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下,我國農業生產關系改革和相關經營體制深層次改革被廣泛地關注,而對這一問題的分析與解答能否形成共識,必然關系著農村改革和農業現代化道路的走向。以完善土地流轉機制,建立健全農業經營服務體系為主要內容的制度性構建應成為在家庭經營基礎上推進我國農業現代化的合理選擇。
【關鍵詞】家庭經營 農業現代化 制度性路徑
“三農”問題一直是黨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農業發展呈現出良好的態勢,農業朝著現代化的方向持續邁進,與此同時,中國農業生產關系改革、相關經營體制深層次改革的問題也開始被廣泛關注,毫無疑問,對這一系列問題的分析與解答能否形成共識,關系著中國農村改革和農業現代化道路的走向。
家庭經營與農業現代化相悖嗎
當前,混合型、多樣化的農業經營模式以及多元化的農業經營主體正在出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也在快速增長。但最基本的經營方式仍然是家庭承包經營,有相當一部分學者認為由于家庭承包實行分散經營,因而無法解決“小生產”與“大市場”之間的矛盾,只有大力發展農民合作社和農業產業化經營才能解決農業生產組織化程度偏低的問題。換句話說,當下的家庭承包經營已經不能夠推動農業經濟向前發展,“家庭經營已沒有前途”,甚至已經成為我國農業現代化道路上的絆腳石。但事實果真如此嗎?農業現代化就意味著家庭承包經營的終結嗎?兩者是非此即彼的關系嗎?對這一系列問題的解答事關農業生產經營體制改革的走向,也關系到當下快速工業化、城鎮化新局面,更關系著提高農民收入、實現農業現代化。
誠然,探討農業生產經營體制改革走向的深層次意義,是要在明確方向的基礎上加快我國農業現代化的步伐,在讓人民獲得最大收益的同時,盡量將改革中隱藏的風險和代價降到最小,這就要求以審慎的態度來對待理論爭論、以積極務實的態度對待既有的經驗和教訓。對家庭經營模式與農業現代化以及二者之間互動關系的探究,要建立在現有的理論研究基礎和實踐成果的基礎之上,一般認為的現代化農業就是以現代工業裝備農業,以現代科技武裝農業,以現代管理理論和方法經營農業。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怎樣才能達成農業的現代化,而曾經在中國改革史上發揮了巨大作用的家庭經營是否真的已經走到了盡頭。不可否認,隨著產業運行基礎轉變為現代市場經濟體制,其經營理念的革新和經營方式的創新在現代化的過程中變得格外重要,但更應該注意到的是這種革新和創新是否符合本國的基本國情,而對家庭經營和農業現代化問題的探究也應植根于此。
家庭經營存續的規律性與現實性
現行農業生產經營中存在的一些缺陷特別是農業經營規模偏小、農業現代化水平較低等不爭的事實也使一部分人對我國在家庭經營基礎上能否實現農業現代化持有疑慮。要科學回應這些疑慮并澄清事實,就必須回到歷史與現實中去尋找答案,而這一過程也就是探討家庭經營存續的規律性與現實性的過程。
家庭經營存續的合理與必然。首先,家庭經營符合農業生產規律。農業是一個經濟再生產與自然再生產相交織的特殊產業,需要人類在自然環境中通過利用和控制動植物的生命過程來從事生產活動,在這種充滿不確定性的復雜條件下要保證農產品的順利成長,就必須依靠農業生產者對它們及時和精心的照料,而要做到這一點,最簡單的辦法就是使農業生產者成為他所生產的農產品的主人,他們會為了自己的經濟利益而竭盡全力。另一方面,區別于工業生產,農業產業更多地受制于自然力,各種勞動操作的流程安排不能違背季節性規律,不能在空間上并列在一起同時進行,即使實行集體勞動,也只能是在特定的時空內集體地進行同一種操作,并不能形成工業生產中那種全面而細致的規范分工。①正是農業的這些特點,決定了家庭經營的方式始終是難以被替代的,而實踐證明,家庭經營的方式也能夠很好地與農業生產發展的內在推動力相契合,因此就不難理解,即使在已經實現了現代化的國家中,農業仍普遍實行家庭經營。眾所周知,在中國,家庭經營對農業發展的推動作用是以更為直觀、更為震撼的巨大成果展現出來的。當然,中國人對農業經營方式的探索也并非一帆風順。以包產到戶為起點的農業改革,之所以能夠在較短的時間內實現對農業生產力的巨大推動,究其原因不外乎是在迎合農業生產客觀規律的基礎上肯定了農業家庭經營的基礎地位和市場經濟的基礎作用,實現了勞動和利益的直接掛鉤。
