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行政文化。不良文化會給一些攻擊制度體制之人提供思想動力,為官場機會主義行為提供激勵和說辭。當一種場景與某些官員的福祉相背離時,這些官員會將不良價值納入其中。這種文化理念在舊社會中代代傳承,在現代社會中流播甚多,一些官員在耳濡目染中親歷其變化和影響,也加入機會主義行列。因此,不良行政文化與官場機會主義是一對姻親,形成各種共棲團體或寄生團體,造成團體化的官場機會主義行為。權威式的行政文化與官場機會主義有諸多近義特征,它以高度集中和集權的形式演繹著自利觀念和專斷行為。這些機會主義式的行政文化將表面化的工作泛化為實質性的工作,使“應該的”和“事實的”行為之間產生極大落差,使行為上的自覺與自為受到許多限制,讓一些官員感到“人在公門好修行”,利用自己的“合法獲益權”爭取更多的機會。還有一種不良文化,其行為選擇不是以社會的共同利益為標準,而是以官場中不同圈子的局部利益為標準。在這種意識支配下,各種活動實際上是在“共同體”的名義下進行的,出了問題也是“共同體”的成員集體承擔,由是增加了實施機會主義行為的“依賴感”和“安全感”,一些“串案窩案”、“群體腐敗”與此不無關系。
社會利己文化。利己思想雖然不能和陋俗文化等同,卻給官場機會主義提供了一種依據。楊朱的“貴生”、“重己”和“為我”很看重個人的存在,但其縱欲主義觀點對現代社會行為的負面影響也是明顯的,其后的趨利避害說、人性自私說和情欲說等,也將人的計算之心、逐利之情和騁欲之行表達出來。這種欲望一方面表達了個人的利益追求,另一方面助長了人的不良心智,它造成了低于倫理良知的庸俗社會關系取向,對社會制度及人的行為產生負面作用,它使政治制度之序列,社會關系之準則,個體言行之方式,都消融在官場機會主義的冰水中。利己文化嚴重影響著社會的政治生活和政治運行系統,無時無處不在通過信念力量維護舊的傳統觀念和行為方式,并頑強地抵制著制度規范。為了私利,一些官員顯現出“比而不周”之形跡,“以環主圖私為務”,采取“極高明而道中庸”的態度,形成具有共同心理取向和物質追求的利益圈子。這里的“中庸”既有消極保守的一面,又是犧牲原則保全自己的護身符。利己文化對官場機會主義助長尤甚,此風所及,乃使政令詬玩,人庶巧偽。“情性為風俗所化,無不作狙狡詐誑之心;聲呼為風俗所化,無不作諂媚僻淫之辭;顏容為風俗所化,無不作奸邪蹙促之色。”⑤其結果“忠信化為奸謀”,“公正化為邪佞”,官場機會主義就肆行其中。
封建殘余:官場機會主義的歷史根源
舊式人際關系。中國封建社會中,“關系本位”是積淀在民眾心理最深層、最頑固的價值指標,它是按照“禮”、“法”、“忠孝節義”等構建起來的,長幼有序、尊卑有別、行為有常是人們的日常生活和行為的規范。舊式人際關系建立在一定的血緣關系和地緣關系上,血緣之內無制度,血緣之外有差別的現象廣泛存在,這使官場機會主義帶有人情色彩,它把數千年來官場機會主義的“經驗積淀”,匯集為一套行之有效的行為模式,并作為經典傳之后代,使官場機會主義成為社會交往中通行的互惠準則。舊式人際關系的留存不僅是社會網絡群體的心理默契,更是一些人長期以來進行利益計算時約定俗成的行為選擇標準,它不僅是社會符號,而且也是有聲有色的人際規則,具有維系社會組織和維護社會秩序的功能;它很講究倫理名分,這又造成親疏不同和薄厚各異,其實踐形態和結果也難免因人而異。人際關系在官場盛行,實際上設定了一種代償機制和期待原則,造成一種機會主義氛圍,給個人編織的社會勢力網絡提供了一把“梭子”,使正式制度形同虛設。“關系本位導致中國人習慣于‘情境化的’思維方式,從自身當下切身的關系處境出發來看世界,并傾向于通過建構一種和諧、穩定的關系處境來獲得安全感。”⑥這使中國人不喜歡“一刀切”的法律,不喜歡“非人化”的處世規則,不喜歡冷冰冰的法則,而是更偏愛“因地制宜”、適應當下處境特點的規則。這種思維在社會中的外化和實踐,就是以機會主義形式維護某種狀態或取得某種利益,表現在官員之間則是官場機會主義。
家族或宗族崇拜。一般而言,宗族觀念在政治上的擴展是家天下的模式,還可能是門閥制度或家族管理,在社會領域中的延伸就是宗派主義、山頭主義、地方保護主義等,當狹隘的宗族觀念在一定條件下發生惡性膨脹時,又可能在官場衍生出具有幫會性質、黑惡性質的群體。“天、地、君、親、師”中的“親”是宗族崇拜的理論依據,在相對落后的社會里,宗族崇拜妨礙著人們對現實社會的適應力。“禮”作為古代社會的行為規則,向社會主體提出了規范的節制和限度,將不同個體散在的狀況變得整齊有序,為行為主體間倫常關系有序化提供了必要的依據。但是,這種行為規范下的各種關系在現實社會中也是很大的阻滯力。很多情況下,宗族迷信“反背真理,顛倒是非”,侵犯他者之人權,攘奪社會資源,其對社會制度的損毀尤甚。在一些衛道士眼里,對宗族禮教仿行者被視為孝子賢孫,忤逆宗族禮教者會被視為異端。宗族意識與宗族勢力是產生宗派主義、裙帶關系的重要根源,其“內外有別”的處事哲學反映到官場機會主義上,表現為一些部門和單位中權大于法,個人意見大于集體決策,領導要求大于法律條文。
江湖意識。江湖意識由封建宗法社會中的行幫和行會制度變異而來,盡管在歷史長河中被不斷沖刷洗淘,仍有殘渣余孽。“無論其宗旨性質、組織與活動方式都顯示了這是一種充斥著濃郁的封建氣息的游民社會團體。”⑦它以行會幫規作為行為準則,當社會的制度規范與幫規相抵觸時,幫會的利益往往被擺在首位。江湖意識在思想文化上的封建性和負面作用也極其明顯,它用一套價值形態來抵消社會公共文化的影響,在一些官員的潛意識中構筑一道腐朽文化之墻,從而消解了制度文化的真實意蘊。在組織行為上,它依靠幫規的強制作用,以封建幫會思想和儒家親情觀作為體現內聚力的精神源泉,或明或暗地展開利益博弈。江湖意識在官場多有表現,拜把子、喝血酒等都是為了在官場人際關系中創造有利于自身的條件,為機會主義行為增添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