?目前為止,西方學術界還沒有一個公認的定義。正如孟德斯鳩曾經指出的:幾乎每一個思想家都有一個關于自由的定義。有人做過統計,西方關于自由主義的定義已經有了二百多種。那么,自由主義的基本內涵是什么?或者說,這二百多種關于自由主義的不同定義中共同的東西、它們的最大公約數是什么?在四百多年的歷史過程中,自由主義發生了哪些變化,又面臨著哪些始終無法解決的問題?
自由主義的創立
雖然在古希臘時期人們就有許多關于自由的探討,特別是泛希臘化時期,自由甚至也被推崇為普世價值,但由于那時的自由畢竟是以人口中絕大多數人的不自由為條件的,所以,絕大多數西方思想家都同意,作為具有普世意義的自由主義思想是從文藝復興時期開始逐漸發展起來的。針對中世紀基督教的一統天下,文藝復興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號召人們重視今世、重視現實生活,據此,有人也把文藝復興稱之為世俗化運動。而在世俗生活中,人無疑是一切社會活動的中心,用現在的話來說叫做“以人為本”,而不能“以神為本”。此后,以人為本,以現實生活為中心的文藝復興思想成為了近代自由主義的出發點。
宗教改革為近代自由主義提供了另外一個理論根據。眾所周知,基督教最初是被壓迫者的宗教。它的一個重要信條就是蔑視權貴,主張天下信徒一律平等。但后來經統治者的不斷改造,基督教演變成了羅馬帝國境內唯一合法的宗教,成了統治者手中的一種工具。按照羅馬教廷的說法,教皇是上帝在人間的唯一代表,他掌管著人們進入天堂的鑰匙。沒有他頒發的通行證,世人進入不了天堂。各地教會都是教皇的派出機構和辦事機構。人們必須服從教會、服從教皇,積極參與教會組織的各種救贖活動——包括購買贖罪券、交納什一稅等。這等于說,只有取悅教會,才能得救。宗教改革最偉大的意義在于從內部否定了教階制度。路德的“因信稱義”說認為,只要信仰上帝,就能成為信徒。不須經過教會這個中介,每個教徒都可憑借發自內心的“信”直接領略上帝的啟示。用路德的話來說叫做“人人皆可成為教士”。它隱含的意義就是: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宗教改革的另一位代表人物加爾文則提出了另外一個重要觀點——“得救預定論”。他認為,誰是選民、誰是棄民、誰進天堂、誰下地獄,這是上帝預先安排好的,不可能通過救贖、善功等而改變。這實際上從另一個方面否定了教會組織的各種救贖活動。但這不會導致宿命論。因為,上帝的安排是秘而不宣的,每個人只能從自己的信仰和行動中來領略上帝的意圖,因此,每個人都應該控制欲望、勤奮工作,通過事業的成功來加深自己是上帝選民的信念。很顯然,加爾文的這個看似保守的觀點實際上包含著非常積極的含義: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且每個人都應該相信自己是上帝的選民,都必須限制欲望、勤奮工作。這個原則事實上構成了近代自由主義的重要思想基礎。
不過,在17世紀之前,上述原則還僅僅隱含在人文主義的藝術作品和宗教改革家晦澀的宗教理論中,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的思想家約翰·洛克(1632~1704)在他的《政府論》中,首次把上述原則進行系統論證。
1640年英國革命爆發后,圍繞著該不該革命,該不該推翻君主專制制度,推翻舊制度后應該建立一個什么樣的新制度等問題,英國思想界展開了一場大討論。當時,父權制和君權神授理論在英國社會還有廣泛的影響。洛克在他的《政府論》中首先對傳統觀點提出了批判,明確提出了“人生而自由”這一思想。洛克指出,雖然人一生下來都屬于父母,但是,人類的繁衍只是一種自然現象,是上帝的安排。人的生命與其說是來自父母,不如說是來自上帝。在上帝面前,所有的人都生而自由、生而平等。這個思想后來經盧梭、杰斐遜等人進一步發展后成為自由主義的一個重要基石:天賦人權。由此出發,洛克進一步批判了以父權制為基礎的封建君主制。他指出,誰都知道母親對人的生命的不可或缺性,而且即使按照圣經的說法也推導不出父權制。更何況,父權只是暫時的、有條件的,人們成年之后就不受父權的限制,因此,有條件的、暫時的父權不能成為無條件的、絕對的父權制的根據。此外,按照嫡長子繼承的原則,亞當以父權為基礎的王權只能傳給一個人,而當時世界上的國王卻有成千上萬,究竟哪一個才是亞當的合法繼承人呢?可見,君權神授理論根本不成立。
