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國海外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對策
如前所述,在企業社會責任已經成為評價企業的一個重要標準的今天,中國企業要想在海外立足,必須承擔東道國利益相關者的社會責任,企業是否履行社會責任將對其企業形象具有深刻的影響。因此,應當加強制定并實施企業社會責任戰略。“走出去”的企業應當承擔社會責任已經成為人們的共識。
國家有關部門應當進一步推動“走出去”企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在我國實施“走出去”戰略的過程中,國家有關部門及行業協會等非政府組織,應當成為推動“走出去”企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力量。以紡織行業為例,2006年基于國外企業社會責任運動給我國紡織服裝業帶來的巨大壓力,中國紡織工業協會建立了中國第一個自律性的、行業性的社會責任機制—《CSC9000T中國紡織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以期消解現實和潛在的貿易壁壘和社會風險。2006年首先出臺了相關的指導性文件,后于2008年逐步完成整個體系的構建,并正式公布《中國紡織服裝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綱要》。在社會責任方面,這些都創了中國的第一。CSC9000T是在充分考慮了紡織行業特點和企業內在需求后,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并參照相應國際公約和慣例,建立起來的一套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在機制。其按照“規劃-實施-檢查-改進”的模式,督促企業通過管理不斷改進,以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標。CSC9000T發布后不久,國家財政部發布《關于促進我國紡織行業轉變外貿企業“走出去”相關政策的通知》,規定對紡織行業“走出去”企業將予以專項資金支持,這表明將在紡織行業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中,“支持在紡織行業開展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的建設,制定和完善紡織企業社會責任標準,并開展的國內外的推廣、實施。”毫無疑問,這對推動我國制定并實施其社會責任戰略方面具有重要的意義。在紡織服裝行業中,CSC9000T目前已在國際上得到了較為廣泛的認可,極大地提升了我國紡織服裝行業的國際形象。對于“走出去”進行海外投資的中國紡織企業而言,遵守CSC9000T無疑可為其贏得在社會責任上的加分。國務院國資委于2008年又發布了《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意見進一步規定了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所應把握的原則,并提出了具體的要求。我國海外投資企業尤其是具有較大投資規模和長期海外投資經營實踐的企業多為中央企業,如中石油、中國五礦公司等。該意見的發布實施將有力地推動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因此,也將推動這些企業海外投資經營中履行社會責任。
中國海外企業制定和實施社會責任戰略中應當注意的問題。第一,參照企業社會責任國際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并實施企業海外投資經營的社會責任戰略。“走出去”企業制定社會責任戰略應當根據SA8000等企業社會責任國際標準以及有關行業組織和非政府組織制定的企業生產守則如前述FLA、WARP、ETI等,我國的紡織企業則可以參考或直接適用CSC9000T。這些社會責任標準得到了廣泛的認可,參考和適用它們容易得到國際的認同。
第二,企業制定海外社會責任戰略必須注意與當地法律法規的融合。“走出去”企業在制定和實施自己企業社會責任戰略時必須注意與東道國法律法規尤其是環境保護、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融合。如應當遵守東道國法律中關于雇傭當地人的規定、勞動時間和勞動保護的規定、保護環境的規定等。制定社會責任戰略前應當充分了解東道國的這些法律法規。
第三,實施社會責任戰略時應加強與東道國政府部門、工會組織等的聯系,注重搭建在所在國的公共關系。企業在東道國“融進去”的前提之一是獲得當地的認同,因此在實施企業社會責任戰略時應加強與東道國政府部門、工會組織、非政府組織、社區等的聯系,通過對工人進行企業社會責任培訓、與工會組織對企業履行進行社會責任狀況進行檢查、非政府組織社會責任驗廠、在社區進行社會責任問卷調查等方式,依此搭建在所在國的公共關系。經驗證明,取得東道國各利益相關方的認同的外國投資企業在東道國的生產經營會更順利,因此,發生與當地人摩擦和沖突及成為綁架和恐怖襲擊的對象的可能性也大為降低。
第四,加強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宣傳,以獲得所在國政府和民眾等利益相關方的認同。“走出去”企業應當加強對本企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宣傳。近期我國商務部在海外制作和發布“中國制造”的廣告宣傳片一事引起國內的廣泛關注,被評價為是“中國制造”第一次以行業整體形象在海外亮相,這是我國政府部門鼎力支持、行業組織聯合倡導、出口企業積極參與的結果,表明人們對樹立“中國制造”在世界上的形象重要性的認識。企業社會責任宣傳則可以通過媒體軟廣告、參與東道國社會捐助等活動進行。
結語
企業開展跨國經營,將面臨復雜的國際關系,涉及不同國家的利益相關者,需要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來平衡國家間、企業之間及企業與社會間的利益關系。從宏觀方面來看,中國崛起必然引起國際經濟、政治的不平衡,引起貿易、投資、及政治、文化諸層面的各種摩擦。中國海外企業實施企業社會責任可以有效地防止海外投資經營引起的經濟、文化摩擦,減少這些摩擦給國家帶來的負面影響,進而促進了“和諧世界”的建設。
(作者單位: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
責編/張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