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我們看到,在談到互聯網金融的時候,首先應當根據金融研究的對象要素進行適當的對號入座,才能更好地把握主線。無論從貨幣經濟學還是金融經濟學角度來看,相關金融領域的變化并非一蹴而就。自從上世紀末信息革命的突飛猛進式發展對社會經濟結構產生巨大影響以來,金融運行、金融組織、金融產品就更加緊密地與信息技術結合在一起。可以說,無論是電子銀行的發展,還是資本市場的高頻交易,都是互聯網金融帶來的革命性變化。具體而言,可以從如下兩方面來剖析互聯網金融的概念內涵。
第一,從貨幣經濟學角度看互聯網金融。就貨幣經濟學來看,互聯網使電子貨幣逐漸演變出虛擬貨幣形式,進而深刻影響貨幣的概念及流通。通常認為,電子貨幣是指以計算機或其他存儲設備為存在介質、以數據或卡片形式履行貨幣支付流通職能的“貨幣符號”,其具體形式包括卡基、數基存款貨幣、電子票據等。以我國為例,證券期貨保證金、第三方支付企業的備付金、單用途預付卡等都具有初級電子貨幣的特征,但直到各類虛擬貨幣出現,才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央行的貨幣發行權。比特幣是迄今為止最為高級的虛擬貨幣形態,目前其金融屬性或許要高于貨幣屬性,因此對于整個貨幣體系的沖擊還非常有限。
客觀地說,比特幣及其各類山寨模仿者,雖然在現實中遇到多國監管者的“狙擊”,并且淪為投機者獵食炒作的對象,但在某種程度上,確實體現了虛擬時代的貨幣“去央行化”嘗試。就此來看,2013年國內互聯網金融發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環,就是比特幣造富狂熱在國人中的蔓延,以及被央行突然嚴格叫停而“黯然離場”的戲劇性變化。
第二,從金融經濟學角度看互聯網金融。就金融經濟學而言,互聯網使傳統金融體系的功能實現出現了更多新的模式、承載主體和路徑。根據羅伯特·默頓在教科書中所言,金融體系的主要功能包括:資金供求的配置(融通資金和股權細化、為在時空上實現經濟資源轉移提供渠道、解決金融交易中的激勵問題)、風險的管理與分散、提供支付清算服務、發現與提供信息等。此外,還應加上傳遞金融政策效應、改善公司的治理和控制。可以看到,互聯網代表的新技術發展,使得這些傳統金融功能發生了深刻變革,這也構成了互聯網金融的具體內涵和類型。
一則,從資金配置來看,基于互聯網的低成本金融創新和應用,抵消了主流金融機構在資金規模和網點上的優勢,促使傳統金融組織不斷采用新技術來改善服務渠道,這就是所謂的電子銀行、電子證券、電子保險等,還使得直接金融與間接融資的邊界更加模糊,出現更加自由化、民主化、分散化的投融資模式。互聯網不僅使得金融子行業間的混業經營加速,而且出現了金融企業與非金融企業間的融合趨勢。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金融功能從“求大做強”,轉向重視“以小為美”,即更關注居民和小企業的金融訴求。
二則,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使得現代支付清算體系的效率不斷提高,以非金融機構支付為代表的零售支付融入人們的生活。我們通過研究發現,支付體系的變化與GDP和CPI之間有密切的相關性,而且能夠通過大額資金流動,對于區域經濟與金融格局產生影響,還可以對貨幣流通速度、貨幣政策工具、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等有所影響,成為央行追求金融穩定過程中不可忽視的要素。
三則,從風險角度來看,互聯網金融模式下的風險對沖需求下降,對信用風險的控制加強,單個主體的風險更易被分散,復雜的衍生品不再成為主流。但是也要看到,互聯網同樣帶給金融市場以新的系統性風險,如康奈爾大學教授Hara和Easley近期指出,大數據時代的信息給整個金融市場帶來了巨大威脅,尤其以高頻交易最為明顯。再如,在缺乏制度環境保障的新興經濟體中,互聯網金融更容易引發市場風險失控或投資者保護缺失。
四則,互聯網環境下的電子商務、社交網絡等,能夠發掘和集聚全新的信息資訊,而在搜索引擎和云計算的保障下,又可以低成本地建設金融交易信息基礎。實際上,基于互聯網數據挖掘而產生的征信手段創新,能夠培育新的信貸客戶。從此意義上講,互聯網有助于以信息支撐新型信用體系的建設。例如,互聯網金融企業之所以能夠做好小微企業貸款,是因為對于小企業來說,由于缺乏信用評估和抵押物,往往難以從傳統金融機構獲得融資支持,而在電子商務環境下,通過互聯網的數據發掘,可以充分展現小企業的“虛擬”行為軌跡,從中找出評估其信用的基礎數據及模式,由此為小微企業信用融資創造條件。
五則,作為補充性的功能,從政策傳遞和公司治理看,一方面,互聯網改變了宏觀政策的實施條件,如在新型、高效的支付技術支撐下,許多國家在貨幣政策中引入了“利率走廊”模式,即在全額實時支付系統中,設置參與者在中央銀行存款和向中央銀行貸款的兩個不同利率,從而將同業拆借利率限定在兩個利率之間。另一方面,互聯網技術的普及化,不僅有助于從新的層面促進產業與金融的結合,而且通過促進傳統金融、傳統企業與新型技術的結合,從而改善對公司管理機制的外部約束,達到更廣泛意義上的金融市場“用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