那么,在現實生活中廣泛發揮著作用的政治權力究竟是怎樣形成的呢?為了回答這一問題,洛克提出了眾所周知的社會契約論。他認為,人類社會最初是處于一種人人都自由平等的自然狀態,“在這種狀態中,一切權力和管轄權都是相互的,沒有一個人享有多于別人的權力”。①為了保障這些平等的、基本的權力,人們才締結契約,把一部分權力集中起來,于是才有了政府。用后來的美國《獨立宣言》中的話來說就是:為了保護上帝賦予的基本權利,人們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這一原則事實上成為近代西方的代議制政府、從而也是整個近代自由主義的基石。
不過,在洛克的時代,私有制還沒有普遍確立。因為在封建制度下,最主要的財產——地產是不能買賣的。按照歐洲的封建制度,只有貴族才能占有土地,且只能按嫡長子繼承的原則世代相傳,農奴和平民永遠不可能占有土地。為此,洛克必須提供私有財產的合理性。他指出:“上帝既將世界給以人類共有,亦給予他們以理性,讓他們為了生活和便利的最大好處而加以利用。土地和其中的一切,都是給人們用來維持他們的生存和舒適生活的。土地上所有自然生產的果實和它所養活的獸類,既是自然自發地產生的,就都歸人類所共有,而沒有人對于這種處在自然狀態中的東西原來就具有排斥其余人類的私人所有權;但是,這些既是給人類使用的,那就必然要通過某種撥歸私用的方式,然后才能對于某一個人有用處或者有好處。”②他認為:“只要假定世界原來是給予人類的子孫所共有,我們就能看到勞動怎樣使人們對世界的若干小塊土地,為了他們個人的用途,享有明確的產權,在這方面不可能有對權利的懷疑,亦不可能有爭執的余地。”③ 這樣,洛克就把私有財產與生命和自由上升到了同一的高度——都是天賦的、不可轉讓的,而且三者密不可分,失去了任何一項,其他兩項就不能存在。自此以后,私有制神圣不可侵犯就成了資本主義世界、同時也是自由主義本身的一項重要的、基本的內容。
但是,如果每個人都自由地發展,都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己的計劃去生產、去消費,那么,社會秩序何以可能呢?因為正如亞當·斯密(1723~1790)所指出的,唯利是圖是人類永恒不變的特性,所有正常的人都會為自己打算,都會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如此一來,社會豈不是又要返回到霍布斯所描述的那種各自為戰的野蠻狀態?亞當·斯密認為這不必擔心,價格機制和市場機制會自動地解決社會分工問題。他舉例說:“如果一件東西在購買時所花費的代價比在家里生產時所費的小,就永遠不會想要在家里生產,這是每一個精明的家長都知道的格言。裁縫不想制作他自己的鞋子,而向鞋匠購買。鞋匠不想制作他自己的衣服,而雇裁縫制作。農民不想縫衣也不想制鞋,而寧愿雇用那些不同的工匠去做。他們都感到,為了他們自身的利益,應當把他們的全部精力集中到比鄰人處于某種有利地位的方面,而勞動生產物的一部分或同樣的東西,即其一部分的價格,購買他們所需要的其他任何物品。”④這就是所謂的“看不見的手”的理論。按照該理論,雖然每個人都只考慮自己的利益,都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計劃行事,由于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最終不僅每個人的利益都能實現,國家整體的公共利益也能同時實現。斯密堅信:只要讓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不僅每個人都能實現自己的利益,整個國家也會變得富強。亞當·斯密的這一思想使得洛克所創立的自由主義理論得到了進一步完善。市場機制也由此成為自由主義的另一項重要內容。
