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依法治國的中國特色
外交學院國家軟實力研究中心主任 中國公共外交協會研究部主任 姚 遙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明確了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在全會召開前一周,習近平總書記專門就我國歷史上的國家治理主持了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學習時強調,對綿延5000多年的中華文明,我們應該多一份尊重,多一份思考,本著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去之的科學態度,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益借鑒。
一、傳統與現代:明確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核心前提
現代化,是近代以來幾代中國人的夢想和追求的目標。國家治理體系與國家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是現階段中國發展的關鍵任務之一。“現代化”肇始于西方,卻并不等同于“西方化”。西方率先實現了自身的現代化,但其主導的國際秩序卻并未將廣大發展中國家帶往西方式的“現代化”,反倒加諸了種種妨害其現代化發展的障礙。誠如日本史學家酒井直樹所言:“假如東方不曾抵抗,它永遠不會現代化。”
“現代”與“傳統”看似一對新舊對立的矛盾,在中國的語境中,卻統一于中華民族漫長的文明史中,統一于中國人民爭取獨立與發展的奮斗史中。誠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言:“一個民族的歷史是一個民族安身立命的基礎。不論發生過什么波折和曲折,不論出現過什么苦難和困難,中華民族5000多年的文明史,中國人民近代以來170多年的斗爭史,中國共產黨90多年的奮斗史,中華人民共和國60多年的發展史,都是人民書寫的歷史。”
向內看,中國歷史源遠流長,忽視或低估了其中任何一個階段,都難以獲得破解中國道路的終極密碼;向外看,西方主導的“現代化”難言公正,給少數發達國家和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帶來了截然不同的命運結果。未來,世界整體若要實現普遍意義上的平等與公正,人類社會尚須達成更高層次的“現代化”共識。
總之,“現代化”并非“西方化”,更非與中國傳統毫無關系或互不兼容——這是我們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所須明確的核心前提。
二、歷史傳統:中華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
2013年11月2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山東曲阜考察時,特別引用了毛澤東在《論新階段》中的一段話:“今天的中國是歷史的中國的一個發展;我們是馬克思主義的歷史主義者,我們不應當割斷歷史。從孔夫子到孫中山,我們應當給以總結,承繼這一份珍貴的遺產。”
如何對待本國歷史?如何對待本國傳統文化?這是任何國家在實現現代化過程中都必須解決好的問題。中華民族要實現21世紀的夢想,終究抹不去歷史上在修齊治平、尊時守位、建功立業過程中逐漸形成的有別于其他民族的獨特標識。中國的歷史與傳統,決定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特”字,其中的精華部分也將為當代中國的社會發展提供養分。
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中華民族在治國理政方面積累了民惟邦本、禮法合治、德主刑輔等豐富的經驗與智慧,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言:“治理國家和社會,今天遇到的很多事情都可以在歷史上找到影子,歷史上發生過的很多事情也都可以作為今天的鏡鑒。中國的今天是從中國的昨天和前天發展而來的。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國,需要對我國歷史和傳統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對我國古代治國理政的探索和智慧進行積極總結。”
當代社會存在著種種“現代化”的通病,諸如貧富差距持續擴大,物欲追求奢華無度,個人主義惡性膨脹,社會誠信不斷消減,倫理道德每況愈下,人與自然關系日趨緊張,如此等等。要解決這些現代化的難題,我們需要提升現代化的國家治理能力,更需要回望、發掘、運用古代先賢所積累的智慧和力量。
三、中國經驗:法治社會形成的社會沃土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中特別強調,必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發展“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依法治國提供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要“汲取中華法律文化精華,借鑒國外法治有益經驗,但決不照搬外國法治理念和模式”。
法治社會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標志之一。在此過程中,我們要學習和借鑒人類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但絕不是照搬其他國家的政治理念和制度模式。中國的法治社會只能誕生于中國的土地上,如果沒有對中國土地的深厚感情與充分了解,在中國推進法治社會只能成為一紙空談。
