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資產這一新興資產類型,在經濟運行中日益活躍。打造經濟新高地,要抓住數字機遇。加強數據資產管理,促進數據資產合規高效流通使用,將為激活數據要素潛能、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提供有力支撐。
1月11日,財政部發布《關于加強數據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就依法合規管理數據資產、加強數據資產使用管理、穩妥推動數據資產開發利用等作出規定。同一天,湖南省完成首筆數據資產無抵押融資,某科技公司獲得銀行500萬元授信額度。數據資產這一新興資產類型,在經濟運行中日益活躍。
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已深度融入生產、分配、流通、消費等各環節,深刻改變著生產方式、生活方式乃至社會治理方式。統計顯示,2022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已超過50萬億元,數字經濟占GDP比重達到41.5%,居世界第二位。如何充分實現數據要素價值,促進全體人民共享數字經濟發展紅利,成為當前的一個重要課題。
應該注意的是,數據資產有別于數據本身,是專指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數據資源。作為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進程中的新興資產類型,數據資產被認為是數字時代最重要的資產形式之一。有序推進數據資產化,加強數據資產全過程管理,有利于更好釋放數據資產價值。盡管對數據資產的重要性已形成共識,但在現實運用中還存在不少難點堵點,特別是法律權屬模糊、供給質量不高、流通機制不暢等問題亟需解決。
從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數據二十條”,到相關部門的一系列規章制度,都加強了對發揮數據要素作用、加強數據資產管理的頂層設計。比如,“數據二十條”明確提出推進數據資產合規化、標準化、增值化,有序培育數據資產評估等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等要求。近日,國家數據局等部門聯合發布《“數據要素×”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部署推動發揮數據要素乘數效應。
在推進數據資產化過程中,數據資產的權益保護是一個關鍵性問題,只有明晰權責關系,才能“定分止爭”,激勵相關主體投入更多資源發掘數據的價值和促進數據要素的交易流通。我國目前建立了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等分置的產權運行機制。這種“淡化所有權、強調使用權”的創新做法,如何更好地落實還需要進一步探索。同時,構建分類科學的數據資產產權體系,還需要對接民法典對財產權利的規定。
數據資產“入表”和數據資產評估則是推進數據資產化的兩項重要前置性工作。目前,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規定已明確,這有利于準確反映出企業數據資源價值。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要求,結合企業數據資源的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數據資產評估對激活數據資產價值有著重要作用,但與傳統資產評估相比具有特殊性和復雜性。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已發布了數據資產評估指導意見,確定數據資產價值的評估方法包括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場法3種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無論是數據資產“入表”還是數據資產評估,都有待持續完善和提升,以更好適應數據要素合規高效、安全有序流通和交易需要。
數據資產管理還要高度重視規范、安全,嚴防各類風險。安全原則必須貫穿數據供給、流通、使用全過程,特別是涉及處理國家安全、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程序進行。公眾對加大個人信息保護力度尤為關注,企業采集使用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依法依規進行。只有堅持確保安全與合規利用,數據資產化才能可持續推進。
打造經濟新高地,要抓住數字機遇。加強數據資產管理,促進數據資產合規高效流通使用,將為激活數據要素潛能、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提供有力支撐。