光榮革命之后,英國資本主義迅速發展,并且由一個偏居地球一角的島國發展成為世界上首屈一指的日不落帝國;美國在1776年贏得獨立以后也迅速崛起;法國在1789年大革命后國力也迅速膨脹。到了19世紀,隨著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全面發展,早期自由主義者鼓吹的那些原則在西方也基本上變成了現實:封建等級制度被徹底廢除,市場機制得到普遍認可,議會制度普遍建立,資產階級在西方各國普遍上升為統治階級。
不過,正如約翰·密爾(1806~1873)所指出的,議會制度的確立,資產階級的上臺,這不等于自由的充分實現。因為,“運用權力的‘人民’與權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而所說的‘自治政府’亦非每人管治自己的政府,而是每人都被所有其余的人管治的政府。至于所謂人民意志,實際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躍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亦即多數或者那些能使自己被承認為多數的人們的意志。于是結果是,人民會要壓迫其自己數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種妄用權力之需加以防止正不亞于任何他種”。⑤因此在密爾看來,自由不僅意味著少數人不能欺壓多數人,同時也意味著多數人也不能以社會的名義對少數人、對社會的另一部分人的自由加以限制。而在他看來,自由決不僅僅意味著不受他人的束縛和強暴⑥,不僅僅意味著人身自由。自由至少應該包括三個方面:思想自由、行動自由、結社自由。⑦他認為:“任何一個社會,若是上述這些自由整個說來在那里不受尊重,那就不算自由,不論其政府形式怎樣;任何一個社會,若是上述這些自由在那里的存在不是絕對的和沒有規限的,那就不算完全自由。唯一實稱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們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們自己的好處的自由,只要我們不試圖剝奪他人的這種自由,不試圖阻礙他們取得這種自由的努力。”⑧古典自由主義在密爾這里發展到了最高點。
自由主義的發展
但是到了19世紀末,經過二百多年的自由放任發展,西方社會并沒有出現古典自由主義思想家預期的那種普遍繁榮與和諧,而是出現了越來越嚴重的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兩極分化越來越嚴重,工人的生活條件、工作條件越來越惡劣,工人運動越來越高漲。當時,在利物浦和曼徹斯特等新興工業城市,勞工的平均死亡年齡還不到20歲!⑨曾經在1868年和1874~1880年兩度擔任英國政府首相的著名政治家本杰明·迪斯累利也承認:英國的窮人和富人之間已經分化為格格不入的兩類人,“它們之間沒有往來,沒有同感;它們好像不同地帶的居住者即不同星球上的居民,不了解彼此的習慣、思想和感情;它們在不同的繁育情況下形成,吃不同的食物,按不同的生活方式生活,受不同的法律支配”。⑩
如此嚴重的社會分化,不僅使得廣大工人群眾很難再照舊生活下去,而且使得英國統治階級也難以照舊統治下去。例如,1899年英布戰爭爆發后,英國需要招募士兵。在曼徹斯特有11000人報名服役,但體檢發現他們中有8000人根本就扛不了槍,在剩余的3000人中,只有1200人的肌肉發育和內臟功能能夠適應軍隊生活。在這種情況下,用英國思想家安東尼·阿巴拉斯特的話來說就是,“那么接下來要做些什么呢?一個日益突出的問題就是‘人民的生活狀況’而不是‘個人自由’問題,逐漸主導了政治”11。這意味著傳統的自由主義理論需要更新和發展。