同時,家庭經營也是各國農業現代化的共有經驗。由于世界各國的基本國情不同,其各自的農業現代化發展模式也是各不相同,但在已經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國家當中,不論是美國的“大國大農”、還是日韓的“小國小農”,占主要地位的都是家庭農場的經營形式,這樣的家庭農場通常是農場主擁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自主決定農場的生產經營,主要使用家庭勞動力,雇工很少或基本不雇工。此外,值得關注的是,在歐洲一些發達國家也有合作社,社員仍然是獨立的農業生產者,保有一部分土地和生產資料,其合作的重點在于農產品的加工和銷售,所以更像是產供銷、農工商一體化的合作社。如前所述,家庭經營最適合于農業生產,其靈活能最大限度地調動生產者積極性的特點更能適應市場經濟。同時,一旦市場需求增大,家庭經營者可以,及時擴大經營規模,改進經營管理,實現規模經濟,戰后西歐和美國農場的規模迅速擴大也源于此,而這也從一個側面為家庭經營能夠實現與農業現代化的對接提供了佐證。
總體看來,家庭經營作為一種生產經營方式,其最大的優勢就在于能夠將農民的勞動、資金投入與收益緊密聯系在一起,啟動農民內在的生產積極性和創造性,適應農業生產的特點。在大多數情況之下,農業的發展要依賴于通過逐步減少農業人口來擴大經營規模、通過現代技術的投入來實現效率的提高,當然也需要通過社會化服務等手段來彌補家庭的不足。但這并不意味著家庭經營走向盡頭,其本身始終是難以被替代的,要達成規模經營也必須是以家庭經營為主的,家庭經營的存續是合理且必然的。
在家庭經營基礎上實現我國農業現代化的可能性。當然,對家庭經營的現實考量還要在“中國實際”下展開,家庭經營在中國農村改革的歷程中寫下了歷史性的一頁,但對于它是否能夠在中國的現有國情下發揮效用,并持續推動中國農業的現代化進程還有頗多爭議。必須首先搞清楚,導致中國當下土地經營規模偏小的直接原因是家庭經營嗎?家庭經營就必然是經營規模過小的嗎?解答了這些問題,就能夠回答在家庭經營基礎上實現我國農業現代化是否具有可能性的問題。
目前,學界初步達成共識的觀點是:規模經營既是農業現代化的基本特征之一,同時也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發展的基本要求,但中國人多地少,再加上城市化和工業化的快速推進,農業比較效益持續下降,影響了農業現代化的順利發展,尤其是農業小規模生產同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②據此,很多人認為實行家庭經營是導致中國當下土地經營“細碎化”的主要原因,而需要澄清的是,家庭經營只是一種生產經營手段,在人多地少的特殊國情不變的情況下,非農產業不發達、農業剩余勞動力仍很多且外部轉移受阻,即便是更換一種經營手段,將分戶承包的土地合并經營,每個勞動者經營的土地規模仍然是十分有限的,也就是說,相對于土地資源,農業人口過多的現狀才是導致土地經營“細碎化”的真正原因,在中國,土地經營規模的大小更多地與人多地少的現實有關,與農業人口的數量有關,而與是否采用家庭經營并無必然聯系。③
此外,土地的規模經營呼喚著農地的相對集中,那么相繼而來的問題就是土地到底應該“流”向誰才能實現規模經營?而另一個關鍵的話題是:在中國,土地不僅僅是生產資料,它還具有就業和社會保障的功能,其蘊含的社會保障功能在當下還不能被完全替代,因而是通過擴大經營規模讓農民被動離開土地,還是通過非農產業和城鎮化的發展引導農民主動離開土地,就成為了一件事關經濟社會穩定全局的大事。就當前情況來看,由于過大的尤其是以公司化方法擴大規模經營很容易導致農民失地問題,因此通過適度規模經營,保留家庭經營激發農民生產積極性的核心功能,并建立起具有良好參與基礎的社群自主治理模式是最為可行的。④目前已有的成功經驗也證明,家庭經營也不一定就是小規模,家庭經營也可以采用先進的技術設備實現機械化并提高效率,也可以將自身規模不斷擴大實現專業化,還可以通過增加技術和各種生產要素的投入提高集約化水平,它與中國的農業現代化道路并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