在扎根中國土地方面,老一輩學者為我們樹立了典范。費孝通先生在其名著《鄉土中國》中指出,“鄉土中國”支配著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搞清楚“鄉土社會”這個概念及其伴生的差序倫理,就可以幫助我們理解具體的中國社會。與之類似,在法律研究方面,20世紀40年代,中國法學家瞿同祖先生撰寫了《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依據大量個案和判例,深入分析了中國古代法律的實施情況及其對社會生活的影響,揭示了中國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他的研究從整體上把握了中國傳統法律精神,尤其注重家族、社會、宗教與法律之間的相互作用。
瞿同祖先生在書中提出的很多內容對于我們今天推進依法治國仍然意義重大,比如中國古代法律的立足點是以家庭為本位的,家族倫理是立法的主要依據等。今天,在中國的土地上推進法治社會,依然不能忽視深植于中國人心中的家庭觀念與倫理關系。
誠如習近平總書記的敏銳判斷:“歷史雖然是過去發生的事情,但總會以這樣那樣的方式出現在當今人們的生活之中。”“我們要對傳統文化進行科學分析,對有益的東西、好的東西予以繼承和發揚,對負面的、不好的東西加以抵御和克服,取其精華、去其糟粕,而不能采取全盤接受或者全盤拋棄的絕對主義態度。”實現國家治理的現代化,必須認清存在于中國社會深層的文化傳統,不論是繼承正面的還是修正負面的,都必須以此為前提。
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靈魂:按照中國的情況寫中國的文章
習近平總書記在新進中央委員、候補委員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研討班上明確指出:“黨的十八大精神,說一千道一萬,歸結為一點,就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黨的十八大召開以來,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一方面在微觀層面推進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軍事、外交、法治等各領域的全面深化改革,另一方面在宏觀層面牢牢抓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核心主線,按照中國的特點、中國的實際,辦中國的事情、解決中國的問題。誠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言:“我們自己不足、不好的東西,要努力改革。外國有益、好的東西,我們要虛心學習。但是,不能全盤照搬外國,更不能接受外國不好的東西;不能妄自菲薄,不能數典忘祖。”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再次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如何看待依法治國中的中國特色?政治學家張維為曾經提出,中國政治發展的大方向是建立和完善現代國家治理體系,其核心是確保政治、社會和資本三種力量處于一種有利于絕大多數人利益的平衡狀態。在此過程中,法治的目標在于,要防止出現諸如某些西方國家的“資本力量壓倒政治和社會力量”的社會格局,使政治力量、社會力量、資本力量實現一種動態的平衡。在中國實踐中,政治力量保持相對強勢和中立,一方面維持自己的高效與規范,另一方面引領并協調資本力量和社會力量,這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成功經驗之一。
正是在此意義上,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我國憲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黨帶領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取得的成果,確立了在歷史和人民選擇中形成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習近平總書記在就《決定》起草情況向全會作說明時也特別提出,對于上述問題,我們要理直氣壯講、大張旗鼓講。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視聽。
中國的人口眾多、幅員遼闊、傳統深厚,國家治理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前所未見,更無任何一個國家能夠完全比擬。每年春節,短短幾十天的春運就要承擔超過20億人次的交通與位移。除了中國這樣高效運轉的政府體制外,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曾經處理過類似的挑戰。我們可以借鑒其他國家的經驗,但是歸根結底要研究適合自己的方案。
今天,在全面深化改革與擴大開放的歷史新起點,我們在博采眾長的同時,永遠不應忘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靈魂:以自己為主,在自己的紙上寫出自己的好文章。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言,解決中國的問題只能在中國大地上探尋適合自己的道路和辦法。
歸根到底,一國的現代化只能植根于自己的歷史傳統,一國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也必然與這個國家的歷史傳承和文化傳統密切相關。數千年來,中華民族走著一條不同于其他國家和民族的文明發展道路。新中國成立60多年以來,我們成功開辟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也絕非偶然。展望未來,我們必須謹記習近平總書記的諄諄教誨:“中國近代以來的全部歷史告訴我們,中國的事情必須按照中國的特點、中國的實際來辦,這是解決中國所有問題的正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