按照古典自由主義的觀點,每個人都是自己價值、利益、行為的最高裁判者,由此必然推出的結論是,在勞動力市場上勞方和資方、在貿易市場上買方和賣方都有同等的自由,只要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勞方和資方、買方和賣方的利益就都能滿足,國家無需干涉。這就是19世紀后期人們熱烈討論的契約自由。但是,正如霍布豪斯(1864~1929)所指出的:“我們假定,一個雇用了500個工人的工廠老板同一個沒有其他謀生手段的工人在講條件。如果條件沒講成功,老板失去了一個工人,還有499個工人為他的工廠干活。在另一個工人來到之前,他最多不過有一、兩天在一臺機器上遇到一點麻煩。而在同一些日子里,那位失業的工人卻可能沒有飯吃,只好眼睜睜地看他的孩子挨餓。在這種情況下,還談得什么有效的自由呢?工人們很快就發現自己根本沒有自由。”12英國社會強烈呼吁國家通過立法對勞動力市場進行干預。借此機會,牛津大學教授托馬斯·格林于1881年1月發表了一篇題為《論自由主義立法與契約自由》的著名演講,對傳統自由主義理論做了重大修正,并得出結論認為,國家干預是不可避免的。這篇演講被認為是對古典自由主義的重大突破和發展。
為了論證自己的觀點,格林首先從本體論上對傳統自由主義進行了批判。傳統自由主義者是以個人主義為核心的。他們認為個人是最真實的存在,而所謂的國家或社會歸根結底是由個人所組成的。格林則接受了黑格爾的觀點,認為國家和社會在本質上是在先的,“沒有社會就沒有個人;這正如沒有個人……就不會有我們所知的這樣的社會一樣”,他認為,“沒有對社會成員的共同利益意識就沒有權利”,不是“個人帶著某種并非來自社會的權利進入社會”,而是只有在社會存在的條件下才有權利。13格林說:“在某種意義上,沒有人能夠像四處游蕩的原始人那樣隨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這樣的人沒有主人,也沒有人對他說不;但我們不能說他是真正自由的,因為原始人的自由并非長處,而是弱點。最高貴的原始人的實際力量,也無法和一個守法國家中最謙卑的公民相提并論。雖然他不是人類的奴隸,但他卻是自然的奴隸。雖然他全然不受社會的限制,但他卻經受著大量自然之必然性的強制。除了服從于這種限制以外,他不能從這種強制中解脫出來。所以,服從是通向真正自由的第一步,因為這是走向人類天賦才能充分發揮的第一步。”14
必須指出的是,格林并不否定自由的價值。他說:“我們可能都會同意,正確理解的自由是幸福的最大化,而獲得這樣一種自由是我們作為公民的全部努力的真正目的。但是,當我們這樣談論自由的時候,我們應當仔細考慮我們使用它意味著什么。我們不是說自由僅僅意味著免于限制或強制;我們不是說自由只不過意味著我們可以自由地去做我們所喜歡的事,不管我們喜歡的是什么。我們并不是指這樣一種自由,它能夠被一個人或一群人所享有,但卻要以他人失去自由為代價。當我們把自由作為某種值得高度珍視的東西來談論時,我們指的是一種去做值得做的事情或者享受值得享受的事物的積極力量(power)或能力(capacity),而且這種事物也是我們與他人共做或共享的事物。”15而“如果真正自由的理想是人類社會全體成員力量的最大化,即最大限度的自我發展,那么這樣做就是正當的,即拒絕把自由的榮耀歸于這樣的國家:在那里,少數人的明顯提升建立在多數人貶損的基礎之上;并這樣來定位建立在自由工業基礎之上的現代社會:其所有的混亂、無知的放縱以及成就的浪費都超過了古代最輝煌的共和國”。16這種強調積極自由、強調全體社會成員共同的自由、強調國家干預的自由主義也被人們稱之為新興自由主義或社會自由主義。
霍布豪斯把格林的思想做了進一步發揮。他認為:“雖然社會的生命只是許多相互作用的個人的生命,個人如果同社會隔離,他的生命也會變得完全不同。他的很大一部分將不復存在……依靠語言、訓練以及和他人生活在一起,我們每個人都在自己體內吸收進我們周圍的社會氣氛。尤其在對于自由主義理論至關重要的權利和義務問題上,個人與集體的關系比什么都重要。他的權利和義務都是由集體規定的。”17因此在他看來,“自由主義是這樣一種信念,即社會能夠安全地建立在個性的這種自我指引力之上,只有在這個基礎上,才能建立起一個真正的社會,這樣建立起來的大廈,其基礎深厚廣闊,其范圍無法予以限制。這樣,自由與其說是個人的權利,不如說是社會的必需”。18
如果說,格林和霍布豪斯之所以要對傳統自由主義進行修正,是由于他們發現了資本主義社會深層的矛盾的話,那么,羅斯福新政則是為應對由1929~1933年經濟危機引發的美國社會各種矛盾而不得不采取的應急措施。正如一位美國學者所描述的:“當時,美國社會形勢之混亂,超出想象,各種政治力量蠢蠢欲動,各種社會思潮泛濫成災,更有成千上萬失去生活保障的下層民眾在街頭聚集,整個美國社會命懸一線……僅僅需要一個火星,美國社會就會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19
受命于危難之時的羅斯福被國會授予了只有在外敵入侵、國家存亡處于危機狀態時才享有的最高權力。但怎樣才能使美國社會擺脫危機呢?顯然首先必須弄清導致危機的原因。羅斯福認為,導致危機的主要原因就是長期以來的自由放任主義。他說:“使我們遭受打擊的是10年的放蕩無羈,10年的集團的利己主義——所追求的惟一目標表現在這種思想上——‘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其結果是,98%的美國人都遭到天誅地滅。”20他指出:“對于我們許多人來說,由于經濟上的不平等,一度贏得的政治上的平等已經失去意義。少數人的手里已經幾乎全面掌握著別人的財產,別人的金錢,別人的勞動——別人的生命。對于我們許多人來說,生活已不再是自由的了,自由已不再是現實的。”21在這種情況下,“看不見的手”顯然已經無能為力了。羅斯福認為:“自由得以繼續存在的惟一確實的屏障,就是一個堅強得足以保衛人民利益的政府,以及堅強而又充分了解情況足以對政府保持至高無上統治的人民。”22
在上述思想指導下,美國國會在1933年先后通過了《銀行法》、《工業復興法》、《農業調整法》,隨后又通過了《全國勞資關系法》、《社會保障法》等各種立法。政府對社會政治、經濟生活實行了全面干預。由于與傳統的、放任自由的治國原則有了明顯的轉變,因此美國的歷史學家通常把羅斯福的上述改革稱之為“新政”。而事實上,所謂的羅斯福新政不過是社會自由主義的一次全面實踐。
英國經濟學家凱恩斯(1883~1946)對1929~1933年的經濟危機進行了理論上的分析。他在其1936年發表的《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中,否定了傳統經濟學所謂“供給自動創造需求”的觀點,認為,一國的實際就業水平是由其有效需求所決定的。而由于人們總是愿意在手頭持有過多貨幣的靈活偏好、邊際消費傾向遞減以及資本未來收益邊際效益遞減等三大規律的作用,使得長期以來推動經濟增長的私人消費和企業消費下降,投資熱情衰退,從而導致工廠關閉,工人失業。他認為,要增加有效需求、增加就業,就必須改變傳統的自由放任政策,國家應積極干預經濟生活。他甚至主張要實現“投資社會化”,由國家直接投資各類公共工程、增加公共開支、政府采購、降低利息率等措施來刺激私人投資,以實現充分就業。而一旦實現充分就業,工人們有了足夠的收入,自然又會增加有效需求。這就是所謂的凱恩斯主義,有人甚至直接稱其為“國家干預主義”。
向古典自由主義的回歸
進入20世紀70年代后,以兩次石油危機為導火索,整個西方經濟進入了低增長時期,并且出現了失業和通貨膨脹同時存在的“滯脹”現象。面對這一現象,凱恩斯主義束手無策了。因為按照凱恩斯主義,當經濟發展緩慢、失業率攀升時,政府應該增加開支、甚至可以赤字預算,從而增加就業,擴大有效需求;而當通貨出現膨脹時,政府必須減少開支,以便減少有效需求,從而消除通貨膨脹。現在是停滯和通貨膨脹同時發生,怎樣才能擺脫這一困境呢?
較為流行的觀點認為:滯脹的出現是由于自羅斯福新政以來、特別是戰后以來西方各國普遍建立的福利國家制度導致國家對經濟生活的過多干預。于是,以英國的撒切爾夫人和美國的里根總統上臺為標志,在西方掀起了一場大砍福利國家、回歸市場的所謂私有化浪潮。由于這股浪潮與古典自由主義畢竟有所不同,所以有人稱其為“新自由主義”。而由于它本質上是一種倒退,所以也有人稱其為“新保守主義”。由于它兼有自由主義和保守主義的特點,于是也有人將其稱之為“保守自由主義”。對于這種混亂,不僅國內學術界難以澄清,就連這一流派的代表人物也無可奈何。例如弗里德曼就這樣說過:“由于自由主義這一名詞的濫用,以往屬于那個名詞的觀點現在常常被稱為保守主義。但這并不是一個令人滿意的可供選擇的辦法。十九世紀的自由主義者在這一名詞的語義來源方面以及在贊成社會制度較大改革的政治方面都是一個激進主義者。因此,他的現代繼承者肯定也如此。我們不希望保留干涉我們自由那么多的國家干涉,雖然我們當然希望保留那些改進自由的東西。此外,保守主義這個術語實際上逐漸包括如此廣泛的一系列觀點,包括相互之間的矛盾如此之多的觀點,以至于我們無疑地將看到復合名稱的增長,例如新自由主義—保守主義。”23確切地說,這一思潮應該稱之為新古典自由主義。
哈耶克(1899~1992)于1944年發表的《通往奴役之路》被認為是新古典自由主義奠基之作,他本人則被認為是新古典自由主義的創始人和精神領袖。當時,第二次世界大戰已接近尾聲,人們已經看到了戰爭勝利的曙光,正在憧憬戰后世界的重建。受凱恩斯主義的影響,英國的戰時聯合政府已經委托凱恩斯的學生貝弗里奇起草了一份關于英國戰后社會保障制度設想的“貝弗里奇報告”,規劃了戰后福利國家建設的藍圖。美國當時還在被其政敵稱之為“斯大林主義者”的羅斯福的領導之下。更為重要的是,由于蘇聯在反法西斯戰爭中的卓越貢獻,人們對社會主義不得不重新思考。而且當西方正遭受經濟危機嚴重打擊之時,蘇聯的社會主義建設可謂蒸蒸日上。當時許多西方思想家對社會主義的前景都非常看好。這使得曾親身經歷了左右兩種極權主義統治的哈耶克深感責任之重大。《通往奴役之路》的目的就是要告訴人們:前方危險!
哈耶克首先重新定義了“自由”。與社會自由主義者強調社會整體相反,哈耶克重申個人至上的原則。他說:“由基督教和古典哲學提供基本原則的個人主義,在文藝復興時代第一次得到充分發展,此后逐漸成長和發展為我們所了解的西方文明。這種個人主義的基本特征,就是把個人當作人來尊重;就是在他自己的范圍內承認他的看法和趣味是至高無上的。縱然這個范圍被限制得很狹隘;也就是相信人應該發展自己的天賦和愛好。”24在這里,哈耶克把個人主義與自由主義幾乎當作了同義詞。在《自由憲章》中他又強調了這一點。他說:“25一個人不受其他某人或某些人武斷意志的強制,這種狀態常常被看作是個人的或人身的自由。”由此出發,哈耶克對任何形式的集體主義、特別是社會主義進行了批判。如果說,古典自由主義所針對的主要是封建專制主義的話,那么,由哈耶克所創立的新古典自由主義所針對的則主要是集體主義或社會主義。這也是新古典自由主義與古典自由主義的最大區別。
哈耶克認為:“社會主義意味著廢除私有企業,廢除生產資料私有制;創造一種計劃經濟體制,在這種體制中,中央的計劃機構取代了為利潤而工作的企業家。”26而經濟上的集中必然導致政治權力的集中,人們只能無條件地服從政府的計劃和安排。這樣一來,自由將會被奴役所取代。他認為:“私有制是自由最重要的保障,這不單是對有產者,而且對無產者也是一樣。只是由于生產資料掌握在許多獨立行動的人手里,才沒有人有控制我們的全權,我們才能夠以個人的身份來決定我們要做的事情。如果所有的生產資料都落到一個人手里,不管它在名義上是屬于整個‘社會’的,還是屬于獨裁者的,誰行使這個管理權,誰就有全權控制我們。”27保護私有制、保護競爭,這就是新古典自由主義的核心。
新古典自由主義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是美國經濟學家弗里德曼(1912~2006),其代表作是《資本主義與自由》。如前所述,在弗里德曼看來,以國家干預為特征的社會自由主義其實就不應該叫做“自由主義”,因為它與強調市場機制的古典自由主義是相左的。他說:“從19世紀后期開始,尤其是美國在1930年以后,特別在經濟政策中,自由主義這個術語逐漸和很不相同的主張聯系在一起。逐漸和它聯系的是:主要依賴國家,而不是以私人自愿安排來達到目標。它的主旨成為福利和平等而不是自由。19世紀的自由主義者把擴大自由認為是改進福利和平等的最有效的辦法。20世紀的自由主義者把福利和平等看作為自由的必要條件或者是它的替代物。”28
弗里德曼認為,“社會組織的基本問題是如何協調許多人的經濟活動”,而迄今為止只有兩種協調方式,一種是類似于指揮軍隊那樣命令式、極權式的;一種是工人自愿結合即市場式的。作為自由主義者,弗里德曼顯然贊成后者。他認為自愿的、市場方式的調節是完全可行的。他說:“交換可以不用強制手段而帶來協調。通過自愿交換所組成的社會的一個發生作用的模型是一個自由的私有企業交換經濟——即:我們一向稱之為競爭的資本主義。”他認為,這種方式不僅效率高,而且也是實現政治自由不可缺少的手段。由此出發,弗里德曼對19世紀末、美國自20世紀30年代以來國家對經濟生活的大量干預提出了批評,認為從長遠來看,所有這些干預都是失敗的。他們雖然可以、或者說曾經產生了一些短期效果,但卻傷害了人們的自信心、傷害了人們的尊嚴、傷害了人們的斗志并最終傷害了自由。當然,弗里德曼并不否認政府的作用。他說:“自由市場的存在當然并不排除對政府的需要。相反地,政府的必要性在于:他是‘競賽規則’的制定者,又是解釋和強制執行這些已被決定的規則的裁判者。”29說得再直白一點,政府的職責主要在于保證機會均等,而不在于結果均等。他認為,把自由和機會均等放在首位的國家,其成員將會得到更大的自由和更大的平等。
注釋
1 2 3 6 [英]洛克:《政府論》下篇,北京:商務印書館,1964年,第5 、18~19、27、36頁。
4[英]亞當·斯密:《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北京:商務印書館,1974年,第28頁。
5 7 8[英]密爾:《論自由》,北京:商務印書館,1959年,第4頁、14頁。
9 [英]E.P.湯普森:《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南京:譯林出版社,2013年,第380頁。
10 [美]斯塔夫里阿諾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5年,第307頁。
11 13 [英]安東尼·阿巴拉斯特:《西方自由主義的興衰》,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79頁。
12 17 18 [英]霍布豪斯:《自由主義》,北京:商務印書館,1996年,第41~42、63、61~62頁。
14 15 16 [英]格林:《論自由主義立法與契約自由》,載應奇、劉訓練編:《后伯林的自由觀》,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37~138頁。
19[美]威廉·曼徹斯特:《大蕭條與羅斯福新政》,海口:海南出版社,2009年。
20 21 22 《羅斯福選集》,北京:商務印書館,1982年,第115~116頁。
23 28 29 [美]弗里德曼:《資本主義與自由》,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年,第9頁。
24 26 27 [英]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第21頁。
25[英]哈耶克:《自由憲章》,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第27頁。
責 編∕凌肖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